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夷制夷”、“以夷攻夷”,长期以来都是汉族王朝制衡外族、防卫边疆、开疆拓土的固有手段。从汉代开始,中原王朝就有大量使用外族士兵的例子。例如,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漠北之战,最远推进至贝加尔湖地区的霍去病军团。其立功受赏的名单中包括“复陆支、伊即靬、赵安稽、高不识”等出身胡族的将领,而霍去病军团中的胡人士兵数量必然不在少数。甚至有学者认为“霍去病军团的主力是出身胡族的兵士”。在霍去病去世后,汉武帝“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自茂陵”。由此可以看出,霍去病的军事生涯和胡人将士有着不解的渊源。根据学者陈连庆先生研究,由于刘秀对于汉人民间武装的防范,包括西汉楼船、材官、骑士在内的训练都被削减,东汉时期对于少数民族士兵的使用比西汉更加频繁,“南匈奴兵”“鲜卑兵”“乌桓兵”“西域兵”“羌胡兵”等,见之于史册,被征发入汉军中随军作战者不下100例。而在汉族王朝武功极盛时期的唐代,外族将士起到的作用更加突出,早在李渊起兵之初,就有西突厥特勤史大奈率领自己的部属跟随作战。在唐军远征中亚的历次战事中,汉族士兵的人数比胡人士兵少更是惯常之事。例如,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唐征龟兹之战,唐军的组成成分便是“铁勒兵牧十有三部,突厥侯王十余万骑”,而汉族士兵只居少数。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征西突厥,“发燕然都护五万余骑,府兵二万余人”,回纥士兵的人数超过汉军的两倍多。唐征高丽之战,东突厥阿史那社尔、阿史那思摩,西突厥阿史那弥射,铁勒契苾何力等众多胡族将领随军参战,皆英勇奋战,立下战功。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所立《阙特勤碑》有载:“我们向东日落之处,一直征战到莫离可汗之地(即高丽),向西一直征战到铁门(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为了汉人可汗的利益,我们征服了许多国家。”虽然突厥人描述这些战役时的态度是消极的,认为自己被汉人当成了炮灰,但是这也是从侧面体现了唐代外族兵士所起到的作用之显著。
图1 阙特勤碑
元明之际,自至正十二年(公元1352年)朱元璋加入红巾军开始,到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朝正式建立,再到明朝对以蒙古为主的各地外族的征抚,最后到明朝覆灭。明朝兴于外族、亡于外族,使其天生被赋予了众多悲情色彩。但是纵观明朝历史而言,明军中的外族兵士,也并不在少数,对明朝忠心耿耿者也不乏其例。在本文中,我们就将据此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和讨论。
明代的军队,以卫所为主要编制,其来源主要有四类。嘉靖中期,尹畊对此进行划分:“国初之为兵也,取之亦多途矣。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有籍选。从征者,诸将素将之兵也,平定其地,有留戍者矣。归附者,元之故兵与诸僭伪者之兵也,举部来归,有仍其伍号者矣。谪发,则以罪人。籍选,拔之编户。”在此之后,劳堪、章潢、王圻等人都采纳了这种分类模式。就外族士兵的情况而言,明朝军队之中以蒙古士兵及南方少数民族士兵为多,兼有部分女真士兵,明中后期,随着对外交流的兴盛、葡萄牙人的东来等因素,明军中还出现了少量的日本、暹罗、黑人等不同国家、种族的士兵。
一. 明军中的蒙古士兵
1. 蒙古士兵的来源
吴元年(公元1367年)十月,朱元璋任命徐达为“征虏大将军”,率领大军北伐。此时的元朝,已经在红巾军的扫荡及内部军阀(王保保、孛罗帖木儿、李思齐等)的混战中风雨飘摇、残破不堪。朱元璋发布《谕中原檄》,一边呐喊“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含有强烈的民族对立色彩;另一方面却对“胡虏”表现出了很大程度的宽容。“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也就是说,只要蒙古人和色目人不顽抗到底,那么明朝愿意接纳他们,与汉人抚养无异,不会屠戮他们,也不会让他们做奴隶。这样的承诺,与蒙古入主中原之际(尤其是初期)“凡攻城,城中一发矢石,即为拒命,既克,必屠之”,同时大肆抄掠、逼迫许多汉人为其“驱口”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颇带有“以德报怨”的色彩。虽然说实际执行的情况和宣传的内容存在着差距,但是这份宣言,无疑为后来的明朝规模化吸纳外族归附军扫清了障碍,蒙古士兵(包括部分蒙古军队中的色目人)也因此大量进入到明朝军队中。
