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执行的“三年丧假”:古代皇帝和官员如何利用“丁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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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执行的“三年丧假”:古代皇帝和官员如何利用“丁忧”制度?

“丁忧”的丁,解释为“当”,也就是遭遇的意思,所以字面上讲,丁忧就是遭遇忧伤。实际上,这个词不会泛指一般的忧愁伤心,和小老百姓也没什么关系。多数时候,丁忧是指父母去世,官员就要回家奔丧并守孝三年。

三年之丧有多重要

父母去世,在不同的人类社会里都是大伤心事,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尤其严重。孔子和学生宰予的一段对话,很能说明儒家眼里丧事的地位。

宰予说,为父母守丧,要三年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这会导致礼坏乐崩的惨痛结果。所以在他看来,守丧一年,也就可以了。

孔子采用启发式教学:“爸爸妈妈去世还不久,你就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你心里安吗?”

没想到宰予竟然回了一个字:“安!”

孔子显然很愤怒也很伤心失望,说:“你心安理得的话,那就去做吧。君子在居丧期间,感受不到世间各种快乐,因此也就自然而然不去享乐。你心安理得的话,那就去做吧。”

宰予像,出自《至圣先贤半身像》册,元,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宰予认为守丧一年就够了,孔子相当生气,斥其“不仁”,足见孔子对三年之丧高度重视

宰予退出后,孔子想想还是气不平。他说,宰予真是 “不仁”,小孩出生,爸妈抱了你三年,爸妈去世,当然也要相应的回报。所以“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是普天之下都要遵守的规矩。宰予难道没有得到过父母三年的慈爱吗?

由于宰予也是 《论语》认证过的孔门高弟 (十哲之一) ,贬得太低似乎也不妥,所以孔子的话里情绪怎么理解,有些争论,但孔子对三年之丧高度重视,那是没有疑问的。

可是宰予的担忧也很实在,守丧期间很多事都不能做,引起的麻烦绝不能小看。他在老师面前话不能说得太具体,后来儒家的敌人墨子,对三年之丧批判可就严重了:丧礼的规矩太多太重,严格遵守会导致人的体质下降;而且这段时间男人和女人不能交媾,会降低婴儿出生率;丧礼中又不能做很多工作,国家和社会都会因此瘫痪;既然这个国家人口又少,又穷,又没有足够的力量修城墙,这个国家就一定会遭到侵略;国家穷了之后,没钱去祭祀鬼神,上帝鬼神也就不会保佑你⋯⋯总之,儒家重视办丧事,简直有百害而无一利。

但孔子的传人们,不会因为这些攻击而动摇。人活着除了利益,总是要有点精神追求的。神圣感是怎么产生的?投入巨额的时间、精力和财富去做一件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事,乃是创造神圣感的必由之路,而神圣感有了,凝聚力也就在其中了。——今天我们也不必嘲笑儒生迂腐,实际上古今中外的人群,大概都很难跳出这种靠折腾找认同的套路,不过是程度有别,形式不同罢了。

在儒家经典里,丧礼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有学者统计,儒家的十三经当中,没有不讲凶礼的。尤其是 《仪礼》和 《礼记》,讲凶礼的部分,占比高达30%和26%。

《丧服图》,西汉,丝帛, 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现藏湖南省博物馆

战国乱世百家争鸣,道术将为天下裂,儒家的主张当然不会被普遍遵守;秦朝焚书坑儒,更不会听信这一套,但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要求官员们都守三年之丧,爸妈去世就应该离职,也就是后世所谓“丁忧”,想必就应该成为制度了吧?

