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苏辙与《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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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苏辙与《古史》

北宋中期,伴随着义理之学的兴起,学术界一时呈现出百舸争流的繁荣局面,体现在史学领域,一个显著的变化便是以“求道”、“明道”为宗旨的义理史学初露端倪。苏辙《古史》便是其中的一部代表之作。近年来,史学界虽有学者在研究两宋史学思想的演变过程中注意到了该书,但至今尚无专文论述。为此,本文拟就其撰作过程、特点及在史学史上的地位作一初步的探讨。

苏辙

一、《古史》之作

苏辙(1039—1112)字子由,一字同叔,号颍滨遗老,以文章名世,与父苏洵、兄苏轼并称“三苏”。辙少而力学,勤于笔耕,有多种著作传世,《古史》便是其中之一。关于是书之作,他在《序》中作了明确的交待,说:“自三代之衰,圣人不作,世不知本而驰骋于喜怒哀乐之余,故其发于事业,日以鄙陋,不足以圣人之万一。……至于孔子,其知之者至矣,而未尝言;孟子知其一二,时以告人,而天下亦莫能信也。陵迟及于秦汉,士益以功利为急,言圣人者皆以其所知亿之,儒者留于度数,而智者溺于权利,皆不知其非也。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本纪、世家、列传,记五帝三王以来,后世莫能易之。然其为人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故其记尧舜三代之事,皆不得圣人之意。战国之际,诸子辩士各自著书,或增损古事以自信一时之说,迁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传之语以易古文旧说。及秦焚书,战国之史不传于民间,……幸而野史一二存者,迁亦未暇详也,故其记战国,有数年不书一事者。余窃悲之,故因迁之旧,上观《诗》、《书》,下考《春秋》及秦汉杂录,记伏羲、神农,讫秦始皇帝,为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列传,谓之《古史》,追录圣贤之意,以明示来世,至于得失成败之际,亦备论其故。”

据此可知,苏辙作《古史》,缘起司马迁“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致《史记》载五帝三代事皆不得圣人之遗意,记战国间史事又多残缺不全,于是,因迁之旧文,依《史记》之体例,考之它书,作《古史》以纠其缺失。

苏辙早年习读经、史时便有意重新改写《史记》,他说:“予少好读《诗》、《春秋》,皆为之集传。读太史公书,质之《诗》、《书》、《左氏》、《战国策》,知其未能详,复而遽以为书,亦欲正之而未暇也。”又据苏籀说:“公十六为夏、商、周论,今见于《古史》。”按苏籀字仲滋,为苏辙长孙,曾侍奉苏辙于颍昌,前后长达九年,多有耳闻,所言当可信。据此推测,苏辙早年可能已有所作。

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十二月,苏轼以诗获罪,辙受牵连,谪监筠州盐酒税。任内,他以著述为务,在完成《诗集传》、《春秋集传》后,开始着力撰写《古史》:“乃以其间终辑二传,刊正《古史》。”然因元丰七年(1084)改知歙州绩溪县而中断,《古史》仅修成七本纪、十世家、七列传。

元丰八年(1085),哲宗立,高太后垂帘听政,召辙为秘书省校书郎,旋改任右司谏。元祐元年(1086)八月,再升权中书舍人。此后,他历任户部侍郎、御史中丞、尚书右丞等职,至元祐七年(1092),积官至门下侍郎。此间,苏辙因政务缠身,日不遑给,《古史》的撰写自然也是时断时续,故其有“回视旧学,常恐终身不能复就”之叹。

绍圣元年(1086),哲宗亲政,政治气候又发生了变化,保守派官员纷纷下台。三月,苏辙因奏对获罪,落职出知汝州。居数月,再责知袁州,赴任途中又改命以少府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九月,苏辙抵达筠州治所高安,置家于城东南。十月,他便集中精力续写《古史》:“借书于州学,不足者求之诸生,以续《古史》之缺。”伴随前往贬所的苏逊则充当助手,“侍予绎往牒,知予去取之意,举为之注”。次年三月,《古史》撰成。

苏辙从早年立志改写《史记》,到中年最后完成《古史》之作,其间的确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是书无疑是其治史之力作。

二、《古史》著述之旨

《古史》撰成后,苏辙本人颇为得意,以为:“尧舜三代之遗意,太史公之所不喻者,于此而明;战国君臣得失成败之迹,太史公之所脱遗者,于此而足。”显然,在苏辙看来,《古史》不但阐明了上古圣人之遗意,而且也补正了《史记》记事上的缺漏。《古史》真的如苏辙所述的那样吗?