图2 明太祖朱元璋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军攻陷元大都,元朝灭亡。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正月,朱元璋命徐达、李文忠继续攻击北元残部。四月,徐达败王保保于沈儿峪,斩首两千余,并擒郯王、文济王及国公、平章以下文武僚属千八百六十馀人,将士八万四千五百余人。五月,李文忠部猛攻北元临时首都应昌,元军土崩瓦解,元顺帝孙子买的里八剌及后、妃、省院官员以下五万余人被俘。随后李文忠又至红罗山,降服元将杨思祖等部一万六千余人。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沐英“总陕西兵出塞,略亦集乃路,渡黄河,登贺兰山,涉流沙,七日至和林”,击焚大蒙古国曾经的首都,俘获万余人。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冯胜远征金山纳哈出部,“先后降其部曲二十馀万人”。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蓝玉远征捕鱼尔海,元天元帝大败,太尉蛮子以下数千蒙古人被杀,皇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一百二十三人,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二千九百九十四人,军民男女七万七千余人被明军俘虏。仅仅以上几次主要战役,明军所俘虏的元朝军民就超过了45万人。
除了依靠战争手段打击残元势力以外,明初统治者还采用了主动招慰、笼络的政策,给予降者很高的待遇,极力招揽蒙古人前来归附。洪武年间的几次较大规模的例子如下:洪武四年七月,元詹事院副使南木哥率领兵民二千余人来降;洪武五年六月,元将阿速所部七千军士南下降明;洪武五年九月,“鞑靼五千九百余人自东胜来降”。到了永乐年间,随着朱棣对蒙古的大力经略、恩威并施,主动前来归附的蒙古人的数量比洪武年间更为庞大。最大的一例子发生在永乐七年,鞑靼伪丞相咎卜等各率其部来归,众三万余人,牛羊驼马十余万。经过统计,洪武年间主动降明的蒙古人达到两万五千余人、而永乐年间主动降明的蒙古人达到了五万余人。前后总数相加达到七万五千多人,这无疑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
根据蒙古方面的史书《蒙古源流》记载,元末“方大乱时,各处转战,蒙古人等四十万,内惟脱出六万,其三十四万俱陷于敌。”当然,汉文记载中的俘虏数字还包括忠于元朝的汉人;而蒙文记载中的“俱陷于敌”还包括死于战乱中的人数,但是从中可以看出,明朝初年“沦陷”于明朝的蒙古人人口,绝对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当然,到了明朝中期以后,由于明蒙冲突持续不断,还有着部分蒙古人经由各种途径加入明朝军队的情况(比如宁夏之役的叛乱者哱拜父子便是后来降明的蒙古人,李成梁的家丁中有部分被他俘虏的蒙古人,而明末为明朝效死的虎大威、周遇吉等人也是蒙古人)但是相比于明初,整体的数量就大大减少了。
2. 蒙古士兵的待遇
关于归附于明朝的蒙古人的待遇,是非常值得额外一提的问题。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朱元璋的家人多死于元末,他本身号召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对蒙古人不说恨得牙痒痒,但是应当也是歧视的,但是从实际情况考察,并不是如此,相反,蒙古士兵的待遇,可能比汉族士兵的待遇还要更高。
想要了解普通蒙古士兵的待遇,可以从日本静嘉堂文库藏宋刊明印本《汉书》纸背文书入手,其为信息相对清晰的一手史料。该文书中,描述了洪武六年温州卫中千户所发下阿兰沙、怯烈等“达达军人”,由百户所收管入伍充军的记载,文字明确地展现了该卫所之中蒙古士兵和汉族士兵的粮食供给情况。
明军蒙古士兵粮食供给情况如下:
1. 洪武六年
2. 三月初二日,蒙千户所发下达达军人阿兰沙等伍名,仰收管入伍充军。蒙此,除将各军发付
3. 另状申文。
4. 初八日,立案照勘洪武六年三月初二日至本月十一日终,计一十日,军人阿兰沙等伍名,支米不等
5. 贰抄,分豁有、无妻小名粮数目,申覆千户
6. 初九日,取获到军人阿兰沙等。收领当日,散题附卷。
7. 二十日,立案取勘洪武六年三月十一日至本月二十七日终,计一十七日,军人阿兰沙等伍名,支米贰石肆斗
8. 玖束陆粒,分豁有、无妻小名粮数目,申覆
9. 四月
10. 初二日,取获到军人阿兰沙等。收领当日,散题附卷。
