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挣钱快”,沈氏兄弟流窜五省残害了11条生命,分尸、溶尸、食人内脏……极尽残忍之能事。他们来自地狱吗?只有那里来的魔鬼,才会将人像动物一样摆在案板上屠宰。然而他们不是魔,甚至没有心理变态,父亲眼里他们是孝顺的儿子,村里人看来他们是和善的邻居,他们是世间的人。
沈氏兄弟沈长银、沈长平,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被判死刑的,还有第三被告人李春玲。而被告人杜素容、关欣(未成年人),被判处20年徒刑,被告人赵美英因有立功表现,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沈氏兄弟把目标一直对准从事色情特殊行业的妇女,在他们看来没有人会管。
而且,被害人的身份也令他们在施虐和杀人时,感受到某种道德上的正当性。这是沈氏兄弟肆无忌惮,屡屡作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法庭上法官曾问被告沈长银:“杀被害人时用了几刀?”沈长银回答:“就一刀,都杀了那么多人了,还能用几刀!”引起一片愕然。
沈长银和其弟沈长平犯下11件命案,杀人、扒皮、吃肾、炼油……“整个犯罪过程从时间到空间都弥漫着不安全,不平静的气味,血腥和硫酸的混浊气味吞噬着人性的本善……”沈长平的辩护律师如此说。
沈长银实际生于1977年(身份证登记为1975年),沈长平生于1983年,河南新乡人,两人均初中毕业。沈父说“他们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做暴发户”
01
2003年春节后,沈氏二兄弟到兰州做汽车配件生意,生意亏了本。
据沈长银供述:“生意不行,弟弟沈长平去了包头。到了2003年农历4月,沈长平因为包头生意也不好做就回到兰州,当时我没有钱了,在家乡贷款的期限也到了。通过正常的途径挣钱,一是我没有了本钱,二是觉得太慢、太辛苦。于是我和弟弟沈长平便想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赚钱,当时沈长平提出去抢钱,我觉得这样做太冒险就没有同意。我想控制住别人,等把钱拿到手后再把人杀掉!”
沈氏兄弟这样考虑属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往往有贫困的家庭背景,不顾他人的感受,做事无后悔之心,不惜一切代价满足欲望。)贫困与社会的不公平是他们产生这种心理的原因。
有了这样的想法,沈氏兄弟在不归路上迅速走远。“我和弟弟商量了一下,他同意了。当时和我们住在一个大院(兰州市西站附近)里的一个女的(实名姚芳),有30多岁,单身,我听邻居说,她已经在那个院子里住了好几年了,是个卖淫的。她肯定是攒了不少钱。”
“我以前在服刑的时候,听别的犯人说过可以用硫酸把尸体熔化掉,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沈长银曾因盗窃被判三年监禁)
“我想要干这事必须租一套楼房才行,于是我让我老婆从老家给我寄来3000元钱作为房租,但我没有给家里人说干什么用。我们在兰州文化宫附近租了一套楼房,交了租金360元。房东要看我们的身份证,为了防止以后不被发现,我们俩推说身份证丢了。”看身份证的事就不了了之。
沈长银让弟弟去约来姚芳,说有个客人在等。姚芳来后,他们聊天,沈长银后来说客户今天可能有事,改天再约,随后给对方100元,目的也是想下次可以再约。沈长银说这一次没有动手是因为“还没有准备好杀她的工具”。而沈长平认为主要是看能不能约出来,他们心里还是有一些胆怯。
“过了两三天,我和弟弟在楼下的小五金商店买了一把20多厘米长的木把单刀以及5米长的一截铁丝,还有透明胶带。”沈长银说,他让弟弟以有客户需要陪为由,去将那个卖淫女约来。
“我问那个女的有没有过过阴,想不想试一次。那女的问过阴是什么意思,我说就是假装死掉,睡觉再醒过来。”在两个人劝说下,姚芳坐到床边上。沈长银命令她躺在床上,此时,沈长平把单刀拿了过来威逼她不要喊,她不敢乱说话了。
