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翻译·507《中国艺术》(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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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翻译·507《中国艺术》(304)

编者按:《中国艺术》(Chinese Art)是西方早期研究中国艺术的重要文献,1958年在纽约出版,上下两卷。作者William Willetts(魏礼泽)(汉学家、西方艺术史家)从中国的地理特色着手,系统梳理了玉器、青铜器、漆器、丝绸、雕塑、陶瓷、绘画、书法、建筑等中国艺术的各个门类。他坚持客观描述作品的方法,“并不对所讨论器物给予美学价值论断,而是让器物自己说话”。

“让器物自己说话”,与观复博物馆“以物证史”的理念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也是我们选择翻译此书的原因。此次我们邀请到美国CCR(Chinese Cultural Relics《文物》英文版)翻译大奖获得者对此书进行正式专业的翻译,译者也是MLA(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 Bibliography美国现代语言协会国际索引数据库)和AATA(国际艺术品保护文献摘要)收录的美国出版期刊Chinese CulturalRelics的翻译团队成员。

本着尊重原著的原则,此次翻译将存疑处一一译出,其后附有译者注。现在就让我们跟随本书,在绚烂璀璨的器物中,感受中华文明的博大辉煌。

而且,早期材料并非绘画早期年代判断的决定性证据,因为后来者会利用这些老的材料来制作仿品。有件唐代署名为Li Ssu Hsuan(651-716)的山水作品,上有明代批评家Chang Chou的题跋。Chang说绢本所用的丝绢,先浸泡在糖溶液中,然后再用刮板上浆。他认为,这种工艺流程是由唐代的大师吴道子开创的,并说,Li ssu-hsuan借用了这种方法。他接着说,“由于这种丝绸制作方法在五代以后被废弃,这个案例中丝的状态成了决定其为真迹的因素”。就算吴道子真的发明过这种方法,Li 也不可能采用;因为Waley提出,吴道子开始作画时,Li的绘画生涯已经结束了。抛开这些不谈,Chang的看法还是很有意思的,因为他在这么早的时候就开始寻找真实客观的标准鉴定。但我们已经注意到,他发现的这种因素并不能帮助我们断定一件作品为真(作者确实是谁),我们还是要寻找其他风格标准才能做到这种正向判定。就算Li当时拥有那种特定的丝绢,一件Li风格的画但没有画在这个丝绢上也不算伪造;而相反的,就算这种丝绢出现了,也不能判定就是Li ssu-hsuan的真迹,连明代的Chang Chou也不能做这种判定。我们可以假想,由于这种敏锐但又大胆的评论,后面会出现很多号称Li ssu-hsuan的作品,其根据仅仅是使用了这种丝绢。

还有三件后面会看到的作品的判定案例。《僧虎图》(图41),虽然没有署名,但应该是1035年之前的作品,几乎可以肯定是真迹。因为敦煌藏经洞存储了这个作品,洞封闭于1035年,直到斯坦因1907年去这里才再次打开。

图41

《水仙鹌鹑图》(图47)最近被定为宋徽宗作品(1082-1135),鉴定者为Benjamin Rowland,他继续了中国传统的观点。Rowland采取了风格批评的方法,并指出,现存的四副宋徽宗作品中,其画面技法和构成都和本作完全类似,可以几乎肯定就是他的作品无疑。Rowland所提到的那些特征,只要展示出来,其实是很好观察的。但这些特征正是一个仿画人常常忽略的东西,所以能够成为强大的证据来支持其鉴定意见。但Rowland进一步大胆的证明了这是宋徽宗的作品,理由是上面的书法和印章与现存三个作品的相关元素同属一类。但其实这种因素并不能作肯定判断。Rowland也没有考虑到,这些作品有可能是宋徽宗同时代的高仿品。而有一位日本鉴定家正是这样认为的。

图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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