11. 初九日,立案取勘到洪武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至四月十三日终,计一十五日,军人阿兰沙等伍名,米贰
12. 开申,千户所照验。
13. 二十五日,取勘到军人阿兰沙等。收领当日,散题附卷。
14. 当月立案取勘到洪武六年四月十四日至本月二十八日终,计一十五日,军人怯烈等肆名,米壹
明军汉族士兵粮食供给情况如下:
4. 三月
5. 十九日,立案取勘洪武六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二十七日终,军士壹伯壹拾贰名,米玖拾叁石陆斗,内
6. 米壹拾贰石捌斗,缘事被禁无妻小头军壹
7. 肆名,计米捌拾石,分豁旧管、收、除、实在名粮
8. 候给散,具实支过数目呈来。
9. 四月
10. 初五日,据总旗徐文旺状呈,给散过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二十七日,军士玖拾肆名,米捌拾石,内除茗洋
11. 陆合叁勺壹抄陆捽就准还官外,实支米柒拾玖石肆斗柒升
12. 十九日,立案取勘洪武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至四月二十八日终,军士壹伯壹拾壹名,米玖拾叁石,内
13. 米贰拾玖石贰斗,缘事被禁无妻小头军壹名
14. 陆合叁石,分豁旧管、收、除、实在名粮数目
15. 散,具实支数目呈来。
16. 五月
17. 初三日,据总旗徐文旺状呈,给散过三月二十八日至四月二十八日终,实支军士柒拾名,计米
18. 二十二日,立案取勘洪武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二十八日终,军士壹伯壹拾贰名,内不支粮军人
19. 石捌斗,内除姚进一支过行粮米贰斗还官
20. 收管、实在名粮数目,开申千户所照验
图3 日本静嘉堂文库藏书
综上所示,蒙古归附军的口粮根据有无妻小区分。有妻小高于无妻小,唯具体数额不明。不过,据文书一第7、8行,17日内5名蒙古归附军共支米2石4斗多,一个月不低于4石2斗3升,即每名蒙古归附军月粮不低于0.84石。又文书二第2行记载,15日内4名蒙古归附军共支米1石8斗多,一个月不低于3石6斗,每名月粮不低于0.9石。由此确定,有妻小蒙古归附军的月粮不低于每月0.9石。而汉族军人分为头军、次军、只身军3类,各支月粮不等。结合温州卫卷宗及《大明会典》的规定,有妻小蒙古归附军月粮不低于0.9石,高于有妻小汉族次军月粮0.8石、汉族只身军月粮0.6石,低于有妻小汉族总旗月粮1.5石、有妻小汉族小旗月粮1.2石。蒙古归附军大概率是按“大军月粮式”中汉族军的最高标准——头军标准支给口粮。也就是说,明朝对于蒙古士兵的待遇,是高于汉族士兵的,甚至还出现了汉人冒充归降蒙古人的儿子、冒领粮饷的情况,正统五年的一份官府报告揭示了该社会现象:舍人何福奏:“近制,归附胡人验口给粮。今年久弊滋,多买汉人诈为己子,冒支粮饷。请令归附年久已成家业者,户止一人给粮,余悉停止。其所买汉人,令归本籍。”从之。
3. 蒙古士兵的作用
蒙古士兵主要的作战地域处于北部边境。平时驻防卫戍、屯田放牧、巡逻监视,战时则应调从征。蒙古将士还可以以其特有的民族优势,教汉人饲养战马、为汉军充当向导,为明初的国防事务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洪武四年,徐达“徙北平山后民三万五千八百馀户,散处诸府卫,籍为军者给衣粮,民给田。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二千八百馀户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开地千三百四十三顷。”冯胜北征蒙古获胜之后,朱元璋令其选择北平潮河川、大宁、沈阳崖头等处的肥田沃土,为归附的蒙古军“成立卫分,与汉军杂处”“以便屯种”。洪武末年,“屯田鞑军”的设置已经在北方边境全面铺开,为北部边境经济的恢复和开发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朵颜三卫。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明朝为加强对北方蒙古部族的控制,在今大兴安岭地区设立朵颜卫,与泰宁卫、福余卫共同构成兀良哈三卫体系,合称朵颜三卫。卫所主体为蒙古兀良哈部人,该卫作为羁縻卫所,享有高度自治权,仅需定期朝贡以示臣服。明廷通过赐予首领官职、颁发印信等方式维系宗藩关系,但在实际治理中未派驻流官。在靖难之役中,朵颜卫的骑兵充当雇佣兵,在朱棣麾下作战。
