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舞弊:英美两国的民主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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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舞弊:英美两国的民主黑历史

古往今来,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滋生腐败,选举制度更是容易沦为舞弊横行的重灾区。哪怕是被称为标杆的英、美两国,都在相关道路上摸索过很长时间。今人喜闻乐见的阵营对立,不过是其内部演化的必然结果。

至少在民主选举的起始阶段,各类偷换票箱或制造废票的小把戏屡见不鲜。乃至明目张胆的用钞票和子弹来操纵民意。

英国往事

18-19世纪 工业革命改变了英国的城乡占比

首先是在工业革命开始后的英国,由于制造业对工人需求激增,从而刺激产生出全新的城市化阶级。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对立,也基本成形于这个特殊时代。虽然彼此矛盾尖锐,却都是急于扩大政治权力的新人。

奈何英国的选举制度仍然侧重于乡绅地主,对这些新兴势力极不友好。

工业革命后的英国 选区依然偏向于农村

第一个缺陷是:选区依然按照中世纪遗留的自治市划分。在工业化不断扩大后,有些自治市到18世纪已趋于衰落。譬如英国南部的旧塞勒姆市(old sarum),原先以教堂为中心发展起来,但19世纪的人口已经普遍向新兴的工业邻城索尔兹伯里,或是港口都市南安普敦迁移。所以,旧塞勒姆表面上还拥有2个国会议席,实际人口不过区区3户家庭、7个选民。以至于大多数时候就被贵族控制,或者是按价高者得远征变卖出去。这类如僵尸般健在的选区,一般被当时人称作腐败选区(rotten borough)。

另一个缺陷是:选民范围非常有限。法律规定仅有年收入40先令以上的自由民可以参加投票。显然,贫穷农民或制造业工人都被筛选出去。例如当时的英国第三大城市伯明翰,虽常住人口不下80000,但真正有资格投票的选民仅为399人。因为选民人数极少,政党操纵起来就相当方便。譬如直接塞钱收买城市选民,或是靠地主威胁租种自己土地的农民。因为早期投票往往采取实名制,这类操纵模式几乎毫无成本可言。

早期的英国城市人口 大部分不具备投票权

随着时间持续,欧洲大陆上的两次革命影响到英国,让民众逐步有了改革追求。例如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爆发后,英国就在1832年出台改革法案。不仅要重修选区范围,还将几个典型的腐败选区合并到邻近郡。其次是降低门槛,让全国1/5的成年男性拥有投票权。但依然有不少反者提出质疑:除非选民本身能够做到诚实+廉洁,否则扩大范围只是增添更多腐败选民。

事实上,这样的质疑完全符合预期。英国的选举舞弊在1832年后继续提高,到19世纪中期攀登至最猖獗阶段。如1868年大选,各党都争相为投票者发放津贴,用掉近50万英镑。名义上是要弥补误工损失,真实用意则不言自明。后来的1880年选举,因为几乎所有成年男性都有资格投票,贿选花费也达到史无前例的300万英镑。无论保守党和自由党,都雇佣近千人的宣传队伍,同时大肆甩出选民津贴。

早期的英国候选人 经常会公开向支持者发钱

可能是这次选举太多难看,国会终于忍不住展开全新改革。根据1872年通过的《选票法》,投票有原来的实名制改为不记名。这样至少能阻止操控者察觉选民是否按自己的意愿投票,也就难以进行更多贿赂或是武力胁迫。

到1883年,英国又通过《腐败与非法行为防止法》,规定每次选举都有开支上限:当选区有2000选民,开支不能超过710英镑。此后每增加1000选民,则开支上限跟着提高40英镑。同时,每个选区候选人只允许聘请一个代理人协助工作,并且需要提交明细来证明自己并未超支。该法案的效果十分明显,让1885年大选的开支下降到50万英镑。

英国通过立法限制选举花费 大幅度遏制舞弊现象

经过一系列改革,英国的系统性选举操纵被遏制。但在广大地方性选举中,漏网之鱼仍旧大行其道。直到1990年,还闹出过伦敦女议员雪莉-波特(Shirley Porter)事件。这位保守的议员利用选区内的公共房屋,非常有针对性的售卖给支持者。这些民众可以在特定的选区内登记为选民,并以此逆转选区间的票数差距,使保守党在1990年选举中胜出。

