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历史 毫无戏说
死生之事是人最大的两件事,而在《世说新语 德行第一 二四》中,就记载了这样一段死生之事,可以一窥两晋时期人们对“父慈子孝”以及服丧礼数的看法。
郗鉴与周翼的“舅慈甥孝”
郗公值永嘉丧乱,在乡里,甚穷馁。乡人以公名德,传共饴之。公常携兄子迈及外生周翼二小儿往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之贤,欲共济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郗公亡,翼为剡县,解职归,席苫于公灵床头,心丧终三年。
郗(xī)鉴在永嘉之乱期间,住在家乡,生活很贫困,常忍饥挨饿。乡里人们敬仰他的贤德,便一起轮流供他饭吃,郗鉴就经常带着哥哥的儿子郗迈和外甥周翼这两个小孩去吃。乡里说:“我们各家自己都穷困挨饿,只是因为您的贤德,想合伙接济您罢了,恐怕没有办法兼顾其他人。”之后郗鉴就单独去就餐,吃完后总是两个腮帮子含满了饭,回来后吐出给两个孩子吃。最终大家都活了下来,一起过了长江。郗鉴去世的时候,周翼正担任剡(音shàn,今浙江嵊县西南)县县令,他辞职回去,在郗鉴灵床前尽孝子礼,坐卧都在草席子上,深深哀悼足有三年。
这个故事中的郗公为东晋重臣、书法家郗鉴(269年-339年),字道徽,是高平郡金乡县(治今山东嘉祥县阿城铺)人。这个人在西晋时期,算不得什么出名的人物。怀帝永嘉五年(311年)的永嘉之乱后,郗鉴聚众避难于峄山,随后渡江投靠了东晋晋元帝司马睿。由于郗鉴是南渡过来的,司马睿想要依靠“北人”制衡南方的士族,于是就晋升其为龙骧将军、兖州刺史。
郗鉴传下来的《灾祸帖》
在晋元帝永昌元年(322年)的“王敦之乱”中,此时任兖州刺史、都督扬州江西诸军、假节,镇合肥的郗鉴经受住了王敦的劝说,站在了皇帝这边,帮助刚刚登基的明帝司马绍平定了王敦的叛乱。明帝于太宁三年(325年)驾崩后,郗鉴又与王导等人辅佐年幼的成帝司马衍,协助平定了苏峻祖约之乱,后以司空、加侍中、封南昌县公之名,长年屯驻于京口(北府),拱卫建康,以防御后赵侵扰,并且在平衡王氏、庾氏、陶氏等世家大族之间出力颇多,为东晋的政治稳定做出了卓著的贡献,因此明清之际的王夫之赞誉道:“东晋之臣,可胜大臣之任者,其为郗公乎!”
位于嘉祥县城南的郗鉴墓,1992年成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上面这个故事,后来化身为成语“郗公含饭”。儒家以“孝悌”作为做人以及治国的根本,然而孔子倡导的其实不是“愚孝”而是“父慈子孝”,父亲慈爱儿子,儿子孝顺父亲,大家共同用道德教化涵养了人的心灵。只是后来的统治者倡导“忠君”的思想,神化皇帝作为天下社稷最大的唯一的“父亲”,把“孝”当作操纵臣民效忠的思想工具,至于当父亲的到底“慈不慈”,就有意地忽视掉了。
古代关于服丧的礼数
郗鉴死后,受他接济的外甥周翼辞官为他“心丧”。这个心丧原本指古时老师去世弟子守丧,身无丧服而心存哀悼,后来泛指非直系亲属对死者的长时间的悼念。郗鉴对周翼的哺育是“慈”,周翼对郗鉴超出了他作为一个外甥应该尽到的孝道,这是儒家本该提倡的“孝”。
图片来自2017年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
为什么说周翼“超纲”了呢?很多人都知道,在古代我们讲“守孝三年”,这个说法来自于《周礼》。实际上,《周礼》上对于不同亲属穿什么衣服,守丧多长时间是有明文规定的,传到明清时期大概如以下:
一、子及在室女(即未出嫁之女)为父母,嫡孙之父卒为祖父母承重,媳为即公婆,妻为夫,妾为君,以上为服丧三年,身着用最粗的麻布制作,不缉下边的“斩衰”。
二、夫为妻(夫之父母不在),子为出母、嫁母,嫡子、众子为庶母,以上为服丧一年,要执仗(即哭丧棒),身着用稍粗的麻布制作,缉下边的“齐衰”。
《中国丧服制度史》书中“斩衰”和“齐衰”的丧服图片
三、夫为妻(夫之父母在),出嫁女为父母,孙为祖父母,侄为伯叔父母、在室姑,已身为兄弟、在室姊妹、侄,服丧一年,身着“齐衰”。
四、曾孙、曾孙女为曾祖父母,服丧五月,身着“齐衰”。
五、元孙、元孙女为高祖父母,服丧三月,身着“齐衰”。
六、妻为夫之祖父母,已身为堂兄弟、在室的堂姊妹、侄妇、已嫁之侄女等,服丧九月,身着用粗熟布制作的“大功服”。
七、侄孙为伯叔祖父母,堂侄为堂伯叔父母,已身为兄弟之妻,妻为夫之兄弟等,服丧五月,身着用稍粗的熟布制作的“小功服”。