首先,我们来剖析一下《古史》的记事内容。《古史》由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七列传组成,每一本纪、世家、列传各为一卷,凡六十卷。按其目录序次,七本纪为:三皇本纪、五帝本纪、夏本纪、商本纪、周本纪、秦本纪、秦始皇本纪;十六世家为:吴大伯世家、齐太公世家、鲁周公世家、燕召公世家、蔡叔曹叔世家、陈杞世家、卫康叔世家、宋微子世家、晋唐叔世家、楚世家、郑世家、越王勾践世家、赵世家、魏世家、韩世家、田敬仲世家;三十七列传为:伯夷列传、管晏列传、柳下惠列传、曹子臧吴季札列传、晋范文子列传、晋叔向列传、郑子产列传、孔子列传、孔子弟子列传、老子列传、孟子荀卿列传、伍员列传、孙吴列传、范蠡列传、叶公列传、商君列传、苏秦列传、张仪列传、樗里子甘茂列传、穰侯列传、白起王翦列传、孟尝君列传、平原君列传、魏公子列传、春申君列传、范睢蔡泽列传、乐毅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田单列传、屈原列传、虞卿鲁仲连列传、吕不韦列传、李斯列传、蒙恬列传、扁鹊列传、刺客列传、滑稽列传。

就篇目上看,较之《史记》相应部分,《古史》于“本纪”增立《三皇本纪》,并对《史记·五帝本纪》内容作了调整。对此,苏辙有过解释,他说:“司马迁纪五帝,首黄帝,遗羲、农而黜少昊,以为帝王皆出于黄帝,盖纪其世而非纪其事也,余故因之。然黄帝本神农之后、少典之子,神农岂非五帝世耶?盖黄帝、高阳、高辛子孙代有天下,而少昊之后不传,《周礼·六乐》无少昊之乐,《易》叙古帝王亦不道也,迁由是黜而不纪,后世多以迁为非者。于是作《三皇本纪》,复纪少昊于五帝首。”这样,《古史》中的“三皇”即为太昊伏羲氏、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五帝”即为少昊金天氏,颛琐高阳氏、尧陶唐氏、舜有虞氏和夏禹,从而把人类的历史追溯到了传说中的伏羲、神农时期。于“世家”,《古史》改《管蔡世家》为《蔡叔曹叔世家》,《孔子世家》为《孔子列传》。按《史记》虽列《管蔡世家》,但因管叔鲜无后嗣,故其内容主要叙蔡叔度、曹叔振二世家,《古史》改之,不可谓之无据;司马迁因推尊孔子而列其于世家,《古史》则降诸列传,使之与老子同列,虽说后世学者以为此举“异乎太史公之心”,甚至指责苏辙:“虽借夫子之说以发身,而实则老子之学。”但孔子毕竟无侯伯之位,于史例言之,置诸列传亦未尝不可。于“列传”,《古史》增立柳下惠、曹子臧、吴季札、范文子、叔向、子产、叶公诸传,而删去司马穰苴传;《史记》分载范蠡事迹于《货殖列传》、《越世家》,《古史》则据《世家》和《吴越春秋》把他与文种合在一起,立《范蠡大夫种列传》;《史记》中虞卿与平原君合传,《古史》则将虞卿与鲁仲连合传。对此,后世学者多持肯定态度。南宋史家黄震就认为,《古史》所增柳下惠、曹于臧、吴季札、范文子、叔向、子产诸传,“始末备具,不以年隔,殆左氏类书之要者,可观也”;而《叶公列传》、《范蠡大夫种列传》,则“补迁史之不及”。明人何乔新认为,《史记》“传穰苴而不知考据之年次”,《古史》删之,亦为得当。

再就各纪传的具体内容来看,《古史》虽称“因迁之旧”而作,但据《左传》、《尚书》、《战国策》等作了大量的补正,其中也吸收了后人的考订成果。

以“本纪”为例,如《史记·五帝本纪》列黄帝到舜的世次为:黄帝——昌意——颛顼——穷蝉——敬康——句望——桥牛——虞舜。而《夏本纪》中又说:“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琐,颛琐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从黄帝到禹,仅历四世。按鲧既佐尧治水,则与禹为同时人,而禹继舜兴,这样,以鲧为颛顼之于,世系上便明显有问题。故《古史·夏本纪》以其世系大促,而祖班固《汉书·律历志》“颛顼五代而生鲧”之说,以鲧为颛顼五世孙。又《史记·夏本纪》载:“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对此,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分别据《左传》和《帝王纪》指出:自帝相被篡杀至少康立,中经后羿、寒浞二氏,历三四十年,而《史记》不述,“疏略之甚”。后来,南宋考据大家王应麟也指出:“本纪不言羿、浞之事,是迁说之疏。”《古史·夏本纪》皆予以补入。

