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慧青:论司马光的史学思想对范祖禹及其所著 《唐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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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慧青:论司马光的史学思想对范祖禹及其所著 《唐鉴》的影响

范祖禹字淳甫,成都华阳人,生于宋仁宗康定二年(1041年),卒于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享年五十八岁,是北宋中期重要的史学家。熙宁三年(1070年),范祖禹受司马光举荐参修《资治通鉴》,自开封来到洛阳,自此居洛十五年,直至元丰七年(1084年)书成。范祖禹史学思想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编修《资治通鉴》。在这期间,司马光无疑是对他影响最大的人。范祖禹自述“从公在洛,十有三年”,尤其是自元丰元年(1078年)刘恕去世之后,直至元丰七年(1084年)书成,范祖禹是司马光身边唯一的助手。《资治通鉴》修成,又是司马光举荐,范祖禹才得以入朝为官。范祖禹以“善谏”而扬名,司马光对此亦是赞赏有加:据《名臣言行录》所载,“(祖禹)除正言,客有言于温公,以言路必能协济。温公正色曰:‘子谓淳夫见光有过不言乎?殆不然也’”,对范祖禹的信任与赏识溢于言表。范祖禹对司马光也是敬爱有加,司马光去世后,范祖禹作“温公挽词”五首,云“自昔龙门峻,叨蒙国士知。紬书陪太史,问学仰宗师。一纪依林壑,千秋隔履綦。余生愧簪绂,无路送灵輀”,认为司马光“一话一言,为法来者”,而作为他的“门生”,“顾惟小子,复何述矣,犹当执笔,传公行事,详记实书,以待良史,寓奠告公”。诚如范祖禹所言,司马光的史学思想和哲学思想,对他都有很大的影响,《唐鉴》、《帝学》等所载的诸多史事和史论,都与司马光的思想有一脉相承之处,因此,《宋元学案》将他归于涑水门下,并认为他“得其纯粹”,不无道理。

司马光对范祖禹的影响,最为直接的证据就是收录在司马光所著《传家集》中的《与范梦得书》。这封信应写于范祖禹入局不久,初步尝试了《从目》的撰写工作之后。《资治通鉴》的撰写始于治平三年(1066年),初时仅刘攽、刘恕两人参与其中,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变法开始,刘攽、刘恕等人因为反对变法而被派往泰州等地充当地方官,著史工作一时搁浅。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司马光调整了写作班底,将范祖禹引入局中。范祖禹虽然少年得志,叔祖父范镇也曾长期从事治史工作,但毕竟未受过专业训练,初入史局,对工作还很不熟悉。故司马光写信,加以指导。

范祖禹《唐鉴》

司马光的这封书信,从长编的编写方法、时间界限、正史与野史的区分、内容的取舍等各方面,事无巨细,一一加以指点。在信的前半部分,司马光主要阐述了编年体史书的编纂方法。北宋中期随着“春秋学”的兴起,在史书的撰写领域也开始盛行编年体,在司马光看来,编年体的好处就是便于借鉴:“臣常不自揆,欲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使先后有伦,精粗不杂,私家力薄,无由可成”。这对于范祖禹影响颇深,范祖禹所著《唐鉴》亦以编年为体,以时系事,脉络清晰,事件之后另附史评,提出可供借鉴之处,都可见《资治通鉴》的影子。但是,范祖禹在治史方法上,依然有其独到之处,以《唐鉴》为例,他以唐朝史事为基础,一事一论,加大了史评的比重,直接面对阅读者——皇帝,提出看法,更为直接扼要,更符合“以史为鉴”的本意。

