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孙甫与范祖禹史论比较研究(一)
历史
历史 > 自媒体 > 正文

张宇:孙甫与范祖禹史论比较研究(一)

孙甫(998—1057),字之翰,许州阳翟(今河南禹州)人。孙甫“平生多喜言唐事,每叹旧史猥杂,不足以垂戒后世。乃仿《春秋》编年法,修成《唐史记》七十五卷”。遗憾的是,《唐史记》在他去世不久便告散佚,只留下92篇史论。后人将之编辑成书,命名为《唐史论断》。范祖禹(1041—1098),字淳甫,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因与司马光在一些观点上不尽一致,遂在《资治通鉴》唐史部分编写之余另作《唐鉴》一书,以见己意。

孙甫的《唐史论断》与范祖禹的《唐鉴》都是关于唐朝历史的著作,又都是以史论为主,所以关于二人史论的比较向来为学者所重,如朱熹即评价说:

范氏为人宏博纯粹,却不会研穷透彻,如《唐鉴》只是大体好,不甚精密,议论之间多有说那人不尽。如孙之翰《唐论》虽浅,到理会一事,直穷到底,教他更无转侧处。

《唐鉴》意正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练,说利害如身处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

伯恭晚年谓人曰:“孙之翰《唐论》胜《唐鉴》。”要之,也是切于事情,只是大纲却不正了。《唐鉴》也有缓而不精确处。

可见在朱熹看来,二人的区别在于孙甫善于分析解释历史,但是不能像范祖禹那样在分析解释之余贯穿着一定的儒家伦理道德,亦即缺乏理论色彩,而范祖禹也存在着分析史事不如孙甫“精密”的缺点。概括而言,孙甫“切与事情”,范祖禹则是以“理”为胜。需要注意的是,朱熹所说的“理”主要是指孙甫史论中“大纲却不正了”的“大纲”,亦即三纲五常,强调的是儒家的伦理道德,与后来理学家所说的“理”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朱熹对孙甫与范祖禹二人史论的概括可谓抓住了最根本的不同,这给我们的研究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本文即在此基础上,对二人的史论再作详细的比较与分析。

范祖禹《唐鉴》

一、共同的撰述旨趣与不同的价值取向

孙甫在《唐史论断》序言中指出他作此书的目的是:

叙事不无疏略,然于劝戒之义谨之矣。劝戒之切而意远者,著论以明焉。欲人君览之,人臣观之,备知致治之由,召乱之自,邪正之效,焕然若绘画于目前。善者从之,不善者戒之。治道可以常兴,而乱本可以预弭也。

这意在表明他作论正是“欲人君览之,人臣观之,备知致治之由,召乱之自”,希望人君人臣“善者从之,不善者戒之”,这就具有明显的政治劝导意味与强烈的历史鉴戒意识,表明了自己作论的旨趣。

范祖禹则说:

方其君明臣忠,外包四荒,下遂万物,此其所由兴也。其子孙忘前人之勤劳,天厌于上,人离于下,宇内圯裂,尺地不保,此其所由废也。其治未尝不由君子,其乱未尝不由小人。皆布在方策,显不可掩。然则今所宜监,莫近于唐。

人君择其善者而从之,足以得师;其不善者而戒之,足以为资矣。

范祖禹的话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唐室废兴之由,尽出于君子小人。用舍之际,善为可法,恶为可戒”。其作论的目的与旨趣也正是在于探讨唐朝兴衰治乱的原因,具有强烈的历史鉴戒意识。