然而并没有。

守丧与否和忠孝之争

汉代官员的父母去世,正式的丧假大概只有几十天。要不要守三年之丧,整个汉朝一直没有形成制度。

有的官员坚持这么做,往往因此得到美名。汉成帝时的丞相薛宣,后母病死,他的弟弟薛修辞去官职守孝。薛宣公然说:“三年服,少能行之者。”薛修不听他的,坚持守孝三年,竟至于因此兄弟不和。汉哀帝时有个诸侯王,为母亲服丧三年,汉哀帝特别表彰他是“宗室仪表”,并加封了一万户给他。——凡此种种,正可见服三年丧并不是普遍的现象。

虽然汉朝史料有限,但是学者们还是梳理出风气的变化:东汉的官员守丧风气比西汉要盛,以至于朝廷似乎也默认了官员父母去世,他就是要离职的。

值得注意的是,诏书里有诸如 “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之类的表述,也就是你要守丧皇帝不拦着的意思,并不是制度要求。守完三年之丧,朝廷给这位官员的待遇是:可以保留你重回官场的资格,但原来的行政级别是不保留的,请你从头干起,或至少也是去一个低得多的职务。

想想也很合理:守丧并不是国家制度,是你要刷道德分的个人选择,因此造成的损失,当然也应该你个人承担,不然也不能显得你高尚不是?

《圣迹图》之孔门弟子守丧,明。孔子离世后, 众弟子为其守丧三年,表示守礼和尊奉先师,因孔子去世前子贡未能赶到,子贡在墓旁草庐守丧六年才肯离去

实际上,从守丧这件事里,隐约可以看见朝廷和宗族之间的紧张关系。西汉皇权更强大,放弃官位去守丧损失惨重,于是守丧的也少;东汉宗族势力发展势头迅猛,通过守丧彰显自己是孝子,回报率更高。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袁绍:他20岁时出任濮阳县长,不久因母亲病故服丧,接着又想起父亲去世时自己年纪还小,三年之丧还欠着,要赶紧补。这六年时间,对他积累声望,显然极为重要。

新版《三国》中的袁绍

三国时期,这种忠孝对立更加明显。孙权当皇帝后,下过一道诏书说:太平盛世理应守三年之丧,但现在不是盛世啊,所以既然当了官,爸妈去世就别回家了,腰里系根麻绳 (腰绖) 接着处理公务就好了。可是有人就是坚持要守丧,这事怎么办呢?有人就说出 “忠节在国,孝道立家,出身为臣,焉得兼之”这样铿锵凛然的话来,而最终决议是,谁敢奔丧,就是死刑。

但为了尽孝,有人是真敢玩命。有个叫孟宗的 (后世所谓 “二十四孝”之一) ,毅然决然奔赴母丧,丧事料理完,主动进牢房等候发落,而陆逊出面为孟宗求情。孙权也只好同意罪减一等。——这算是孙吴政权和士族之间别别扭扭的又一案例。

《孟宗哭竹生笋》,清,王素。孟宗是孙吴后期 重臣,相传冬季的一天,母亲病重,想吃竹笋煮羹,孟宗跑到竹林抱竹痛哭,竹笋竟破土而出。担任吴令时,其母去世,按规定,地方守令擅自奔丧是死罪,孟宗还真敢玩命,料理完丧事后主动进牢房等候发落,被陆逊所救,免于死罪

晋朝是个在世家大族支持下才得以建立的王朝,以孝治天下鼓吹得格外响亮,皇帝带头守三年之丧,官员守丧的风气也格外兴盛。“丁忧”这个词,也是这个时代才正式出现的。

接下来南北对峙的时代,南朝的世家大族出身的官员,当然是讲究守丧的,并且把这个行为当作体现华夏文明先进性的一种手段。北方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本来是没有三年之丧一说的,但既然倾慕汉文化,要争华夏正统,当然也要提倡守丧。总之,一个行为既然已经被赋予了神圣性,它有没有实际作用,那就根本不重要了。

终于,天下重归一统,朝廷再度强盛。唐宋以降,天下再也没有能对皇权构成实质威胁的宗族势力,忠孝之间也就不再有那种紧张对峙的关系。那么,接下来的大一统时代,皇帝会抛弃造成极大不便的三年之丧,又要像西汉那样,要求官员专心工作,只给他们放几十天丧假吗?