战马在世界古代的战争史上都是关键、核心的战略资源,明朝初年的对外经略,如果没有数量充足的马匹,就不可能有如此显赫的武功。由此,明太祖时期,在东至辽东、西至甘肃的北方缘边地区,大量确立牧马草场,畜养战马,以备征战之需。良马的培育、饲养非常需要经验的支撑,而这无疑是蒙古民族所擅长的领域,明朝统治者充分发扬蒙古人的优势,采取了“选在闲鞑官教民畜马”的措施。永乐十年七月,朱棣谕兵部选鞑官“老成谨厚者,令教民畜养……其居永平、蓟州、通州者,就留本处教民;居真定、定州者,更番赴顺天等府教民。”不仅仅令蒙古人为明朝“养马”,而且令蒙古人教导汉人如何养马,推动蒙古族的养马技术在汉地充分传播学习,使明朝北边防御有足够的战马供应。
明初,纵观太祖、成祖、宣宗到英宗土木之役,北击蒙古的明朝军队,多数都有蒙古将士参与其中。特别明成祖五次亲征,蒙古族骑兵及其将领的作用,更加令人瞩目。其中,最具代表的是三千营,三千营是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初年建立的京军三大营之一,以归降的三千塞外蒙古骑兵为骨干组建,全营均为骑兵编制。初期设五司分管仪仗器物、传令系统与近卫警戒,配备提督太监、将官等58名军官,形成完整的指挥体系 。作为明朝精锐骑兵部队,其战术定位以冲锋破阵为主,与五军营、神机营形成步骑协同作战体系。该部队在土木之变中主力尽失后逐渐衰落,至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因蒙古骑兵扩充至七万人,正式改制为神枢营。存续期间承担京师巡防、宫廷警卫及皇帝亲征仪仗等职能,后期随卫所制崩溃及土木之变导致战斗力下降 。
三千营
永乐初年,作为蒙古本部的鞑靼部在一段时间的修养之后恢复了部分的元气,多次南下发动袭扰,几乎与明朝断绝往来。明初,从太祖、成祖、仁宗、宣宗到英宗土木之役,每次远征漠北,都有归附的蒙古人参与其间。限于篇幅,此处着重介绍永乐年间蒙古将士在北征漠北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永乐初年,漠北蒙古鞑靼部逐渐强大,并不断南下侵扰,几乎与明朝断绝往来,永乐八年二月,明成祖除率京师三千营蒙古骑兵外,还征调宁夏、甘肃等地“诸来归鞑官所部但能战者”,皆随军出征,五月,明成祖军至漠北“平虏寨,用鞑靼百户为乡导”,引军前进,大败鞑靼主本雅失里。六月,又大败阿鲁台。七月,明成祖旋师回京。八月,升赏北征有功将领。据不完全统计,确知为蒙古人者有吴允诚、吴成、金顺、夏贵、薛斌、薛贵、满都、滕定等十五人。经过此次打击,鞑靼阿鲁台部势力衰退。十一年七月,鞑靼主本雅失里为蒙古瓦剌部攻杀,阿鲁台势穷附明,成祖封其为和宁王。瓦剌部即断绝与明朝的联系,并拘留其使节。十一年十一月,瓦剌部头领马哈木拥兵饮马河,欲南下犯边。为解除蒙古瓦剌部对明朝北边的威胁,明成祖决意再次亲征。都督同知薛斌遵明成祖之命,从京师及直隶、扬州、高邮、泗州诸卫并浙江各都司选精壮者补充所领随驾马队,组成一支三千人的骑兵。都督吴成等也“多选旧鞑靼人隶其麾下”。明成祖又诏谕“恭顺伯吴允诚、都指挥脱欢台等选所部精锐赴京,命浙江都司选临山、定海等五卫鞑军之壮勇者从征”。三月中旬,成祖从北京出发,四月至锦云碛,“命都指挥伯失、指挥卯罕、曲列儿等前为乡导”。六月,马哈木战败北逃,明成祖下令班师。尔后明成祖又三次北征漠北,均有蒙古人随明征战,或充当骑兵统领,或充当明军前锋,且多有征战立功者。应当说,明朝对蒙古族的政策是相对成功的。其中的因素包括儒家文化的包容性,明初几位明君的努力,同时也是元以来蒙汉之间融和同化和相互认同的结果。事实证明,面对现实,在民族关系中,尽量减少对立,缓和矛盾冲突,是由乱世向治世、由旧政权向新政权过渡的关键途径。
图4 1415年明朝疆域
二、 明军中的南方少数民族士兵
相较于彪悍凶狠的鞑靼人而言,南方的少数民族要温和得多,战斗力也弱得多,二者对明朝的威胁程度则更是不在一个级别。明朝在南方的经略,远没有轰轰烈烈的北征那般声名显赫,但是在长期的交流往来、战争冲突之下,也有数量庞大的南方少数民族将士(按照今天的划分当属壮族、苗族、瑶族为多)进入了明朝的军事系统,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 南方少数民族士兵的来源
与蒙古族士兵相比,南北方情况迥异。北方的蒙古草原并没有被纳入到明朝的版图之中,而自汉武帝征服越地之后,南方少数民族所在的土地便长期隶属于中国版图之内。随着汉晋唐宋元历朝,上千年的统治和开拓,中国的统治愈发稳固,南方少数民族的士兵要进入到明军当中,难度相对而言要小得多,途经也要直接得多。
第一种途径,是以土司为中介“供征调”,即成建制的土司土兵由土官率领,直接参与明朝的军事行动。“洪武七年,西南诸蛮夷朝贡,多因元官授之,稍与约束,定徵徭差发之法……其府州县正贰属官,或土或流,大率宣慰等司经历皆流官,府州县佐贰多流官。皆因其俗,使之附辑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徵调,无相携贰。”有明一代,有不少的土司发动叛乱、破坏统一,但是对明朝忠心耿耿、东征西讨的少数民族土司同样不绝于书,甚至还包括少量的女性土司也在史书留下自己的一笔。