《中国丧服制度史》书中的“小功服”图片
八、堂侄孙为堂伯叔祖父母,夫为妻之父母等,服丧三月,身着用细熟布制作的“缌麻”。
以上“齐衰”等服饰,合起来就叫做“五服”,为什么常说出了“五服”亲戚关系就很远了,就是因为从传统礼数上已经无需守孝了。
《周礼》讲的是三千多年前周朝的礼数,那时候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人口又少,也不用经常打仗,所以服丧的人多一些,时间长一点也没什么。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哪有那么多时间让这么多人同时服丧的?因此法律上规定的服丧的时间和范围都大大缩短,但子女对父母的“服丧三年”(后改为二十七个月)一直都是雷打不动的,即使在朝廷的官员也不例外。官员辞去官职,谢绝人事,回到老家去尽守孝之道叫“丁忧”,丁父忧的又叫“丁外艰”,丁母忧的又叫“丁内艰”。清末曾国藩能回到家乡创办湘军,正是在他丁内艰的时候。
孔子与弟子关于“服丧三年”的论战
子女的三年服丧期间,不是只要穿斩衰就可以了,而是要在父母坟前搭个棚子,吃、住、睡都在父母的坟前,并且要粗茶淡饭,禁食酒肉,原则上不更衣,不剃头,不宴饮,不娱乐,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娶嫁,不到他人家参加婚丧庆吊,不能进行喜庆活动,如结婚、生日等。
可见服丧三年,对于普通人来说非常困难,服丧的人经常面容枯槁,神魄皆散,也常有忧伤过头致死的事情,有悖于人性,为此孔子的弟子宰予与孔子在《论语·阳货》篇第二十一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以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宰予对孔子说:“为父母服丧三年,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君子三年不讲究礼仪,礼仪就肯定会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也就会荒废。陈米吃完了,就会有新米代替,取火用的燧木已经轮换了一遍,守孝一年也就可以了。”
子曰:‘食夫稻,衣服锦,于女安乎?’曰:‘安。’
孔子想反驳他,就问他“丧期不到三年就吃稻米,穿锦缎,对你来说心安吗?”,结果宰予翅膀硬了,敢顶撞老师了,直接说了个“安心”。
‘汝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汝安,则为之。’”
这下可把孔子气坏了,他指责宰予:“你觉得心安,你就这么做!君子服丧,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感到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适安宁,所以不那样做。现在你心安,就那样去做吧!”
表现孔子和弟子们的画作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予出去后,孔子依然愤愤不平:“这小子不厚道啊!孩子生下来三年后,才能完全脱离父母的怀抱。三年丧期,天下共知。宰予这小子难道从他父母那儿连三年的爱都没有得到吗?”
孔子不知道的是,后世的官员有时候也没能服丧三年,因为一些情况下皇帝可以突破礼制予以“夺情”,也就是皇帝夺去官员的孝亲之情,要求不必离职,可以穿着素服继续工作。明朝著名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在万历皇帝“夺情”后,有些得意忘形,竟然不是穿丧服而是穿着华丽的衣服在办公,这或许是他死后被万历抄了家的原因之一吧。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1] 杨大文 服制及其法律效力《法律学习与研究》 1989年第5期
[2] 徐承伟 什么是丁忧 什么是夺情 从历史典故看礼法制度 《中华文化报》 2022-05-12
[3] 丁凌华 《中国丧服制度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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