“这时沈长平从床下取出我们买的铁丝,把她一只手绑在暖气片上,另一只手绑在暖气管上。”兄弟俩又拿来床单将姚芳脚绑住,用纸蒙住了她的眼睛,并用透明胶带缠了一圈。
两人从姚芳的衣服口袋里找到了她家中钥匙。沈长平拿着钥匙去了,四五个小时后带回一本存折,“我记得有30700元。当时我和沈长平问存折的密码是多少,那个女的说她可以告诉我们密码,但是我们不要杀她,我们答应了”。
第二天早上,沈长平去工商银行试密码,发现密码是错的。“我们用烟头在她身上乱烫了一通。最后我要求那个女的只有我们问话她才能说话。一整天我们不再说话,只要她说一句,我们就打她一个耳光。吃饭的时候,沈长平买了饭,然后把那个女的解开一起吃饭,吃完后仍然按照原来的方法绑起来。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她向我们说了另外一个密码,沈长平拿了800元回来了,密码是正确的。”
“最后我们决定勒死她。”两人用铁丝套住姚芳的脖子,各抓一头拉。“大约有一分钟,女的脸色变黑不动了。我俩就松开了手,将她拉到了卫生间。”
“我拿起单刀从她的脖子的一侧捅入……我们俩抓着她的脚倒提起来,对蹲便池,等血放完之后,我们就将她的尸体放在卫生间的地上。”当时已经快到中午,两人出去吃了饭,取出了存折上的一部分钱,又回来开始分尸。
之后,疲惫的沈长平去了西站以前租的平房睡觉。第二天一早取完了存折上面的钱之后又在小西湖(兰州市地名)买了一瓶硫酸,一个蓝色的塑料桶。为了能快一些毁尸,他们又到一家化工商店买了一桶50公斤的硫酸。他们把小块尸体捞出来,装在黑色塑料袋里……没有溶掉的尸骨装了十几个袋子。
沈氏兄弟把装满尸骸的塑料袋丢到偏僻的十几处地方,随即逃离兰州。
“杀第一个人的时候,还是害怕。后来,杀人和杀鸡没有什么区别。”沈长平说。
02
2003年6月,沈氏兄弟逃回新乡,在家里住了一星期,再次回到兰州,他们发现兰州市并不是他们想象的满城风雨。
即使是和往日一样的平静,4天后,做贼心虚他们还是去了成都,随后到达昆明。兄弟俩在昆明玩了3个多月,花光了钱,在农历中秋前一天回到家乡新乡。
沈父还记得儿子打电话让他去郑州接,据沈父给记者讲,他当时也感到很奇怪,但是没有多问,沈父请他的朋友开车到郑州火车站接两个儿子,他还能记得那天的雾很大。
到家之后,兄弟俩琢磨到哪里去作案。沈长平想到他熟悉的包头市,兄弟俩一商量,过完中秋没有几天他们俩就去了包头市。
沈氏兄弟把目标一直对准从事特殊行业的妇女,大多来自洗浴中心。因为他们认为“即使杀了小姐,也没有人会管”。
小姐的管理都很严格,一般不准到外面接客,出外要得到领头的同意。她们大都交纳过押金,一般不会跑,如果跑掉,被专门管理她们的领头找到,就会往死里打。但是也有些中途不见了而且实在找不到的,他们也不再理会,当然绝不会报案,这是让沈氏兄弟继续逍遥作案的重要原因。
这些从事色情业的妇女生存在法律顾及不到的灰色地带,反而成了一些不法之徒的目标。
沈氏兄弟在包头租了一间平房,住了一个多月。隔音等条件差,他们感到不适合杀人。2003年11月,沈氏兄弟在包头钢铁大街7号街坊家属院二楼租了一套房子,给房东说他们没有身份证,以500块一月的价格租了3个月,房东也再没有提身份证的事。
11月底,沈长银在一洗浴中心认识了洗浴小姐李春玲(山东人,生于1982年,本案第三被告),沈长银开始和李春玲拉关系。
沈长银和李春玲在洗浴中心进行了性交易。后来沈长银要了李春玲的电话号码,并随即约来了李春玲。沈长平用铁丝捆住李春玲手脚,沈长银走过来抱起李春玲把她扔在床上。
当夜无事。第二天,沈长平到李春玲的住处只搜到了300多元钱和一张邮政储蓄卡。李春玲说她没有钱。沈氏兄弟决定不管有没有钱,既然走到这一步也只有杀了她。
沈长银把李春玲抱进厕所,沈长平走了进来,沈长银说他先到外面吸根烟。大约10多分钟后,沈长平只穿着内裤出来,把准备好的刀拿出来让沈长银去杀李春玲。沈长银考虑兄弟俩寻找“目标”比较困难,也容易暴露自己,打算留下李春玲让她做帮手。
沈长银进到厕所里,李春玲一丝不挂地被绑在暖气管上,就问她想不想活,想活就必须先杀一个人。李春玲答应了。
李春玲想了一下,说有个叫斯情的小姐骗过她朋友的钱,就给斯情打电话说这里有客人等。斯情如约而来,脱光了衣服之后,沈长平拿出了铁丝,斯情问怎么回事?