第二种途径,则是由明朝官府(或者说流官)直接和少数民族底层兵民对接,选拔、征募少数民族士兵加入到明军之中,典例如:“粤东杂蛮蜑,习长牌、斫刀,而新会、东莞之产强半。英宗命简练以备秋防。” “化从寨长韦翁同等煽乱,乞立堡,并请调泗城州土兵一千镇之”。其中,最为代表性是广西狼兵(俍兵),俍兵又叫“狼兵”, 是广西地方的土兵, 旧时广西土司组建的地方武装,基本都是壮,瑶等少数民族。由于制度设置的不同,明代东迁的桂西俍兵大致可以分为临时征调、更番戍守和耕兵三种身份。临时征调的俍兵一般在战事结束以后会回到其原来土州县。更番戍守的俍兵原则上有期限,上班时间一般为半年或者一年,期满下班后也会回到原土州县,改由其他州县的俍兵接替上班,但由于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会有少量戍兵落籍轮戍地方。耕兵则是固守一地,从官方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进行耕种,同时承担地方防守任务,具有“且耕且守”的性质。
在镇压南方少数民族动乱中战功赫赫的名臣沈希仪曾经就这两种征调模式进行过对比:“狼兵亦瑶、僮耳。瑶、僮所在为贼,而狼兵死不敢为非,非狼兵顺,而瑶、僮逆也。狼兵隶土官,瑶、僮隶流官。土官令严足以制狼兵,流官势轻不能制瑶、僮。”虽然这种对比并不绝对,但是能从侧面体现出南方少数民族被纳入明朝军事系统的两种基本途径。
明代史料中记载狼兵的使用数量动辄成千上万,最多甚至达到10万人。《明世宗实录》嘉靖四十一年二月己卯:“提督两广侍郎张臬奏:逆贼张琏势甚猖獗,臣以调集狼兵十万,与福建、江西会兵进剿,分定信地。”但这样的数字历来水分比较大。《皇明经世文编》卷346《戚少保文集》:“臣闻广东养兵之格,月给口粮二分、行粮几厘。盖彼中常调狼兵,每以五百为千、五千为万,自号虚数,不服点查;官司虽减其口粮,而彼以二人之养养一人,彼于计亦得也。明政府征用狼兵,在历次“剿贼”、“御倭”战役中可谓战绩不俗。甚至有狼兵头目受授冠带。《明英宗实录附景泰实录》景泰四年六月乙巳:“敕通议大夫、管广西思恩府事土官岑瑛曰:‘朕以尔亲率本府马步狼兵头目韦陈威等,于广西在城操练,协助军威。兹特升尔阶为正议大夫,给赐彩段表里,其韦陈威等,亦俱令冠带。敕至,尔瑛照旧率兵操练,听调杀贼,以安边境,不许始勤终怠,候有军功,升赏不吝,尔其钦承朕命毋忽。”然而,狼兵的军事纪律十分糟糕,经常烧杀劫掠,为害一方,如《明武宗实录》正德七年闰五月戊子:“南京御史周期雍奏:江西调至狼兵,所在辄肆荼毒,奸污妇女、劫掠财物、毁坏屋宇,良民横罹锋刃者不可胜数。至于士族,亦有阖门受戮之惨,且载所掠妇女金银抵南京贸易,违禁货物,此皆总制都御史陈金纪律欠严故也。乞赐敕切责并戒谕狼兵头目,严加约束,其越境者令法司鞫治,良民被害者令有司加意宽恤。”会南京守臣亦奏所获狼兵韦晃等三十人,且请治巡捕官耿辉等失察之罪。得旨,金写敕切责,晃等令江西巡按三司会问,被掠男女给还其家。辉等宥之。”
图5 广西狼兵剧照
2. 南方少数民族士兵的作用
在土司统治的地域,明廷的权威虽然不能直达,但是仍然可以进行有效的统领。在军事镇戍方面,土兵要绝对服从。以广西省为例,上至总府梧州,下至府江昭平堡,皆可见少数民族的土兵戍守的身影。最早在洪武时期,便有藤县五屯土官覃普伟孙覃福率所部“俍壮八百六十四人,编桂林中卫左所为效劳军,授福千户领之“。至嘉靖时期,南方少数民族镇戍体系大为完善,趋于制度化、体系化;再到万历初年,各地土司出兵数目、轮戍地点及应戍周期皆有定制。仍以广西为例,从万历元年九月开始,“泗城州出兵四千名,戍一年。归顺州兵三千名,都康州兵一千名,共一年。向武州兵一千五百名,奉议州兵一千名,并上林县兵五百名,共一年。思明府兵二千名,思明州、迁隆峒兵各一千名,共一年。忠州兵二千名,龙英州一千名,万承州五百名,太平州二百名,安平、恩城二州各一百五十名,共一年。以五年一次,轮流出兵,定限每年九月初旬到镇”。其他蛮夷交错杂居的省份的情况,大体类似。
与北部边境类似,南部的少数民族将士也需要和汉军一起,承担屯田的责任。但是由于战事紧迫性的不同,在南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将士一直到明朝中期才有较大规模的屯田行动,明武宗正德年间是一个转折点。典例如:《明武宗实录》正德十三年秋七月丙午:“户部覆两广守臣所奏:浔州等府、武靖等州、信宜等县,因先年征进,俱招集狼兵,且耕且守,照民例纳粮,以便听调。近来,有司或调采本地与贼临近去处耕守,遂将版籍地土占据,宜行禁约。上皆从之。”《明世宗实录》嘉靖七年闰十月戊戌:“兵部覆新建伯王守仁议处八寨猺贼便宜二事:其一谓,八寨之贼,每寨有众数,千首尾联络,为柳、庆诸贼渊薮。而周安一堡,正当八寨之中,宜筑城置戍,据其腹心,而移设南丹一卫于其间。盖宾州故有南丹卫,军坐食无所耕牧,若移彼就此,令与迁江八所狼兵掎角而守,分耕贼田,则柳、庆日重,而八寨可无它变……诏如议行。”《明穆宗实录》隆庆四年二月癸丑:“南京太仆寺少卿殷从俭上言:……故老讲求御之法,宜莫如调狼兵占地而责之屯守。盖土官以得地为利,而古田素称膏腴,尤其所觊觎也。宜择调东兰、那地、南丹三州土官令亲领精锐土兵各一二万名,给以行粮资,以响导进据古田要害,田畜其中,日夜探贼所往……上采行之。”