综合来看,孙甫所说的“致治之由,召乱之自”,其实就是范祖禹所强调的“其所由兴”、“其所由废”。至于范祖禹所说的“择其善者而从之,足以得师;其不善者而戒之,足以为资矣”亦是孙甫所说的“善者从之,不善者戒之”。在这种历史鉴戒意识指导下,范祖禹“持议类皆探本寻源,以明治乱之由,……固可与孙甫《唐史论断》并传焉”。可见二人的撰述旨趣是一致的,都希望宋朝统治集团能以唐为鉴,探讨唐朝治乱兴废的原因并加以鉴与戒。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二人都强调历史鉴戒意识,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同。就“鉴戒”二字而言,鉴是借鉴的意思,是要效法前人中好的一面;戒是戒除的意思,是要对前人不好的一面引以为戒。所以历史鉴戒意识应该是具有“鉴”和“戒”这两方面的含义。孙甫与范祖禹分别说“善者从之,不善者戒之”和“择其善者而从之,足以得师;其不善者而戒之,足以为资矣”,可见他们认为鉴戒就是鉴善戒恶。但相较而言,范祖禹的史论更注重戒的方面。孙甫的史论中有“放宫人”、“中书门下使谏官预闻”、“后宫不著名”等诸多关于唐史中值得“法”的论断,而范祖禹虽然也说“择其善者”,但事实上极少有这方面的论断。他的史论主要是对唐朝历史中不善的一面的评论,对于善的一面则很少论及。我们认为这一方面与范祖禹深受《尚书》影响有关。有学者曾统计范祖禹所引之文以《尚书》最多,前后达30余条,至于向来被视为深刻影响宋朝史学的《春秋》,则仅有三处,这说明范祖禹的史论不仅仅是受《春秋》的影响,还受到了《尚书》的影响,尤其是《尚书》重于训戒的影响,所以在鉴戒的过程中侧重于戒的一面。另一方面,这也与范祖禹恪守“法祖宗”的要求有关。他说:“今当何鉴不在唐乎?今当何法不在祖宗乎?夫唯取鉴于唐,取法于祖宗,则永世保民之道也。”可见,“取鉴于唐”与“取法于祖宗”,是《唐鉴》史论中两条主线。而唐朝三百年的历史在范祖禹看来是“治日如此其少,而乱日如彼之多也”,即不善者居多,难有值得效法的地方。对于宋朝则认为“较之唐世,我朝为优”。这表明在范祖禹的心目中,唐史部分的作用是在于戒其不善,宋朝的当代史则在于鉴其善,两者所主功能不同。所以在评论唐史的时候,鲜有论及借鉴唐人善的地方,而是以戒为主。

二人的史论虽有共同的撰述旨趣,但在具体评论时却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大致说来,孙甫侧重以“功德”并重来评价历史人物与事件,如评价唐太宗时说他“功德法制与三代圣王齐”。但在某些时候,他认为“功”比“德”更重要。范祖禹则“并不以成败为轻重也”,偏重以“义”、“礼”、“名”、“正”等儒家伦理道德和纲常秩序为尺度来评价历史人物与事件。其中“义”是范祖禹最常用的一个评价标准。在他看来,“义”也是最高的道德标准,甚至认为在某些条件下可以“从义不从君,从道不从父”,这与长期以来形成的绝对忠君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区别的。同时,他还指出义对于君主而言具有“制心”、“制欲”等作用,认为君主若不能以义自制必然带来危害。他以唐太宗不听魏征劝谏欲以高昌故地为郡县事为例说:“魏征之言,其利害非不明也。以太宗之智,岂不足以知之?惟其好大而喜远,矜功而徇名,不能以义制心,故忠言有所不从,而欲前世帝王皆莫我若也。”又以唐玄宗溺于李林甫佞言为例说:“李林甫巧言似忠,明皇故信而不疑。然以胡人不知书,则不必聪明圣智之主而后能知其谋也。明皇蔽于吞灭四夷,欲求一切之功,是以李林甫得其计,以中其欲。人君苟不能以义制欲,迷而不复,何所不至哉?”这是从君主的角度去阐释的“义”,说明君主“从义”的重要性。总的来说,范祖禹所强调的“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程颐的影响,这种透过“义”来要求君主“制心”、“制欲”已经初步具有求诸心性以达内省的要求了。

除了“义”之外,“礼”、“正”、“名”等亦是重要的评价标准,这些评价尺度与“义”一起构成了范祖禹评论人事的最终价值取向,即以是否符合“义”、“礼”、“正”、“名”等伦理道德与纲常名分为最终的评价标准。而伦理道德与纲常名分在范祖禹的史论中甚至上升到关乎朝代存亡的地步了,他说:“父子、君臣、夫妇,人之所以立也。三纲绝矣,其何以为天下乎?”这与孙甫以功德尤其是“功”为立论取向大相径庭。所以相较而言,范祖禹的价值取向更具有抽象的理论意义,但是也不得不指出,范祖禹的这种“理论”往往是迂腐不切实际的。如在立太子问题上,孙甫认为太子的选择首先应考虑的是当时社会的具体情况,而不是一味遵守立嫡立长的儒家礼法原则。在论是否该立太子建成时,他认为“唐有天下,本秦王之谋,秦王功徳之大,海内属望,其势可终为人臣乎?”所以“‘时平则先嫡长,世难则归有功。’此万世不易之论也。”这就是要求在乱世的时候应强调“功”的重要,而不是拘于常世的伦理之法。这表明孙甫评论人事并未恪守儒家的礼法原则,具有一种从实际情况出发的较为平实的史家眼光。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范祖禹亦曾论此事,他说:“建成虽无功,太子也。太宗虽有功,藩王也。太子,君之贰,父之统也,而杀之是无君父也。立子以长不以功,所以重先君之世也。”两相对比,可见范氏之论纯粹是从儒家伦理纲常的角度去评价。在这种角度下,范祖禹极力维护的儒家纲常名分,显然并无实际指导意义。一些理学家对此亦有不满,认为范祖禹此处论断不够“圆”,甚至是“迂缓不切”。这也正说明了孙甫的史论确实是“按切情事,平正可依,无依人迂腐刻核之习”,所以“比之淳夫之《鉴》,更切事情”。

