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张百熙《京师大学堂章程》|《儒藏·史部·杂史类》第二十八种

(清)张百熙《京师大学堂章程》|《儒藏·史部·杂史类》第二十八种

《京师大学堂章程》

清·张百熙拟定

郭齐校点

清光绪二十八年四川学务处刻本

编者简介

张百熙(1847—1907),字埜秋,一作冶秋,号潜斋,湖南长沙人,清末大臣,著名教育家。同治十三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光绪二年散馆,授编修。历任山东学政、国子监祭酒、广东学政,入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顺天府尹。改工部、吏部尚书,任京师大学堂管学大臣。调户部、邮传部尚书。光绪三十三年卒,谥文达。所著主要有《张百熙奏议》《退思轩诗集》《补遗》等。《清史稿》《清史列传》有传。

内容简介

百熙为官三十余年,历任要职,政治上积极主张变法自强,直言进谏,多所建树。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严劾李鸿章“阳为战备,阴实主和”。戊戌变法后,因曾举荐康有为而被革职。然其最为卓越的贡献是对近代教育的改革,他是名符其实的近代教育改革的先驱和奠基者之一。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清廷颁布“变法”上谕,开始实行“新政”。而“兴学育才”即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次年一月十日,百熙被任命为管学大臣,负责制定大学堂章程。八月,百熙吸取西方先进办学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亲自主持拟定了一套学堂章程上奏,经清廷批准颁布执行,即《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该学制包括《钦定蒙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及《考选入学章程》等六个文件,是我国第一个以政府名义规定的完整学制。其中详细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目标、性质、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关系,内容完备。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学制”颁布后废止。

在“壬寅学制”中,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前身)是史上第一所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堂,也是当时全国唯一的大学堂,百熙亲自兼任第一任校长。同时,百熙还设立了仕学馆、师范馆、医学馆、译学馆、实业馆、报馆、书局等。今天的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即由师范馆、医学馆与京师大学堂中的医学科演化而来。我国官派留学生,亦从此开始。因此,百熙对大学有开创性的贡献,被称为“大学之父”。

是编即“壬寅学制”中六个档案之一,凡八章,八十四节,对大学制度作了全面详尽的规定,在我国大学教育乃至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本为张之洞辑录,四川学务处印行,字迹清晰,刊刻精良,洵为善本。(郭齐)

书影

原文见《儒藏·史部·杂史类》第七册

《京师大学堂章程》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