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学历最高女性,扶丈夫跻身高层,自己晩年潦倒断臂郁郁而终
热文
历史 > 热文 > 正文

民国学历最高女性,扶丈夫跻身高层,自己晩年潦倒断臂郁郁而终

中国史上首位女博士暨头号女刺客郑毓秀,一生极富传奇色彩,身份角色多变,故事高潮叠起,既有褒奖与荣誉,也伴随质疑与批评。

富裕的家庭背景,以及万千宠爱下孕育出的自信和勇气,令郑毓秀比一般人有条件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并获得成功。但成功之后,或许树大招风,或许确有瑕疵,她的事迹也受到质疑,行事作风备受争议。

郑毓秀扶助丈夫魏道明上位当上高官后,自己却留下了“晩节不保”评语,尤其在晚年,更有点“落荒而逃”,被迫去国,更无法归国。

围绕郑毓秀声誉的争议主要有四大点:

刺杀晚清官僚事迹被夸大;

博士论文由人代笔:

担任公职期间涉角色冲突和贪污等;

当高官夫人时,涉嫌干政,经商歛财,生活奢靡。

刺杀晚清官僚事迹被夸大

正如前文所述,郑毓秀在日本加入同盟会,并奉命回国参与了几宗刺杀晚清官僚行动,表现英勇,赢得“头号女刺客”称号,为中国历史翻新一页立下战功。各种资料也显示,郑毓秀的确有参与有关行动,但都不在前线。

关于1912年1月16日刺杀袁世凯那次,当时共有12人组成刺杀小组,郑毓秀是联络人;但在行动前一天,她突然接到情报:“南北议和”的真正阻力来自宗社党首领良弼,袁世凯属可以争取的人物,决定停止行动,她并及时通知了其中八位同志。但另外三位张先培、黄芝萌、杨禹昌没接到通知,按原计划行动了,结果失败了。三人立即被捕,遭到杀害。

关于暗杀良弼一事,郑毓秀虽有参加,却是京津同盟会成员彭家珍以近乎自杀式炸死对方,自己当场牺牲。至于1910年刺杀晚清摄政王载沣的行动,则是汪兆铭(汪精卫)和黄复生等人行事,郑毓秀只是协助而已。所以,当时有声音认为,人们把郑毓秀在刺杀中的角色和作用夸大了。

博士论文被质疑请人代笔

1926年,挟着盛名的郑毓秀以“史上首位法学女博士”的学术头衔回国,成为文武双全的难得人才,事业发展如鱼得水,锋头一时无双。

然而,却有不少人质疑其博士学位乃由人代笔,包括当时得令的胡适。胡适似乎对郑毓秀印象不佳,但凡郑毓秀出现的场合或她参与创办的刊物,他都谢绝,更留下“这班女人不太爱惜脸面”的评语。

胡适在1930年10月11日的日记上有这样一段话:“……后来夏奇峰也来了,他最知道郑毓秀和王宠惠、魏道明等人的故事,谈的甚有趣味。郑毓秀考博士,亮畴(即王宠惠)与陈籙、赵颂南、夏奇峰诸人皆在捧场。她全不能答,每被问,但能说:“从中国观点上看,可不是吗?”(省略法语原文)后来在场的法国人皆匿笑逃出,中国人皆惭愧汗下。论文是亮畴做的,谢东发译成法文的。”

虽然有人指,胡适的指控理据不足。但文中提到的王宠惠确是郑毓秀在法国时期的好朋友,两人都是同盟会成员,还是广东同乡,王宠惠凡到巴黎,都出入“郑公馆”,只是比大她十岁的王宠惠有家室。

生于香港的王宠惠来头不小,自幼学习英文,14岁时入北洋大学(今天津大学前身)法学预科。1901年,留学日本学习法律、政治。翌年留学美国,1905年于耶鲁大学获民法学博士,留美期间曾为美国律师公会学报编辑。此后他到欧洲研习法学,于英国伦敦中殿律师学院获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大律师资格,成为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1923年被国际联盟选为海牙国际常设法庭候补法官等。

这样的背景加上两人过从甚密,说王宠惠在学业上帮郑毓秀一点忙,合乎情理。加上胡适素来讲究“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对于无稽之谈,他不会如此郑重其事地把它写下来。

夫妇官运亨通 作风惹人不满

1926年,郑毓秀和魏道明回国后联名成立律师事务所。但这对律师夫妇正式当律师的时间大约才一年多,两人官运亨通,1927年,魏道明应邀加入南京政府,先后出任司法部主席秘书、次长、部长。

郑毓秀也于同年出任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地方审判厅厅长,其律师事务所随之解散。1928年,郑毓秀参与起草“民法典”。1930年,魏道明任南京特别市市长,郑毓秀多了一个显赫身份:市长夫人。