二、致治之本与忧患意识

在讨论唐朝致治之本的时候,二人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即都希望找出唐朝治乱兴废的原因以资鉴戒。相较而言,孙甫侧重于总结具体的事件,希望能从唐朝历史上一些重要的事件中总结出兴废治乱的原因,认为这些具体事件在予以总结后,其“致治之由,召乱之自”自然也就会“焕然若绘画于目前”,人主只需要“善者从之,不善者戒之”即可。

如以后宫干政问题为例,孙甫认为应当以唐太宗为鉴,不使后宫“著名于外”。所谓不著名于外,是指唐太宗虽恩宠后宫,但不让外人知道他恩宠何人。这自然使奸人无以缘附,难成奸党,从根本杜绝了后宫与外人的联系。孙甫不无深意地说:“人君于后宫,或有嬖宠,能以贞观为法,不惟不使乱政,亦所以安全之也。”

又如在太子的废立问题上,孙甫总结的经验教训是不可轻易言废,他以玄宗废太子瑛事为例,认为李瑛“立之二十余年,名分久定,虽不闻大善,亦不闻有过,又可容易废之乎?……天子于太子有移意,则嬖宠奸贼之言入之易尔。”太子为国之储贰,地位异常重要,不可轻易言废,而君主一旦显露这种想法,佞臣就会乘机而入,出于私利挑起事端,导致国家不宁。

此外,孙甫还就宦官、藩镇、朋党等具体问题作了评论,这些在唐朝历史上都是关乎兴废治乱的重要方面。孙甫论中对具体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尽管有值得讨论的地方,但大多比较平实中肯。这种通过总结具体历史事件以得到治乱兴废之故的作法,是孙甫探讨致治之本的最主要的方式。范祖禹在论中虽然也有对具体问题的总结,但他更主要的是将具体的经验教训予以归纳,得出了一个历史现象,即“其治未尝不由君子,其乱未尝不由小人”。对于这种历史现象,范祖禹有专门论述,他说:

彼佞人者不知义之所在,而惟利之从故也。利在君父则从君父,利在权臣则附权臣,利在敌国则交敌国,利在戎狄则亲戎狄。利之所在则从之,利之所去则违之。于君父何有哉?忠臣则不然,从义而不从君,从道而不从父,使君不陷于非义,父不入于非道,故虽有所不从其命,将以处君父于安也。

治乱系与君子、小人这一历史经验教训是他一直所坚持的,他曾上疏说:“君子专于为义,小人专于为利。君子之得位,欲行其所学也;小人之得位,将济其所欲也。用君子则治,用小人则乱。”在给皇帝作经筵讲读中也是“力陈治道之要,古今成败与夫小人之情状,反复激切,冀以感动上意”。范祖禹所归纳的这一历史现象,是对具体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把握与总结,同时还糅合了儒家伦理道德,认为小人之所以为佞是出于利,而君子为贤则是出于义,这就把治乱兴废的原因提升到了一定的理论高度。

所以二人言致治之本的区别在于:孙甫倾向于从具体历史事件总结得失成败的经验教训,范祖禹则倾向于将历史经验教训予以归纳来探讨治乱兴废之因。这其实也反应了二者史论的风格,诚如前引朱熹之言:“孙之翰《唐论》精练,说利害如身处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

二人史论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鲜明的忧患意识,但也有细微的区别。一般来说,孙甫的忧患意识倾向于防微杜渐,而范祖禹的忧患意识则是以防患未然为主。

