


1776 年 7 月 4 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宣布《独立宣言》时,英国军官帕特里克・弗格森已在欧洲的七年战争中与神圣罗马帝国作战,还在英属西印度群岛殖民地的英国军队中服役多年。这位苏格兰人 1772 年回到不列颠群岛,参与当时相对少见的轻步兵训练,并开始研发后来被称为弗格森制式步枪的武器。这一武器的诞生,本可能成为英国军队扭转美国独立战争局势的关键,却因诸多因素未能改变历史走向,但其在武器发展和战术革新上的意义不容忽视。
弗格森步枪的技术革新与优势
在 18 世纪至 19 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英国军队严重依赖标准型燧发滑膛枪,俗称 “布朗贝斯” 及其变种。这种燧发滑膛枪发射 0.75 口径的弹丸,有效射程在 50 到 100 码之间。训练有素的士兵使用布朗贝斯时,每分钟可发射 3 到 4 发子弹。1764 年,英国甚至发布了官方武器手册,详细列出 35 项不同的训练步骤,以规范这种火枪在战斗和阅兵中的使用。
而弗格森提出的替代枪支采用后装设计,使士兵能够以比以前快得多的速度装弹,且由于有膛线,其远距离精度比滑膛枪更高。尽管弗格森并非第一个提出后装燧发枪或快速射击机制的人,其步枪的许多关键设计特征借鉴了数十年前法国人伊萨克・德・拉・肖梅特开发的运动枪,但弗格森对早期设计进行了重大改进。通过更高效的一系列凹槽,射手无需费力拧开装置,只需将扳机护圈旋转一整圈,即可在枪尾打开一个空腔,然后将弹丸和火药装入。关闭该装置时会将火药压到位,并在这个过程中排出多余的火药,其余射击流程与典型的燧发步枪相同。
此外,由于使用者无需将枪支撑起来将火药和弹丸倒入枪口,因此可以俯卧姿势使用步枪。这使得神枪手能够更好地隐藏在掩体后面,或在茂密的枝叶或高草丛中躺下时进行射击,这在当时是一项重要的战术优势。在向英国战争办公室和军械委员会的首次演示中,据报道弗格森本人和其他 10 名训练有素的士兵能够在五分钟内将 15 发子弹命中 200 码外的目标,速度与使用布朗贝斯相当,但精度要高得多。
推广困境:战术理念与制造成本的双重阻碍
尽管得到了英国官员的支持,弗格森在试图让他的步枪广泛使用时几乎立即面临诸多障碍。一方面,该武器的开发在很大程度上强调了轻步兵战术的应用,而英国军队在基本概念上对此仍持很大的反对态度。当时,为了弥补布朗贝斯等武器在射速、射程和精度方面的相对不足,英国军队及其同时代的军队通常采用重型或 “线列” 步兵单位,排成行列,机动性有限,以最大化火力。而轻步兵或 “散兵” 则以更小、更灵活的单位运作,在战线前方或侧翼,以两人一组的小群体行动,随意射击,而非使用大规模、军官指挥的齐射。
在独立战争爆发前的几年里,英国通常雇佣雇佣兵或招募非正规军(包括殖民地辅助部队)来充当轻步兵的角色,英国军队本身对这一概念存在制度上的反感,一旦不再需要这些单位,就会例行解散它们。七年战争以及北美法印战争的需求,才导致实际的英国士兵加入了一些这样的编队。历史学家认为,准将乔治・豪勋爵在正式提议组建一个完全按照他在法国和美洲原住民对手那里观察到的战术训练的团时,终于开始打破英国军队对轻步兵的敌意,但豪于 1758 年在现在纽约州的乔治湖附近被法军杀害。弗格森曾在豪的兄弟威廉手下接受轻步兵作战训练,他是战场上更灵活性和配套枪支的明确倡导者。随着英国军队内部一些高级官员对轻步兵和神射手的看法日益积极,他迅速获得了一份合同,尽管只是 300 支枪,并于 1776 年 12 月获得了后装机制的专利。
更大的问题在于制造成本和复杂性。英国军队要完全取代标准型燧发滑膛枪及其同类产品,需要数万支弗格森步枪。而新步枪的价格是标准型燧发滑膛枪的四倍,且只有四名枪匠制造,枪支交付部队的速度每月不到 16 支。1777 年,乔治三世国王最终下令弗格森组建一个实验步枪团,附属于威廉・豪将军在北美殖民地的部队。即便如此,这个 100 人的单位仍难以获得足够数量的步枪,有些人不得不使用其他枪支,降低了这一概念的整体有效性。
战场上的昙花一现与历史余波
1777 年 9 月,这支实验部队参加了在如今宾夕法尼亚州举行的布兰迪万河战役,这场战役持续了约 11 个小时,是独立战争中最长的单日战役。在黑森雇佣兵的支持下,英国军队给殖民地军队(包括乔治・华盛顿指挥的部队)造成了沉重伤亡。有一个可能是虚构的故事称,弗格森自己可能曾用步枪瞄准过这位美国指挥官,如果这一枪命中,可能会对战争产生严重影响。故事中,他拒绝向一个背对着他、站在另一个穿着轻骑兵制服的人旁边的敌军官开枪,有人认为那可能是华盛顿和卡齐米日・普瓦斯基伯爵(一位成为大陆军高级军官的波兰人,也参加了这场战役)。
无论真相如何,弗格森在这场战役中受伤。显然,由于没有强有力的倡导者来延续对他的实验部队的测试,英国军队解散了该部队,并将步枪存放在纽约。伤愈归队后,弗格森继续在卡罗莱纳州指挥当地的效忠派非正规部队,并在该地区领导了一场平叛运动 —— 这是独立战争中一个被低估的组成部分,发生在著名战场之外。他在今天南卡罗来纳州的国王山战役中阵亡,据报道他拒绝向支持独立的美国军队投降。
1783 年美国最终赢得独立后,弗格森步枪的命运并不清楚。有证据表明,弗格森可能找到了将枪支从纽约的仓库中取出并运送到他在卡罗莱纳州的民兵手中的方法。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据报道,在 1812 年战争中,北卡罗来纳民兵派部队携带同样的弗格森步枪与英国作战,这场战争巩固了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地位。尽管英国总共只制造了约 200 支弗格森步枪,但这些步枪显然在北美一直有限度地服役到美国内战时期,现存于博物馆和其他收藏中的大部分原始步枪是被联邦军队缴获的。
历史地位:武器与战术革新的先驱
弗格森步枪虽然在独立战争中未能扭转英国的败局,在后续战争中也未产生决定性影响,但作为第一种正式在常备军部队中投入实战的后装步枪,它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无论是在火器方面还是更机动的步兵战术方面。它的出现预示了轻步兵战术的重要性,推动了军队对更灵活作战方式的思考。当我们庆祝美国独立日时,或许也应庆幸英国未能充分发挥弗格森步枪的潜力,而弗格森本人也错过了从背后射杀乔治・华盛顿的机会,历史的走向因此保留了更多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交织的色彩。这一武器的故事,成为了军事史上技术革新与时代局限相互作用的生动注脚。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