李春玲说:“他们是变态,喜欢绑起来。”斯情被绑起来,沈长平将其抱到卫生间。李春玲跟着走进去问:“我朋友某某的钱是不是你骗的?”斯情回答是。
李春玲冲上去朝着斯情的胸部踢了几脚。沈长银进来把李春玲叫出去说:“你把刀从她脖子上捅过去,再挑一下就死了。”
过了一会,沈长平从卫生间出来说:“可以动手了。”三个人只穿了内衣进了卫生间。沈长银将刀提给李春玲,并朝着斯情的脖子一侧指了一下。李春玲顺手就刺进去……
在以同样的手段分尸时,沈长银突然说:“人肾是什么味道?”李春玲后来进了厨房……
沈长银事后交待,吃只为了好奇,沈长平说中国的传统说法是吃什么补什么。
之后他们一起分尸,并用准备好的十几瓶5斤重硫酸溶了尸体,将部分内脏、头发抛弃于包头市东河区污水沟内。这一次他们只抢到了斯情的一部手机。
03
沈氏兄弟让李春玲抓紧物色有钱的对象。事后10天,李春玲说她认识了一位东北的“小姐”赵丹。然后又是依葫芦画瓢杀掉了赵丹……他们将死者头发烧掉,尸体溶解冲入下水管道。
又过了十天,李春玲认识了刘丽。刘丽如约而来。最后,沈长银和李春玲拿着刘丽的钥匙去刘丽的住处找钱,但什么都没找到,回来后质问刘丽钱放在哪里了,刘丽说钱都放在老板娘处,威逼刘丽给老板娘打电话,说自己的孩子出了车祸,让李春玲来代取存折。李春玲取来了存折,里面有21800元。沈长银杀了刘丽……
为了更快谋钱,2004年1月中旬,李春玲到一浴都当洗浴小姐借机接近小姐并试探谁有钱,以便作案。来自东北的一女王凤娟成了他们的目标。王凤娟被绑后,李春玲拿着钥匙去她的住处找钱。沈氏兄弟为了不吵醒邻居,准备第二天白天动手。
沈长平负责看管,6点多钟,沈长平迷迷糊糊睡着了,到8点左右的时候,沈长平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他睁开眼马上去看门,外侧的防盗门反锁着,厨房门开着,他跑过去一看,厨房铝合金窗框没有了,王凤娟从楼上跳下去了。楼下满是碎玻璃,下面的自行车倒了一片,四周静静的没有人…
他们赶快把王凤娟抬上楼来。整个过程一直没有其他人发现。王凤娟醒过来冲着他们笑了笑,又晕了过去,沈长平打她耳光,醒来之后,李春玲问存折上面的密码是多少,王凤娟没有说,10点多就死了,她死的时候仍旧笑了笑——这让沈长平记忆深刻。
分完尸体后,由于沈氏兄弟租住的房子下水道因为处理太多的尸体堵塞了。三人用袋子将尸骸带到李春玲住的地方处理。2004年春节前,沈长银和李春玲到李春玲的老家过年,沈长平回了河南老家。
04
沈长平到家不久,沈长银也回了老家。总共在家里一个多月时间。
在这期间,沈氏两兄弟口袋里的八千多块钱差不多花完了。兄弟俩商量着继续杀人劫财。沈长平1998年和1999年都在太原做过生意,对太原很熟悉,兄弟俩决定去太原。
沈长银去山东接李春玲,沈长平去了太原。从此沈氏兄弟再也没有回过家。几天后,三人在太原会合。李春玲认识了小姐赵美英。
2004年4月,山西太原赵美英租住的房屋内,沈长平留宿。喝醉酒的沈长平将赵美英9元钱的存折看成了9万元。当发现存折上原来只有9元钱时,因为没有得到财物,在李春玲身上发生的“入伙仪式”在赵美英身上再次重演。
赵美英约来了一名“小姐”杨志玲。沈氏兄弟指使李春玲去买尖刀,逼迫赵美英杀死杨志玲,肢解尸体。沈长平从商店里买来了一台绞肉机。绞肉机用不了,沈长平说现在的假冒伪劣产品太多了,就把绞肉机洗干净,退还给商店。为了加快溶解,他们把一部分放入硫酸中,一部分切成小块放在锅中炼油。
快中午的时候,赵美英对沈氏兄弟说要去鞋店照顾生意,出去一趟。沈长银指使她把其男友开的鞋店卖了,把钱拿回来,并让李春玲一块去。
在鞋店,赵美英的男友觉得李春玲不是什么好人,狠狠地骂了她,并让赵美英少跟这种人来往。李春玲被骂了,就自己回去了。
李春玲回到租住的房子里,沈长银问怎么一个人回来了,李春玲说被赵美英的男朋友骂了,就回来了。沈长银也没有在意,过了两个小时,他打电话让赵美英快回来,赵美英说就来了。
沈长银打电话催了几次,直到晚上7时后,当赵美英领着警察即将敲开沈氏兄弟的门时,被开门的沈长银发觉,沈长银一把关了防盗铁门,沈长平一脚踏开窗台上的防盗网,跳上旁边的平房顶,飞奔而去。枪声在身后响起,警察的子弹仅仅擦伤了沈长平腰上的一块皮肤。