以“世家”为例,《史记·楚世家》载:“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以重黎为楚之先祖。《古史》则据《左传》,指出重、黎实为二人,颛顼之世以少昊之子重为南正以司天,以高阳之子黎为火正以司地,至帝喾之世,火正兼称重黎,故楚之先实为黎而非重。此说虽与《史记》并不矛盾,但《古史》辨之则更清晰。又,《史记》以考烈王六年(前257)楚遣将军景阳救赵,《古史》则考之《史记·六国年表》、《平原君传》、《春申君传》,指出将兵救赵者为春申君而非景阳;《史记》以魏、韩、赵三家立为诸侯在楚简王八年(前424),《古史》则考之《史记·赵世家》、《魏世家》、《韩世家》及《六国年表》,认为在楚声王五年(前403);《史记》载楚怀王十一年(前318)苏秦约合六国攻秦,以怀王为纵长,《古史》则据《战国策》等认为:苏秦始合纵诸侯之事在赵肃侯十六年(楚威王6年,前334),次年因秦使犀首说动齐、魏共同伐赵,苏秦遂离赵归燕,合纵瓦解,此后苏秦又自燕人齐,为齐人所杀,故此年为合纵之策者绝非苏秦。如此等等,确纠正了《史记》记事之误。

《古史》于“列传”部分的补正内容为最多。以《孔子弟子列传》为例,《史记》载孔子弟子中有年名及受业者三十五人,无年及不见于书传者四十二人,凡七十七人。《古史》则据《孔子家语》、《论语》等补入公良孺、秦商、颜刻、叔仲会、孔弗(按《史记》颜刻作“颜高”,孔弗作“孔忠”)五人事迹,并增琴牢、秦亢两名弟子事迹,这样,《古史》中载孔子弟子有年迹可考者为四十二人,无年及不见于书传者为三十七人,凡七十九人。又《史记》载:“宰我为临淄大夫,与田常作乱,以夷其族,孔子耻之。”对此,《史记索隐》按曰:“《左氏传》无宰我与田常作乱之文,然有阚止字子我,而因争宠,遂为陈恒所杀。恐字与宰予相涉,因误云然。”苏辙则认为:“宰我之贤,列于四科,其师友渊源所从来远矣,虽为不善,不至于从叛逆弑君父也。”并据《史记·李斯传》、刘向《别录》作了补证,断定《史记》所云之宰我乃田恒政敌阚止,孔子弟子宰我无从叛之事。又《史记》载:“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古史》则考之《左传》,以为齐之伐鲁,本于悼公之怒季姬,而非田恒;吴之伐齐,本怒悼公之反覆而非子贡;吴齐之战,陈乞犹在而田恒未任事。并指出《史记》所记子贡事,皆“战国说客设为子贡之辞以自托于孔氏”,司马迁信之太过,以致“所记皆非”。对苏氏所辨孔门弟子事,后世学者极为赞许,以为其不仅正《史记》之讹舛,而且有功于圣门。这里,《古史》所辨虽有为孔子袒护之嫌,但确也辨之有据。

其次,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古史》中所称的“圣贤之遗意”问题。据苏辙自云,其父苏洵、兄苏轼“皆以古今成败得失为议论之要”。受父兄之学影响,苏辙亦长于议论。就《古史》中大量的“苏子曰”来看,或就史论史,或借史论政,而更多地则是借助史论以阐发其所谓的“圣人之道”。

《古史》中的史论是相当丰富的,充分体现出了苏辙的历史思想和政治思想。

如鲁僖公三十二年(前638),宋楚战于泓水之上,此役因宋襄公之迂腐而坐失良机,结果宋师大败。然《公羊传》却曰:“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史记》亦赞曰:“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襄公既败于泓,而君子或以为多,伤中国缺礼义,褒之也,宋襄之有礼让也。”对此,《古史》以《左传》为据,发表评论说:“襄公凌虐小国,至使邾人用子于次且(按《左传》次且作“次睢”)之社,虽桀、纣有不为矣,乃欲以不鼓不成列,不禽二毛求为文王不亦过,甚矣哉!……儒者不原本末,而惑于虚名,将以杯水胜舆薪之火,悲夫!”这里,苏辙以宋襄公平日残虐小国的事实,指出其完全是一个假仁假义之徒。此番剖析,入木三分,确为司马迁所不及。