然而又没有。

丁忧的功能:腾位子

唐宋以后,朝廷对丁忧的态度,和汉朝形成了鲜明对照。

汉朝是朝廷不要求官员守丧,但到了东汉,官员常主动要求守丧。唐宋以后是朝廷立法规定,官员需要守丧,但经常有官员想逃避守丧。从汉朝到清朝,理论上讲都是尊崇儒家思想的,对孔夫子的教诲,态度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

赞美的人,说唐宋以后尤其是宋以后,对孝道的理解越来越精深,所以丁忧制度就严密了;批判的人,则说宋以后中国社会越来越缺乏活力,才会这么强调“三年之丧”这个蠢规矩。

但也可以有个更庸俗的解释:官场资源僧多粥少,借着丁忧,可以趁机要求一批人给另一批人腾位子。

秦汉时代,是中国官僚制度初创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官僚体系:看缺陷,是有些地方规定得不细,奖惩制度都比较简单粗暴;好处,则是简洁明快,通常是因事设岗,也就是大多数官员都有比较实在的工作,也没有大量的候补官员。这种情况下,有人丁忧离职,怎么找人接替他的工作是个麻烦。

唐宋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系统不断膨胀,因人设岗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尤其是有了科举制度这样稳定的选官体系之后,也就意味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产生一批有当官资格的人。取得做官资格的人排队等官做,叫作“补缺”,但朝廷哪有那么多“缺”给他们?今人很容易觉得,三年之丧的很多规定,显得非常多余,但重要的是,大多数官员也很多余啊。

宋仁宗时代是科举制度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丁忧制度大发展的时期,这个时代的一份文件,就很能说明问题:

今执事盈庭,各务简简,况无金革之事,中外之官不缺,(夺情)不可习以为例。望自后并依典礼,三年服满,得赴朝请。(《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

大意就是,官员队伍人很多,事儿很少,让他们回家给去世的父母尽孝吧。不便明说的理由大概是:你去守丧,空出来的岗位我可以安排给其他人,反正说实话,科举出身的官员对怎么处理行政工作,大多数人都挺业余的,谁干不是干?

虽不能说各生欢喜,但确乎是一别两宽。

所以我们看到,历朝历代,对文官丁忧的要求,总是比对武将严格得多,到了明代,甚至明确规定,不许武臣丁忧。一方面,这是偃武修文的文化氛围里,默认对武将的道德要求可以比对文臣低一些;另一方面,大量过剩的情况也仅存在于文官队伍里,武将更强调专业性,要是前线有战事,突然指挥官要去守丧,引起的麻烦要大得多。事实上,明太祖之所以明文规定不许武将守制,也正是担心他们借亲丧为名,逃避战事。

医官、外交人员、各地方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职事官,这些工作具体,高度依赖专业技能和经验的岗位,实际上也都不提倡丁忧。

而对庞大的文官队伍来说,丁忧也是个可以接受的结果。要突然中断仕途,固然是重大损失,但是第一,守丧期间,在职官员的权力你是没有了,但行政级别还在,待遇也还可以领一些 (不同时代不一样,官员级别不同不一样,具体说的话非常复杂) ,翻检各种文献,可以发现官员们对守丧期间日子的艰难,抱怨是铺天盖地,但抱怨得凶,正说明远不到掀桌的地步;第二,你丁忧别人也要丁忧,如果看见你讨厌的人丁忧了,幸灾乐祸的快感,可以补偿很多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是更高级的官员丁忧了,对下面的人来说,可能意味着升迁的机会。

所以,丁忧守制,成了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一个结果。

夺情的算计:抢位子

官员丁忧之后,大致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是老老实实守丧三年。这意味着原来积累的一些资源可能会丧失,有一些机会因此错过,还有再次排队等缺又是漫长的煎熬⋯⋯如欧阳修的儿子回顾父亲生平时说,欧阳修在南京 (今河南商丘) 做官的时候,得罪了权贵,于是朝廷对欧阳修进行审察,结果一审审出了个大清官,当地民间把欧阳修称为“照天蜡烛”。眼看着皇帝要升欧阳修的官了,欧阳修的母亲去世,他这次升官机会也就没了。类似这种案例,文献中是大量存在的。这无疑是官场中人感慨人生无常最重要的谈资。

第二种是“匿丧”,就是隐瞒丧事继续当官。这么做的好处是可以规避第一种选择的损失,坏处则是一旦被揭发,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如在宋代,刑罚由轻到重分五等:笞、杖、徒、流、死,对匿丧的处罚,一般总在徒刑以上。到明代,开始处罚是杖刑和罢职为民,后来觉得太轻,改为充军,而对明代人来说,是“充军邻于死罪”的。

