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战时期,编制或沿用旧军队编制,或自行建立编制,或接受国民革命军编制。
比如:
工农红军第一、第二、第四方面军是红军自行建立的编制;
八路军则是1937年8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下达命令,将工农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从9月11日起,八路军又被按战斗序列改称国民革命军第18集团军;
新四军则是1937年10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将湘、赣、粤等8省14个区(不包括琼崖红军游击队)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
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各大战区普遍以“纵队”为主要编制,每个纵队下辖2至3个师或旅。
1948年11月1日,解放军颁发了《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野战部队应实行正规编制,统一称号,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师,不再称旅。野战部队编制原则,一般地均采用三三制,特殊地亦得采用军辖两师,师(或旅)辖两团。野战部队的序列,军以上设野战军和兵团两级。
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
兵团共定20个兵团的番号。其次序为:西北为第1至第2兵团;中原为第3至第6兵团;华东为第7至第11兵团;东北为第12至第17兵团;华北为第18至第20兵团。
纵队现有55个,师(旅)现有168个。各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师后,其番号排列数目增加至70个军210个师。
然而,当东北野战军入关,北平和平解放后,发现用地名的野战军番号已不适用。于是,1949年1月15日专门下达电文,对4个野战军的番号作了重新规定,不再以地名区分,取而代之的是第1野战军至第4野战军。
从1948年11月至1949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统一番号,各野战军的纵队统一改为军级建制,使用了51个军的番号。3月,加了6个军。这样,先后使用了57个军番号,后来又相继使用了10个军番号。1948年11月至1952年10月,我军共组建67个军,其中第56军、57军、59军3个军一直没有组建过。
这3个番号本来解放战争后期中央军委统一全军番号时,准备将四野所有21个独立师合编成7个军,即51~57军。但是根据四野意见,为增强各军的战斗力,同时考虑到四野入关后作战规模不会太大,不需要这么多军番号,将原计划每军三个师改为每军四个师。于是21个独立师中的151~162师被编入了38~49军,167师被编入50军,以朝鲜族为主的164、166师回朝鲜,剩余163、165、168~171师全部改编为东北地方留守部队,于是这7个军的番号就空在那里。
而58军和59军则给了中野李先念所部的10纵队和12纵队,不过桐柏军区的10纵改编成了58军,但江汉军区12纵队由于解放战争进度太快,还未完成改编武汉就解放了。后来12纵队和江汉军区干脆全部合编为湖北军区,于是这59军的番号也空着。
四野进入两湖之后,将张轸、程潜、陈明仁两湖起义部队编为51~53军,但下属师番号为211~219师。而54军和55军则是因为抗美援朝需要,由44军、45军和48军、49军、21兵团缩编而成,只不过54军去了朝鲜,而55军则被派到海南。
因此,56、57、59军这三个番号一直没有重新使用。
后来,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先后有30多个军被撤销,有的转业为建设兵团,有的改编为海空军部队,1955年全军授衔时陆军共有34个军,到1961年,陆军总共有31个军。为加强对北方苏联的防御,又恢复了5个军的编制,使陆军番号扩为36个。至80年代中期,全军陆军还有35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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