又如,在《古史·秦始皇本纪》中,苏辙借史论批评了后世儒家学者的“复封建”论调,他说:“诸侯之兴,自生民始矣,至始皇灭六国,而五帝三代之诸侯扫地无复遗者,非秦能灭诸侯,而势之隆污极于此矣。……秦虽欲复立诸侯,岂可得哉?而议者乃追咎李斯不师古,始使秦孤立无援,二世而亡,盖未之思欤!……古之圣人立法以御天下,必观其势,势之所去,不可强反,今秦之郡县,岂非势之自至也欤?”这里,苏辙明确指出,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势”之必然,因此,儒家学者的恢复封建之议,完全是“惑于其名,而未察其势”。这就反映出了苏辙历史观中某些合理的思想成份和因势立法、随世变革的政治观。

苏辙的史论中贯穿着传统儒家的仁义德治思想,如其论战国之势时说:“当是时,诸侯大者连地数千里,带甲数十万,虽使齐桓、晋文借仁义挟天子以令之,其势将不能行,惟得至诚之君子,自修而不争如商周之先君,庶几可以服之。孟子游于齐、梁,以此干其君,皆不能信,以为诈谋奇计之所不能下,长戟劲弩之所不能克,区区之仁义何足以致此?然魏文侯当时之弱国也,君王后齐之一妇人也,魏文侯行仁义,礼下贤者,用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而秦人不敢加兵;君王后用齐四十余年,事秦谨,与诸侯信,而齐亦未尝受兵。而况于力行仁义,中心渗怛,终身不懈而有不能胜者哉?”其为秦谋,则说:“诚因秦之地,用秦之民,按兵自守,修德以来天下,彼将襁负其子而至,而谁与共守?惜乎,其明不足以知之,竭力以胜敌,敌胜之后,二世而亡,其数有以取之矣。”又说:“秦得其势,而不免于灭亡,盖治天下在德不在势,诚能因势以立法,务德以扶势,未有不安且治者也。”对这番议论,后世学者多持肯定态度,如黄震就认为:“其赞论谓战国苟能自修而不争如商周先君,庶可服之,且以魏文侯、齐君王后为证,是可垂训,兼足辅孟子仁义之说。”朱熹虽指出他在论证魏文侯、齐君王后不受兵问题上有违史实,但也认为其“所论皆善”,较之司马迁《六国年表》,则“不啻美玉之碔砆”。

《古史》主旨在发明上古圣人之道,以昭示来世。那么,苏辙所诠释的圣人之道又是什么呢?他曾说:“古之帝王皆圣人也,其道以无为为宗,万物莫能婴之。其于为善,如水之必寒,如火之必热:其于不为不善,如驺虞之不杀,如窃脂之不谷。不学而成,不勉而得。其积之中者有余,故其推之以治天下者,有不可得而知也。孔氏之遗书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又说:“道有不可以名言者,古之圣人命之曰‘一’,寄之曰‘中’,舜之禅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人之欲以道相诏者,于‘一’与‘中’尽矣。”何为“一”?他解释说:“知天下万物之理,而制其所当处,是谓一也。”在《古史·老子列传》中,苏辙议论说:“孔子以仁义教人,而以礼乐治天下,仁义之变无穷,而其称曰:‘吾道一以贯之。’苟无以贯之,则因变而行义,必有支离而不合者矣。《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语》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而孔子自谓下学而上达者,洒帚应对、诗书礼乐皆所从学也。而君子由是以达其道,小人由是以得其器,达其道,故万变而致一;得其器,故有守而不荡。此孔子之所以两得之也。盖孔子之为人也周,故示人以器而晦其道,使达者有见而未达者不眩也;老子之自为也深,故示人以道而略其器,使达者易入而不恤其未达也。要之,其实皆志于道,而所从施之有先后耳。三代之后,释氏与孔、老并行于世,其所以异者,体道愈远而立于世之表,指天下之所不见以示人,而不忧其不悟,曰要将有悟者,其说又老氏之眇也。”

