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怎么从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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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怎么从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的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现行的婚姻制度,而我们都知道,古代男子多有妻妾成群者,那我国是如何从「多妻」到「一妻」的呢?妻妾成群到底算不算多妻制度呢?一夫多妻又是从哪里起源的呢?

一夫多妻制出现在氏族社会末期。氏族是由类人猿的群体转化而来的,氏族制度是人类第一个正式的社会组织形式。氏族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社会基层单位,一个氏族有十几个人,由共同的祖先繁衍下来。他们居住在一起,共劳共食,没有贫富贵贱之别,氏族之间可以相互通婚。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基本贯穿于新石器时代始终。

在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三妻四妾」十分常见于奴隶主和封建主家庭当中。因为小妾和情妇不属于妻,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古代中国也不属于一夫多妻制度。但事实上,一夫多妻制是指一个男人同时和2个或2个以上女人进行结婚和性爱,妻妾只是头衔不同,显示的是一种等级制度,一夫一妻多妾与一夫多妻差别不大。

所谓「三妻四妾」,就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妻对妾生杀予夺,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没有财产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平等地位,可以被买卖交换与赠送。在古代,「妾」作为名词,就是指地位低贱者。不过这都是权钱者的特权,平民大多都是一夫一妻制或没有妻子。

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欧洲。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欧洲历史。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

欧洲自从古代开始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从传说中的罗马建城直到西罗马帝国灭亡,罗马人都是古代世界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的范例。即便贵为罗马皇帝或欧洲国王,也不能够违反一夫一妻制度。欧洲的帝王基本没有妻妾成群,他们只能有一个配偶,同普通百姓一般。

在1840年,中国发生了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受到欧洲文化的影响,有一些国人开始提出在法律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后来陆续有思想先进者提出这一观点,鲁迅也曾提出过中国应该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他以嬉笑怒骂抨击时政、挑战强权的《拿来主义》中证明了他曾经提出过这种观点。

1912年,也就是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制度并未得到真正执行,一夫多妻依然存在。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真正实现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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