除了日常性的镇守之外,南方少数民族的将士在镇压当地的动乱(包括土司掀起的叛乱和各族民众的反明起义)方面,起到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他们或者与汉兵相互配合,合力镇压、各取所需;或者响应明朝君臣征调,“以夷攻夷”,独立解决叛乱问题。在很多时候,为了更加因地制宜地解决问题,同时降低朝廷付出的代价,明廷更倾向于利用土司土兵进行镇压。与上文类似,早期的例子可以追溯到洪武年间,都指挥耿良上奏:“田州知府岑坚、泗城知府岑善忠率其土兵讨捕瑶寇,多树功绩。臣欲令选取壮丁各五千人,立二卫,以善忠之子振、坚之子永通为千户,统众守御,且耕且战,此古人以蛮攻蛮之术也。”明中叶以后,明朝吏治极其腐败,军士逃亡成为普遍现象,“所领屯田,典卖都尽”,许多汉军“一有调遣,相率逃亡”,汉军的兵力严重受损。而各族民众的动乱、骚扰则此起彼伏,南方少数民族士兵于是成为大明镇压起义的重要组成。史称:“两广盗贼渊薮,大者啸聚山海,党类数千,必调遣蛮兵,招募浙、福之兵,足以剿灭”。韩雍征讨大藤峡反瑶,“调归德、思恩等蛮兵把守隘口”“破寨三百二十四砦,生擒大狗及其党七百八十人,斩首三千二百有奇,坠溺死者不可胜计”。少数民族土兵辗转海南、广东、贵州、四川、江西、浙江等地镇压各族民众的反抗斗争。据史载,弘治年间,“贵州贼妇米鲁作乱,提督王轼请调接领土兵二万,营于砦布河,因敕接自备两月饷,克期赴调“,蛮、汉军配合,最终平定叛乱,米鲁伏诛。正德年间,明军征讨江西华林等处起义农民,“调田州土兵二万人、镇安土兵一万人进剿“,战事顺利,荡平贼巢。万历二十七年,为征讨四川播州土司杨应龙叛乱,兵部言:’我兵新练,未习地利,而山岚溪涧,步骑不可驰骋。非藉土兵,未易得志。议行广西抚臣,于南丹、东兰、泗城诸土司,每州选三千人,合之得万人,赴四川进征。‘许之。”如此巨大的征调规模、如此广泛的作战地域,由此看来,南方少数民族将士已经成为明朝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6 播州之役作战地图
值得一提的是,在嘉靖年间的抗倭战役之中,南方少数民族士兵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正统二年,总兵官山云调用田州土兵防范东南倭寇,奏疏称:“左右两江土官,所属人多田少,其兵为贼所畏。若量拨田州土兵于近山屯种,分界耕守,断贼出入,不过数年,贼必坐困”。“报可。嗣后东南有急,辄调用其兵,自此始也”。嘉靖三十四年,“田州土官妇瓦氏以本部兵卒应调,至苏州剿倭”“隶于总兵俞大猷麾下,以杀贼多,诏赏瓦氏及其孙男岑大寿、大禄银币,余令军门奖赏。”当然,这些土司麾下的兵士,毕竟没有受到严格的正规化训练,虽然民风彪悍,但是明朝官员对其纪律性的问题也存在着不满,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右都御史张经就对土司部队进行了批评,“贼狡且众,今檄召四方兵,独苗兵先至耳。此兵勇进而易溃,万一失利,即骇远近观听。”南方少数民族士兵遇敌先溃的例子并不是孤例,但是总体而言,对于他们的努力,还是应当给予应有的尊重。
三、明军中其他民族的士兵
在明朝军队中的外族将士,以蒙古族和南方少数民族为主,其他民族的士兵,或者历史资料零散、或者人员数量偏少,难以形成体系化的论述。在此,可以对其作出简单的补充。
1. 明军中的女真士兵
明代为了管辖东北地区,于公元1409年设立了奴儿干都司。这个都司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是辽东都司的派出机构,明朝实行以夷治夷的策略,没有汉族流官充任奴儿干都司的最高长官。就纵向历史而言,相比于元朝的辽阳行省,明朝在东北的经略(奴儿干都司)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倒退,控制力与控制时间比元朝都要更差,但是奴儿干都司的设立毕竟意味着对当地的管辖。明廷派遣女真宦官亦失哈多次巡视东北,最远到达“苦兀”(即库页岛),起到了显著的军事镇抚方面的作用,而其各卫所也承担着戍守、从征、护卫京师等义务。奴儿干都司撤销前,见于史册的奴儿干都指挥使有三人:康旺、佟答剌哈、王肇舟,第一人为蒙古人,后两人均为女真人。而下辖各卫所也被明朝称赞为“每有调发,能效勤劳”,多数情况下当是远征漠北。宣德十年后,海西女真兀者左卫都督佥事察剌、阿伦卫正千户撒哈连、塔麻剌卫指挥使失郎哈等人在奏章里均因自己的父辈或祖父辈“在边境出力气”而向明王朝讨升官职,这些都是女真将士曾经为明朝效力的例子。而散落的女真官兵被直接纳入明军之中、乃至被汉化的例子也有,例如在辽阳市出土的古墓文物,《皇明诰封昭勇将军佟进墓志》称:“始祖达礼赤,洪武初仗义归顺,功升开原指挥佥事。”后金开国皇帝努尔哈赤的祖父觉昌安、父亲塔克世都曾经接受明朝的羁縻,为辽东总兵李成梁作战,努尔哈赤本人(明朝称奴儿哈只)则更是充当过李成梁的家丁。明末叛明降金的著名将领石廷柱也是女真人,官至明朝广宁守备。在清朝初年石廷柱在很大程度上被当成汉人看待,如皇太极征讨朝鲜的时候,石廷柱和孔有德、尚可喜、马光远等人统帅汉军,但是石家的女真(满洲)身份在后来也得到了清朝的承认。