不过,波特的阴谋很快被发现,本人只能逃亡以色列。可见即使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有时也难以阻止选举舞弊。

逃亡以色列的保守党议员雪莉-波特

美国往事

源自美国的 杰利蝾螈策略

当然,雪莉的小花招并非自己原创,其灵感来源于大洋彼岸的美国。在英文中被称作杰利蝾螈(Gerrymander),意指通过划分选区将反对党集中在几个少数区域内,确保主导划分的一方能够获得大部分选区从而胜出。

公元1814年,杰利蝾螈策略起源于马萨诸塞州。当时的州长埃尔布里奇-格里(Elbridge·Gerry)故意重新划分选区,使他所在的民主共和党胜出州选举。由于划分的选区中有一选区酷似蝾螈,因此这花招就被称作杰利蝾螈。

1884年之前的美国 采用实名制投票

虽然早期美国并没有选民财产权限制,也很少有成建制的腐败选区操纵,但整体上的混乱程度丝毫不亚于英国。直至1884年才逐步推行“澳洲制度”(Australian ballot),要求选票应当由公共机构印刷、分发,投票者享有无记名保护。换句话说,之前的美国选票并不是公共机构印刷。通常是由各党自己印好选票,并在上面列好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州长等等职务,让选民自己拿着送去投票站。在1860年的选举中,林肯未能出现在南方的选票上,原因便是地方实力派没有将他的名字印刷上选票。

如此大鸣大放的操作,很容易让选民被其他人发现自己的政治倾向。于是,许多投票站门口变成战场,属于斗殴与贿赂的高位场所。由于劝说通常不能使人更改意愿,两党支持者们干脆大打出手,靠拳头震慑那些不支持自己的选民。如若有人希望改变糟糕局面,也会遭他们联手地址。譬如1850年的新英格兰地区,曾有改革者提出向所有选民提供信封,但方案从未被通过成立。

早期的美国选举 经常演变为群体性斗殴

同时,在趋于保守的美国南方,还有更为古老的口头投票。大体程序是乡民在警察叔叔的组织下聚集到空旷处,然后由警长依次大声询问投票民众到底支持谁。不用多想也能知道,这种选举方式下少数派几乎不可能表达真实意愿。只不过基于习惯和路径依赖,在某些南方州被推行到1891年才废除。

公元1876年,美国的混乱选举体系达到巅峰。恰逢南北战争结束不久,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矛盾不断激化,有不少人担心第二场内战会爆发。比如保守派居多的南方,民主党人纷纷站出来阻止黑人投票,甚至不惜动用3K党来实施谋杀。共和党方面则动用联邦军队进驻,保护黑人们抵达投票站,乃至让黑人可以多投两次。等到开票阶段,两党在南方数个州都宣布取胜,佛罗里达更是出现三套选举结果。最后烂摊子被扔给国会,判决有争议的选举人票归属,才算是终结这场闹剧。

口头投票制度 非常有利于压制少数派

从1888年起,美国引入无记名投票制度,有效减少贿选和暴力威胁。到1896年,这一制度已经扩展到全国90%的州。但政府主导的投票机构又给了操纵者全新机会。他们设定名列选票条件,以此来筛掉大部分小党,让选举变成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的二人转。另外一个方式则流行在南方,即以考试来阻止黑人获得投票机会——任凭投票如何公平,连票都投不了就一切都没用。

此外,还有针对性明确的“识字测试”(Literacy test)。由于黑人文化水平较低,实际上很少能够通过测试,即使文化水平足够也不见得能回答测试中奇奇怪怪的问题。正是因为内部的种族问题,美国实现公正投票的时间比英国推迟近一个世纪。到1964年的民权法案签署,才终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平等、公正的选举系统。

识字测试无疑是最具种族主义色彩的壁垒机制

不过,美国的选举体系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南方保守派的老营南卡罗来纳,至今国会选区划分是以杰利蝾螈手段划分的,意在压缩黑人国会议员的出现的机会。这就有待日后的进一步改革了。

只不过在保守主义情绪浓厚的地方,任何变更本身就如同多人妻女、要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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