《徐显卿宦迹图》 册之郡尊折节,1588年,余壬、吴钺,绢本设色,现藏故宫博物院。此图绘嘉靖四十年(1561),徐显卿父亲葬礼上,苏州知府及同知前来吊唁,拜祭于灵前的情形,徐显卿身穿衰服,跪伏在地,王徐二公皆着吊服

大家更青睐的办法,是夺情。

第三种选择就是“夺情”。

如果朝廷不希望这位官员离开岗位,会下诏要求他继续工作,这被称为“夺服”或者“夺情”“夺情起复”。意思是因为对皇帝的忠,不得不剥夺对父母的孝。

前面提到的孙权不许官员奔丧,尽管没用夺情这个名词,但就可以看作是一种夺情。而类似孟宗这样的孝子,大概也是真有被剥夺感的。

而对那些不想守丧的官员来说,说起来是“夺”,其实反而是皇帝送他一份厚礼了。这是皇帝挽留你继续工作,现在比起匿丧,夺情不但赢了里子,而且赢了面子。所以夺情实际上是一种待遇,围绕着夺情与否,官僚系统内部,展开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攻防战。

有研究者统计了文献中记载的230位唐代官员的居丧情况,发现服丧终制与夺情起复的比例大致是1∶1。当然,能够被文献记录的,大抵都是成功人士,所以实际上必然是服丧终制者的数量大大超过后者,但夺情之频繁,还是显而易见的。

名臣如房玄龄、张九龄等人,都是夺情起复的典型代表。当然,身居要职而一旦去守丧,对个人打击也确实更致命些。代表性的例子如王叔文,他主导了一次本来未必重要,但却因为把柳宗元、刘禹锡等大文人卷进来而知名度极高的变革,当代学者喜欢称为“永贞革新”。权力争夺的关键时期,王叔文的母亲去世,这时候他感叹说:“若一去此职,百谤斯至。”这话算是道出了后世诸多权臣共同的心声。

富弼像,出自明代王圻辑《三才图会》。富弼历 任仁宗、英宗、神宗三朝,母亲去世后,皇帝五次请他坚守岗位,富弼说,现在太平盛世,守孝三年是必须的,其做法受到宋朝士人盛赞

宋代的制度,开始对高级官员是要夺情的,但有些真正高尚的官员,还是选择了守孝三年。代表性的例子如仁宗、英宗、神宗的三朝老臣富弼,母亲去世后,皇帝五次请他坚守岗位,富弼说,夺情起复是“金革变礼”,战争年代的做法,现在太平盛世,守孝三年是必须的。富弼的做法,宋朝士人当然盛赞,但后来的权臣们,想必也恨得牙根痒痒。因为权臣们想留在岗位上不丁忧的时候,反对派们就会跳出来举富弼为例,说你凭啥不走?

张居正坐蟒赐服像,张居正父亲去世,他本人 上表乞求回去守丧,他的党羽则开始鼓吹夺情,意思是因为对皇帝的忠,不得不剥夺对父母的孝,因为夺情问题,引发了一连串的风波

到了明代,最著名的自然是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的例子。张居正的父亲去世,他本人上表乞求回去守丧,他的党羽则开始鼓吹夺情。刚巧这时候出现了奇特的天象,引发人言汹汹,于是张居正大怒,用诸多凶猛的手段惩治反对者。最后,张居正成功没有回家去守丧,但因为这事名声被搞得很坏,而反对者则很引以为荣。有人挨了廷杖,屁股上的肉打烂了,就把这些败肉腌起来,留给子孙看,仿佛这是荣耀的勋章。

这件事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国家的肱股之臣夺情,在明朝本来是正常现象。有学者统计,明朝的阁臣丁忧者共19人,诏夺情达11人。只有张居正夺情闹得这么凶,说到底还是人红是非多,一大批人憋着本来就要和他闹罢了。

这世上从来不缺导火索,会不会炸,归根结底看的是有没有火药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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