孙甫在追溯安史之乱爆发的原因时,认为这是由于唐玄宗缺乏防微杜渐的忧患意识所致。他在《酸枣县尉袁楚客上疏谏娱乐》中评论说,开元二年大乱甫定,玄宗勤勉政事,已有盛世之像。于是“听政之暇,颇事娱乐”,这种“娱乐”,孙甫认为不为大过,是人之常情。但是接着就笔锋一转,说“然深计远虑之士已忧之矣”。然后说酸枣县尉上疏正是为了“以止骄逸之渐”,并要求统治者“一时无事得不慎其微乎?”这正反映了防微杜渐的忧患意识。最后再说玄宗就是因为缺乏这种防微杜渐的忧患意识,对那些细微小事不注意,即“不能慎”,安于享受,使得各种弊病逐渐积聚,终成毒瘤,国政因此日益败坏,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后人在评价孙甫的史论时,认为他的论断具有“议论英发”、“断取心裁”的特点。此处,孙甫认为玄宗缺乏防微杜渐的忧患意识,于“听政之暇,颇事娱乐”,不能“止骄逸之渐”,是导致安史之乱爆发的最初原因。这种看法虽然有高谈阔论之嫌,但的确出人意表,且细绎其议论也有一定道理。

范祖禹对于忧患意识的认识要比孙甫深刻些,甚至有了初步的理论认识。如:

窃惟治乱兴废,皆起细微。言之于已然,不若防之于未然;虑之于未有,不若视之于既有。故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

“言之于已然,不若防之于未然;虑之于未有,不若视之于既有”,这是范祖禹对防患于未然的一个新的认识,即:不仅仅是要求将危险扼杀于尚未萌发之时,还要求将危险于未曾显现之时就把它当作已经出现看待。这是范祖禹对防患未然的理解与要求,这自然要比一般层面上的防患未然只是注重扼杀危险于尚未萌发之时更进一步。

范祖禹还专门以大臣进谏为例证明防患未然的重要性,他说:

所贵乎贤者,为其能止乱于未然,闭邪于未形也。若其已然,则众人之所知也,何赖于贤乎?……故圣主能从谏于未然,贤主能改过于已然,谏而不听者斯为下矣。忠臣之事上君也,亦谏其未然;事中君也,多谏其已然;事暗君也,救其横流。……太宗求谏于群臣,其有意于防未然者乎?

文中说明了三种情况:“谏其未然”自然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多谏其已然”则是为了防止危害扩大而作的补救性措施,是出于防微杜渐的需要;“救其横流”则是实施紧急措施。三者对比,相较于防微杜渐与紧急措施,防患未然是他最为重视的,所以认为只有圣君之时才能出现“谏其未然”。这样,防患未然与防微杜渐在他这里又有了高低之分。总的来说,范祖禹对防患未然的理解与归纳,已经有了初步的理论认识,要比孙甫的认识深刻一些。

二人在忧患意识上的些微差别主要是因为政治态度不同所致。“庆历中,上用范仲淹、富弼、韩琦任政事,而以欧阳修、蔡襄及甫等为谏官,欲更张庶事,致太平之功,仲淹等亦皆戮力自効,欲报人主之知。”可见孙甫是支持庆历新政的,并且还是其中一员,所以论中多有指陈时弊之语也就可以理解了。而庆历新政的改革者之所以要求改革,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当时宋朝已经出现了积弊,出于防微杜渐的目的,急需要补救,以免危害扩大。这种政治要求反映在著述中就是忧患意识的不断加强,较为典型的就是范仲淹所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在孙甫史论中主要体现的则是更为明确的防微杜渐性质的忧患意识。与政治家范仲淹的忧患意识相比,史学家孙甫的忧患意识“更具有历史深沉感”。范祖禹则是司马光一派,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在政治倾向上他甚至比司马光还要保守,认为宋朝“内则家道正而人伦明,其养民也仁,其奉己也俭,德泽从厚,刑罚从薄;外则县之政听于令,郡之政听于守,守之权归于按察,按察之权归于朝廷,上下相维,轻重相制,藩镇无擅兵之势,郡县无专杀之威,士自一命以上,刑辱不及也”。可见在他看来宋朝是要远优于唐朝的,其政治体制是完美无缺没有什么弊病的,只要恪守祖法,做到“唯忧于未然,惧于未形,故卒乎无忧惧也”,即做好防护措施,有提前防护的意识,就可以长治久安,根本不需要王安石那种激进的改革。在这种理念指导下,他的忧患意识更多的是对尚未出现的危害的思考,希望君主能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所以史论中体现最多的就是这种性质的忧患意识。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