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玫瑰枝干冒充手枪,民国首位女博士郑毓秀为何当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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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玫瑰枝干冒充手枪,民国首位女博士郑毓秀为何当刺客?

讲到刺客,最着名当然是刺秦失败的荆轲,除他之外,历史上出现过多位刺客,以男性居多。当然也有女性,主要因为家族情仇,一时冲动行事。不过,清末民初时期,倒是有一位很特别的女刺客,她不但出身于富裕家庭,后来还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女博士。

这位女中豪杰名叫郑毓秀。不但如此,她还曾经拥有多个“第一”头衔:民国政府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女性出任地方法院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律师,最牛的是“民初第一女刺客”。

像这样一位文才出众的女子如何跟粗暴冷血的“刺客”扯上关系呢?还被封为“头号女刺客”呢。她到底跟谁有如此深仇大恨呢?以前述这幺多个“第一”的背景来看,郑毓秀显然非一般女子,因为她要刺杀的是阻挡时代车轮向前滚动、大名鼎鼎的袁世凯!

1912年1月16日早晨,北平城内的街道冷冷清清,店铺林立的东华门前人影稀疏。不远处的祥艺坊酒楼有七、八个人围坐在一起,大声谈笑,眼睛却总在观望窗外路面动静,似乎在等待着什幺。

随着一连串清脆的马蹄声,两辆马车疾驰而来。当前面一辆马车正经过祥艺坊酒楼,突然有一包东西从酒楼内飞出。一声巨响,顿时黑烟冲天,马匹瞬间倒地,街上乱成一团。一群警卫迅速赶来,包围酒楼,不久,里面传出爆炸似的尖锐枪声。许久,后面那辆马车上走出一个身型肥硕的人,正是当时得令的袁世凯!

显然,暗杀行动没有成功。这次行动由同盟会革命党人精心策划并实施,党人郑毓秀正是组织者和参与者。不过,刺袁未遂,在11天之后,她组织的另一次刺杀清末立宪派大臣、宗社党首领良弼的行动却成功了──那是同盟会京津分会成员彭家珍以自杀式投掷炸弹,自己当场牺牲,良弼被炸断左腿,两日后伤重死亡。

时隔17天,也即1912年2月12日,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中国上千年的封建帝制宣告结束。自此,中国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自我牺牲的彭家珍不但是同志,更是郑毓秀姐姐的男朋友,两姐妹为烈士殉难抱头痛哭。加上自己的革命党人身份也暴露了,郑毓秀不得不逃亡法国。

这位郑毓秀,到底是何许人?竟有如此胆识!1891年3月20日,郑毓秀出生于广东省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为香港富甲一方的地产商人,父亲是当朝户部官吏郑文治,家世显赫。

郑毓秀自幼聪明好学,但性格叛逆,具有反抗精神。从小不肯缠足;十几岁时,反对父母的包办婚约,主动退婚,离家出走,去天津教会学校读书。16岁时,郑毓秀随姐姐到日本留学,在那里受到孙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的薰陶,在廖仲恺推荐下,加入了同盟会,成为这个反政府组织的一员猛将。

回国后,她为革命党人运送炸药,并参与清末民初的多次暗杀政要活动,除了前述的袁世凯和良弼外,还有1910年刺杀晚清摄政王载沣。

1914年,郑毓秀开始在巴黎学习法律,1917年获得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随即加入法国法律协会。

在法国期间,家境富裕并学有所长的郑毓秀不时资助勤工俭学的学生。在电视剧《我们的法兰西岁月》中有一集,讲到邓小平和小叔在上海被骗钱,买不起船票,求助于驻法公使,却被其秘书耍了一番,差点错过赴法的机会,幸得郑毓秀出手,最后及时登上邮轮。

1919年,“巴黎和会”召开期间,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派代表出席了会议。郑毓秀因精通英、法两语,被任命为巴黎和会代表团成员,担任联络和翻译工作。由于担心中国代表团在压力下签署凡尔赛条约,在签字日的前一日(即6月27日),她暗地里组织了300多名留法学生和华工,包围了首席代表陆征祥养病所在的圣‧克卢德医院,要求他不要在“和约”上签字。

期间,郑毓秀被推举为代表与中国外交总长兼代表团长陆征祥谈判,竟导演了一场着名的“玫瑰枪事件”──她事先在花园里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里,隔衣顶住陆征祥,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

如此胆识和智慧,加上乐于助人和好打不平,郑毓秀在留学生中的威望很高。1925年,她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学博士,也是目前有确切资料可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接着,她被北京政府任命为驻欧调查委员。

在巴黎期间,郑毓秀遇到了小她十岁的学弟魏道明,两人谈起“姐弟恋”,并最终修成正果,魏道明成为了陪伴她一生的人。1926年,这两个法学博士回国,联手开办了律师事务所。按照当时的法律,女性不能担任律师,他们就改在法租界开设。自此,她不但亲自披长袍打官司,并开始从政。

在成功为被上海当局逮捕的南方政府派大学教授杨杏佛辩护而使其获得释放后,她当选西山会议派(属国民党右派)的国民党第二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927年4月,郑毓秀任江苏省政务委员会委员,年末成为上海临时法院院长,但未就任。

政治前途上,她接连被遴选为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江苏省政务委员会委员,并升任到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兼上海法政大学校长。1928年,她任国民政府驻欧特使,特别负责中国和法国的双边友好事务。同年中归国,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是成为51名立委中两名女性之一(另一位为宋美龄)。其间她任民法编纂委员,为五位编纂委员中唯一的女性,在起草中华民国民法草案时特别提出增加多条女性权利保护条文。

抗日战争爆发后,她获委任为教育部次长。1942年,由于夫君魏道明任驻美国大使,她随行赴美。战后,这对夫妇再回国。1948年1月,郑毓秀投身第一届立法委员的选举,角逐上海市全国分区立委,顺利当选。

不过,人不可能永远都是人生胜利者,达到生命的顶峰后,难免走下坡,但这条下坡之路如何走,却因人而异,也因选择而异。这位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人生最后的十年,过得并不如意,属晚景凄凉。她的一生,有风光,有建树,但也有不少备受争议之处。那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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