如果我们再结合苏辙平日所言“道以无为体”,“天道不可言”等言论,不难发现,其所谓的圣人之道,实际是借助老子天道观,糅和儒、道、佛思想而构建的一种道体观,其特征诚如朱熹所说:“合吾儒于老子,以为未足,又并释氏而弥缝之。”正因如此,在圣人之道即儒家之道的时代,苏辙的道论招致儒家学者的批评也就势所必然。朱熹就指出:“道者,仁义礼乐之总名,而仁义礼乐皆道之体用也。圣人之修仁义,制礼乐,凡以明道故也。”故道器之名虽异,而其实则一物,示人以器,则道在其中。由此,他认为苏辙之学“特以老子、浮屠之说论圣人,非能知圣人之所以圣”,故“空虚无实,而中外首尾不相为用”。黄震则评论道:“愚谓苏子之志则大矣,而苏子之说则尚有可疑者。且道以无为为宗,此战国处士好高无实之言,圣人未尝以是言道,姑勿论也。既曰推之以治天下,则其迹显然,安有不可得而知?……且既谓不可得而知,又欲以明示后世,其说亦自背驰矣。”他把《史记》与《古史》作了一番比较后认为,司马迁“取孔子已弃而不载者复为《史记》,殆不过博闻,于义理似无责”,且能推尊孔子,极老庄流弊使与申韩同列;而苏辙则“不以圣人之施于治者为道,而必欲他求其道于荒忽无形之中”,且论赞之中又往往扬佛老之说,阴诋正学。由此,他明确指出,以是为得圣人之意,《古史》不如不作。”四库馆提要作者也摘录《古史》中混杂儒、道、佛的言论,指出:“班固论迁之失,首在先黄老而后六经,辙所更定,乌在其能正迁耶!”一言以蔽之,《古史》未能发明圣人之道。这些评价,恐怕是自诩发明圣贤遗意的苏辙所未曾料及的。

三、《古史》在史学史上的地位

《古史》虽成书于宋哲宗绍圣年间,但“学者忽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并未引起学者的注意。直到南宋朱熹誉其“近世之言史者,唯此书为近理”,有关该书的评论方见诸史载。笔者以为,《古史》不仅对《史记》有拾遗补阙之功,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义理之学兴起后儒家学者的治史风尚,对研究两宋史学思想的演变,有其不可忽视的价值。

首先,《古史》据《左传》、《尚书》、《战国策》等对《史记》相关部分内容作了全面的增补和考订工作,不仅记事内容较《史记》更为丰富,而且也补正了《史记》所存在的某些疏略和讹舛。正因如此,后人虽对苏辙指责司马迁“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多持不满,以为其不知作史阙文之义,贬之过当,但对《古史》的补阙之功,还是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如元人盛如梓说:“《史记》初看,窃怪语多重复,事多夸诞,及看子由《古史》,删除简当,固为奇特。”清人王士祯在谈到治史时说:“史事自十七史外,如《史记》外则有苏氏《古史》,前、后《汉书》外有荀悦、袁宏两《汉纪》,……凡此诸书,皆当兼收并采,不可以其不列学官而偏废之。”四库馆提要作者虽极力推尊《史记》,以为:“史至于司马迁,犹诗至于李、杜,书至于钟、王,画至于顾、陆,非可以一支一节比拟其长短者也,辙乃欲点定其书,殆不免于轻妄。”但还是承认《古史》的纠正、补掇,多“有补《史记》所未及”,“去取之间,亦颇为不苟”,以为《古史》“存与迁书相参考,固亦无不可矣”。

其次,《古史》不仅集中地反映出了宋儒好为议论、敢于疑古的治史特点及以史明道、以道证史的治史旨趣,体现出义理化史学初兴时期的特征,而且对史学的进一步理学化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诚然,苏轼混合儒、道、佛而构建的“圣人之道”未能为后世儒家学者所认同,但却给后来的理学史家以极大的启发。如朱熹一面批评苏辙杂于佛、道,穷理未精,所作《古史》“虽既其文,而未既其实;虽闻其号,而未烛厥理。”但另一面对《古史·序》篇首所云古之圣人“其于为善,如水之必寒,如火之必热:其于不为不善,如驺虞之不杀,如窃脂之不谷”数语却赞不绝口,认为其“于义理大纲领处,见得极分明,提得极亲切,虽其下文未能尽善,然只此数句,己非近世诸儒所能及矣”。他甚至说:“窃以为,于此有以识之,则其达于圣贤不远矣。”朱熹予以如此高的评价,绝非如后人所说的,因与吕祖谦“议论相激”,而“反为之左袒”,而是因为,苏辙所论与朱熹所说的“圣人天理浑全”,圣人行事皆是胸中天理,自然发出来不可已者,不可勉强有为为之”等,确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如果说朱熹在其理学思想的指导下,陶熔诸家,将义理化史学推向极致的话,那么,苏辙《古史》在其中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有其一席之地。由此言之,无论是探索两宋义理化史学的发展,还是研究两宋史学思想的演变,《古史》均有其不可忽视的价值,值得我们重视。

作者简介:张伟,浙江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院长,宁波市历史学会副会长,宁波市社联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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