房内只剩下正在睡觉的李春玲,还有厨房锅里油、冰箱里肾,这是李春玲要求留下补身子的,她最近刚堕了胎。
李春玲当场被抓。沈长平对律师安利说李春玲是那种钱掉在身旁都懒得去伸手的人。沈氏兄弟坐中巴车到平遥,又换长途车去了运城,再到西安,4天后,又到郑州,第二天去洛阳,再换乘火车到南京,第二天到合肥。“想找一个我们从来没有去过,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城市躲起来。”
早在4月中旬,沈父拨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女的,并说他们的老板(沈氏兄弟)不在,沈父就感到出事了,他告诉妻子,不能让老大沈长银和沈长平在一起了,可是从此沈父再没有打通过他们兄弟两人的电话。更没有想到这时候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05
沈氏兄弟来到了合肥,租了明光路的一套楼房。杀人已经成了他们唯一的生存方式。他们在一家练歌房认识了一个叫关欣的小姐(生于1989年,6位被告中唯一的一位未成年人),兄弟俩因为关欣很漂亮,就想把她发展成他们的同伙,来补足李春玲的位子。
沈氏兄弟以同样的手段恐吓关欣,关欣打电话找来一位叫舒小妹的“小姐”。兄弟俩要关心“练胆量”。据关欣交待,两兄弟对她说不杀她自己就要死。最后沈长银手把手握着她的手把刀子送进了那个女孩的脖子。这次他们仅得到了10元现金,1部手机,一枚戒指,一条项链(卖了三四百块钱)。
沈氏兄弟想一个掩护不够,还需要再找一名。他们认识了一个“方脸小姐”(本名陈倩倩),沈长平这样叫她。沈氏兄弟以同样手法让方脸小姐杀一人“入伙”。方脸小姐约来了一位脸型较圆的女孩,沈长平称之为“圆脸小姐”(本名邵梅),杀了她后,发现她身上只带有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随即,沈氏兄弟又发现“方脸小姐”住的地方还有20000元现金,他们经过威逼,又从“方脸小姐”的亲戚处拿来了她的存折,里面还有大约8万元左右,他们当即取走了42000元,等第二天他们再一次取钱时,发现里面剩下的钱已经不翼而飞。因为“方脸小姐”欺骗了他们,沈氏兄弟便杀了她,尸体同样被溶解。
之后,三人打算离开合肥,沈氏兄弟让关欣回家去取身份证。关欣在家里住了几天之后仓皇去了福建,后来在福建被抓归案。
沈氏兄弟再次逃逸到兰州,在开往兰州的火车上,他们认识了一名叫商倩的女子,这是沈氏兄弟杀害的唯一一名不是“小姐”的女孩。沈长平在兰州还有一名女友叫做杜素容(四川省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这次回到兰州之后,沈长平和杜素容住在一起,为了让杜素容入伙,兄弟俩约来火车上认识的商倩,威逼杜素容杀死她。之后三人窜至石家庄作案。
在石家庄,万恶的沈氏兄弟终于被抓了。
当时沈氏兄弟和杜素容将一个小姐赵红霞勒死,正准备在卫生间溶尸灭迹,突然有人敲门说查水表,沈长银打开门,一群便衣警察冲进来,将他们3人抓获!
06
后来审讯时,杜素容说:“做梦都盼着警察的到来,一天到晚心惊胆战,生怕一个不小心,让这两个魔鬼剁成碎片,化成尸水了。”
就是那个看似死心塌地跟着他们作奸犯科的李春玲,也同样生活在噩梦之中,精神、身体状态每况愈下。正如她说那样:“要是不被警察抓住,跟着那两个恶鬼,不是被折磨死,就是被吓死,那种日子真是生不如死…”
那个未成年人“小姐”关欣离开合肥后跑到了福建龙岩,那段身陷魔窟的可怕经历,让她不堪回首,就是出台一晚开价1万元的大生意,她也坚决不出去。她说不是不爱钱,是怕出去了再遇到沈氏兄弟这样的恶魔。
只有醒悟最早的赵美英,反抗得最彻底,她报了警,但沈氏兄弟跑掉了。赵美英受到的法律惩处最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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