郑毓秀个人作风张扬,非常乐意曝光见报。1931年,“民法典”制定完后,郑毓秀辞去立法院公职,回到上海,重新当起律师。她常以市长夫人名义,大揽诉讼案件,风光无限。以至于沪上法律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博士电话到,推事(法官)吓一跳!”意思是担心案子难办了。

名气大,收费自然不菲,难免顾此失彼。曾因“收钱后又不出力”而遭客人告到律师公会,要求开除其公会会籍。虽然最终得以保留,但此事对她影响不小,在后来的“高友唐弹劾郑毓秀案”中,报纸常提及此事,报道对她多不利。

民间对郑毓秀夫妇呼风唤雨的作风也不满。革命党人夏之时的妻子董竹君曾这样说:她人住南京,却要喝上海租界的自来水,面包要吃上海“老大昌”的,每天用火车送一次。当时的《摄影画报》也曾报道她“日常用度异常阔绰”,如旅馆非一等不住,每日用度常在百元以上。

关于高友唐弹劾郑毓秀案

“高友唐弹劾郑毓秀案”发生于1932年,轰动一时。时任民国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的高友唐在当年10月出版的《监察院公报》上发文,弹劾前任上海审判厅厅长郑毓秀与后任杨肇熉勾结舞弊,贪污法院公款22000多元。

高友唐发现,郑毓秀卸任院长时,重复支出22笔法院公款,共计22000多元。高友唐还一一列举了这22笔款项名目、数额。弹劾书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北平)《法律评论》杂志全文转载,上海、南京两地的报纸多有报道。

高友唐出身满洲镶黄旗人,与末代皇帝溥仪有一定的交往。民国建立后,曾在《民立报》任编辑,兼撰评论,与该报创办人、国民党元老于右任论交。于右任任监察院院长后,高友唐随之进入。他也曾弹劾过海军部长陈绍宽、外交部长王正廷、安徽省主席陈调元,名震全国。

该弹劾文发表第二天,郑毓秀、杨肇熉便在上海各报刊登启示,质问高友唐,指前上海地方法院存款侵占之事,乃书记官所为,不应以郑毓秀为该案主体。而且,监察委员之弹劾仅能及于公务员之行为,而郑毓秀作为律师的非公务员行为,则不在弹劾范围之列,属于“污蔑”。不过,郑毓秀实际上还是很担心会被审判定罪,因为高友唐手中掌握着真凭实据,就算她手腕通天,一旦异地审判,也是凶多吉少。

因此,她决定收买高友唐。据说,她曾托人给高友唐送去十万元,希望他不要再追查此案。但被高友唐严词拒绝,他还将郑毓秀的信转呈监察院于右任,并回信给郑毓秀:“须知中国官吏亦有不爱钱者”。

1933年8月,江宁地方法院开庭审理“郑毓秀案”,检察官列罪资料虽详细,但当时,郑毓秀已经借养病为由,南下香港。以致审判之时,法院只传来了书记官钮传椿。因相关责任人没有到庭,案件只得延期审判,悬而不决。直到1935年,传出撤销起诉,不了了之。

扶夫君上位,官夫人贪婪

郑毓秀不但自己有本事,还以自己的本事扶夫君上位。1947年,蒋介石本属意重庆行辕主任朱绍良担任首任东南某岛省主席,但郑毓秀在宋美龄面前做了不少工作,最后由宋子文出面,让魏道明坐上了省主席的位置。但夫妇在当地的口碑不太好。魏道明的政绩几乎都被她毁了。

曾有人评价说:“慈禧太后断送了半个中华民族,某夫人将葬送整个东南某岛省!” 这里的“某夫人”正是郑毓秀。

据说,魏道明主政东南某岛省后,甚么事都要通过夫人才能成功。郑毓秀还组织了一个木材公司,在高产区垄断木材砍伐,更将日本人的财产卖给那些对她大肆行贿的人。人们更以“空前绝后”来形容她的贪婪程度。1949年1月,蒋介石令陈诚取代魏道明任东南某岛省主席。

脱离了政治漩涡的魏氏夫妇移居美国,一度困顿迷茫,后来只好移居巴西,改为从商。但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做生意却事事不如意,加上经营不善,血本无归。数年再回到美国。

他们当时曾想回大陆,不能;回台湾,蒋介石又“缓发”通行证。因此,一代女杰只好聚众打麻将。1954年,郑毓秀被查出左臂患癌,不得不整条切除,这对她打击很大,加上穷困潦倒,终日郁郁寡欢。

自此,她对金钱看得日益重,据说其晚年时无论走到哪,都随身带着一个大手提包,里面装着她的财富。1959年,68岁的郑毓秀病逝于美国洛杉几。人们在她家客厅里,发现悬挂着当年吓退陆征祥的那支玫瑰枝,被镶在一个镜框里……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