2. 明军中的其他外族士兵
随着明朝对外交流、贸易、冲突的日趋频繁,尤其是后来大航海时代的开启,形形色色的外族人或主动或被迫地进入到明军之中,这些人数量不多,但是颇为新鲜,值得一提。
在明初,朱棣曾经以安南王位更迭,“伪”王胡季犛杀害明军所护送的安南陈朝君主陈天平为由,出兵征服了安南,并设立交趾承宣布政使司,由中国直接统治。在这场战争中,投降的部分安南人,如范世矜、杜维忠等人被明朝任用为官,治理当地。后来在蓝山起义中起兵对抗明朝,最终成功赶走中国驻军的黎利,在中方史书中就曾经出任过明朝军官;而胡季犛及其子胡汉苍等人,则因为善于制造、使用火器而被明朝任用(一说被处死)。虽然针对具体的人,其说法有不同的版本,但是中国曾经任用被征服的安南人进入军队,是一个没有争议的事实。
根据朝鲜王朝的记载,明军“大刀刘綎”所部,曾经出现过暹罗士兵的身影:“四川、贵州之兵,及暹罗人皆来,綎之为人,最为淡雅,秋毫不犯。臣问所领各处苗蛮名号,所用技艺,则总兵(刘綎)即呼暹罗、都蛮等诸藩向化摆列左右,各执其器,次次来呈,殊形怪状,种种不一,炫曜人目。”都掌蛮,指的是僰人,属于上文中的“南方少数民族士兵”一节;而由于刘鋌本人曾经参加过明缅战争,在自卫反击战中一度兵临缅甸阿瓦城下,这些“向化”的暹罗士兵大概率是被缅甸俘虏后投奔明军的暹罗人。
同样根据朝鲜王朝的记载,明军游击彭信古的部队中,有“海鬼”(黑人士兵)存在,而这位军官还以此为荣,和朝鲜人吹嘘毫不掩饰:“军中异面神兵,自湖广极南,波浪国人也。渡三海,方抵湖广也。距朝鲜十五万余里也。其人善鸟铳及诸武艺,一名海鬼,黄瞳漆面,四支手足,一身皆黑,须发卷卷短曲如黑羊毛,而顶则秃脱”。“波浪国”,在明朝指的是葡萄牙,由此观之,这些黑人当是来自于澳门的葡萄牙人所带来的黑奴,可能是在贸易中流入中国、也可能是和明军交战战败者被明军收编。彭信古只是一个游击,有数名黑奴,则其他同级别明军的军官、或者级别更高者,尤其是有在东南沿海省份效力过的将领,大概率也存在着让黑奴效力为兵的情况。
萨尔浒之战中,明军中出现了日本士兵的身影,“前岁(万历二十五年)辽左降倭二十余人,用铳杀虏数十。”(《神器谱》)。这些士兵明显是来自于万历朝鲜战争时期的战俘,他们跟随者自己的主子到了辽东,参加了对努尔哈赤的战争,忠心护主,最终战死沙场,也是一批值得尊敬的勇士。
在明末,由于中西往来的密切,一些白人和黑人也出现在了明军之中。16世纪中叶,葡萄牙人开始占据澳门,并与明朝进行贸易往来,葡萄牙人带来的先进的火器,令明朝官民大开眼界。崇祯元年(1628年)七月二十三日,崇祯下诏令王尊德出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两广兼巡抚广东,让其与前任两广总督李逢节奉旨赴澳门购募西炮葡兵。双方经过商讨,明朝政府支付给葡兵丰厚的报酬(在待遇方面明朝的诚意可谓十足,明朝给予统领年薪150两,每月伙食费15两;火器专家年薪每人100两,每月伙食费10两;其他人员根据能力酌情增减,最低待遇为助手,年薪40两,每月伙食费3两。同期的明朝官员俸禄也多有不及(从一品官僚年薪不过约180两白银,正七品年薪27两)如此对比,可见雇佣兵薪水之高);葡萄牙人则派遣铳师三十余人,大铳十位,鹰嘴护铳三十门北上。葡萄牙统治下的澳门议事会决定派出以公沙的西劳为统领的运铳队伍,其中有统领公沙·西劳,随军神父陆若汉,铳师6名,通官1名,通事1名、匠师4名、驾铳手15名、傔伴3名,共为32名。这批葡萄牙人也被侍卫中国战争史上的第一批正式被中国政府雇佣的西方军事技术人员。
1628年11月10日,公沙·西劳率领队伍正式从澳门启程。在前往北京的途中,香山县前山寨的参将亲自率领士兵和战舰前来护送。在途经香山县时,当地官员热情款待;到达广州时,海道等官员也亲自迎接,并赠送了银两和丝绸。鉴于此次远行的巨大开销,除了皇帝支付的每人薪水外,广州方面还额外支付了相同数额的薪水。崇祯二年二月,队伍从广州出发,沿水路向北京进发。总督王尊德派遣参将高应登和守备张鹏翼率领军队负责运输和护送。队伍乘船沿北江而上,抵达南雄后登陆,越过梅岭关,然后再次沿水路经南昌前往南京。在南京,因故队伍滞留了三个多月才重新启程。到了九月,队伍行至夏镇。因为缺粮,得知天主教徒韩云正任徐州知州,陆若汉便派遣孙学诗和徐西满前去请求赊借。很快便筹集到了一定的军粮,葡萄牙队伍重新北上。
然而,崇祯二年十月,皇太极发动首次入关征明战争,史称 “己巳之变”。此时援明铳师队伍因大铳体重难行,才抵达山东济宁,忽闻后金已围北直隶的遵化。兵部奉旨派遣官员前来催促,同时由于运河已经结冰,公沙等决定放弃船只,选择登陆,并采取昼夜兼程的方式赶路。与此同时,由于金军突然入侵关内,京师急需支援,崇祯帝召集廷臣商讨应对之策。徐光启以先前辽阳和宁远之役的经验为例,提议采用城防策略,充分利用炮火,而不应该在北京城外冒险设立阵营进行防守。鉴于当前形势紧急,而西洋大铳和铳师尚未抵达京城,因此建议暂时利用在历局工作的耶稣会士龙华民和邓玉函,协助加强城防。十一月二十三日,葡萄牙炮队行至涿州,因闻敌兵逼近都城,于是赶制弹药,准备御敌。二十六日,涿州知州陆燧传达兵部所奉之上谕云:“西铳选发兵将护运前来,仍侦探的确,相度进止。你部万分加慎,不得疏忽。”队伍于崇祯三年( 1630年) 正月抵达北京,葡兵终于在袁崇焕下狱、祖大寿返辽、满桂等将领败没的危局中抵达北京。
葡兵抵京后,徐光启强调应大力学习其先进的军事技术和队列,为明军调教出一支接近近代的较先进军队“诸人之来,感国厚恩,忘身自效,誓欲灭此而后朝食,其忠愤之气,见于辞色。廷臣闻且见者咸共赞叹,以为有此绝技,又若此精忠,必宜尽用其术。……欲尽其术,必造我器尽如彼器,精我法尽如彼法,练我人尽如彼人而后可。”但作为葡兵之统领,陆若汉与公沙认为当前练兵计划所需周期太长,但军情紧急,刻不容缓,故他们于四月初七日上疏建议“敢请容汉等悉留统领以下人员,教演制造,保护神京。止令汉偕通官一员,傔伴二名,董以一二文臣,前往广东濠镜澳,遴选铳师艺士常与红毛对敌者二百名,傔伴二百名,统以总管,分以队伍,令彼自带堪用护铳、盔甲、枪刀、牌盾、火枪、火标诸色器械,星夜前来。”而面对葡萄牙人增兵的要求,崇祯皇帝予以批准并下令广东以及沿途各省需提供一切必须物资,伴送远人来京。
六月二十四日,崇祯又升孙元化为右佥都御史,巡抚登莱东江等处,并将公沙等一众葡萄牙雇佣军划归其指挥。孙元化就任后,调发充足兵马钱粮,旋即开展练兵工作。至崇祯三年十一月,登莱地区已新成八千兵力,“登抚孙元化职任恢复,更定营制,有众八千,合以海外三万有余,隐然可成一军。”
然而,轰轰烈烈的明末练兵却最终无疾而终。自崇祯三年起,朝中的保守派官员纷纷针对徐光启、孙元化等人进行弹劾。其论调多为“欲终调澳夷以逞其设端巧卸之谋”坚决反对引入西洋火器,而且大多与地方官员配合,强烈反对葡萄牙人进入内地,第二批由澳门增加的雇佣军就被阻于江西,被迫返回澳门。然而,进一步导致开明官员失败的直接原因还是明朝的局势恶化,特别是崇祯四年爆发的登州之变,致使首批援明的葡军教习伤亡惨重,公沙等十二名葡兵阵亡,另有十五名受伤。这标志着明朝雇佣军计划的基本破产,而随着崇祯五年(1632 年)七月二十三日,孙元化和张焘因登州失守而在北京弃市,兵部尚书熊明遇也被解任听勘,自此明军中的亲天主教势力逐渐淡出。明朝中央政府此后再无组织西洋教习的计划。
葡萄牙兵
清军入关后,南明朝廷也曾多次派遣使者向澳门葡萄牙求援,特别是永历朝,多次向葡萄牙借兵,出于种种考虑,葡萄牙人答应了永历小朝廷的求援请求,“”葡人即遣兵三百人,带大礮数门来,以瞿纱微为随队神父。”,这些葡萄牙雇佣兵参加了1647年的桂林保卫战,运用泰西火器打退了攻城清军。但这点兵力最终未能挽救南明。
除白人外,郑氏集团(郑芝龙 郑成功)的麾下也有来自澳门的黑人雇佣兵作战。关于这支部队,史料记载较少,据说来自郑芝龙流落澳门的私生女芜索拉及其葡萄牙丈夫罗德里格斯,起先为50人,后来扩充至300人,大到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扩充至500人,这些黑人部队仅可从一些零星文献中找寻端倪,如西方人撰写的《在华方济各会会志》中曾提到,“这些士兵是郑芝龙从澳门和其他地方弄来的”,“他们的头领叫路易斯·德·玛托斯,是一个聪明、理智的黑人”。郑芝龙 “手下一直有大量的从澳门来的棕褐色基督徒为其效劳。他们有自己的连队,是优秀的铳手 (火枪手)。他(郑芝龙)最信任他们,用他们护身、充兵役”。郑成功继承了这支部队,这些黑人雇佣兵在收复台湾的战役中发挥了一些作用,之后大多返回澳门或在台湾了结余生。
黑人火枪手
四、总评
明朝建立之后,对元朝的制度体系多有学习和继承,在文化上也吸收了不少蒙古元素,但是在民族政策方面,明朝与前元截然不同,对北方曾经的敌对者表现出了很大程度的优待,对南方的少数民族也进行了大力的经略,许多非汉族的将士进入到明朝的军队中,为明朝效力,也在共同的战斗和生活中,增进了与汉人的感情,不断地吸收汉人的先进文化和生产力,对明朝的文治武功付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明朝的统治者能够顺应社会的现实,实行相对宽容的民族政策,满足劳动人民的愿望,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明初能够迅速由战乱走向治世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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