书信的后半部分,主要是针对史事的选择而言,《资治通鉴》史料主要源于十七史,另外参据其他史部著作二百余种,全书二百九十四卷看似规模宏大,但比之十七史的浩繁卷帙,其所删减的史料也是相当多的。因此,如何筛选史料,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司马光的原则是主要选取和执政相关的史料,对君臣事迹格外重视,而对制度、经济、礼乐等都记之甚少。这一点也被范祖禹所继承,他所进《唐鉴》、《帝学》,包括《范太史集》中的“故事”部分,内容也以君臣相交为主。然而,比较而言,司马光更强调“用人之道”,认为“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在《资治通鉴》当中,关于如何选拔人才、任用人才,都有明确说明。如选拔人才要因人而异,“为人上者,诚能不以亲疏贵贱异其心,喜怒好恶乱其志,欲知治经之士,则视其记览博洽,讲论精通,斯为善治经矣;欲知治狱之士,则视其曲尽情伪,无所冤抑,斯为善治狱矣;欲知治财之士,则视其仓库盈产,百姓富给,斯为善治财矣;欲知治兵之士,则视其战胜攻取,敌人畏服,斯为善治兵矣。至于百官,莫不皆然”。而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首要的依据就是“德”,《资治通鉴》开篇,在论及“智伯之亡”时,司马光有一段著名的论断:“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司马光的“用人”论,是《资治通鉴》史论中较有价值的一部分。受其影响,范祖禹也很注重提醒帝王善用人才,他提出“人主之职在于任贤,得贤则万事治”,对于何者为“贤”,他在司马光“君子”、“小人”之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出了“君子之才”与“小人之才”的论断:“夫才有君子之才,小人之才,古之所谓才者,君子之才也;后世之所谓才,小人之才也……古之所谓才者,兼德行而言也,后世之所谓才者,辩给以御人,诡诈以用兵……小人勿用,必乱邦也”,进一步提出对“心性”的磨练和对德行的要求。此外,与用人相比,范祖禹更注重“纳谏之道”,《唐鉴》和《范太史集》的“故事”之中,关于此都有很多论述。对敢于进谏的魏征、东方朔等人,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在他看来,“人主不患有过,患不能改过也。太宗一言之失,而其臣已救正之。惟能亲贤以自辅,听谏以自防,所以为美也,虽过庸何伤乎?”对于天子而言,纳谏是提高自我修养的必要手段,而对于臣子而言,“有官守者,不失其职,有言责者,不失其言。君从之,亦谏也;君不从之,亦谏也。谏而不入,则去之,臣之义也”。范祖禹对“谏”的重视,一方面出自于对历史上明君贤臣的向往,另一方面,也出于自身的经历:范祖禹为宦经历简单,编撰《资治通鉴》前,现仅知他曾任资州龙水县令一职,直至元丰七年(1084年)始授秘书省正字,其后又为宋哲宗侍讲,元祐四年(1084年),授右谏议大夫、给事中,短暂风光之后,受党争牵累,贬官地方,客死异乡。他经历坎坷,但一生勇于论事,其文集当中,表状、札子、奏议等有二十三卷之多,这些奏议都是关于当时朝廷的军国大事、人事任免等,“祖禹长于劝讲,平生论谏,不啻数十万言”,这其中,既有对国运的关注,又有对君主的期盼和规谏,故后人评述说“读《资治通鉴》,知司马光有宰相度量;读《唐鉴》,知范祖禹有台谏手段”。

司马光非常注重儒学与史学的融合,他提出“史者儒之一端”的看法,将儒家所提倡的“仁”、“礼”、“德”等观念与历史发展趋势相结合,认为帝王的自身修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宋仁宗嘉佑六年(1061年),司马光知谏院,上著名的“三札子”奏书,论为君之德、为政之道、养兵之法,第一篇即《君德》篇,指明“人君之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强调为人君者需重视自身修养,“以天性之至仁,廓日月之融光,以奋乾断,俾善无不录,恶无不诛”。宋神宗继位之初,他亦上书神宗,重申此番观点,并进一步解释:“仁者,非妪煦姑息之谓也,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此人君之仁也;明者,非烦苛伺察之谓也,知道义,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此人君之明也;武者,非强元暴戾之谓也,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此人君之武也。”在司马光看来,人君之德,在于体贴下民,知人善任,坚守正义,人君唯有行这三德,国家才会“大治”。“德”是治国的手段,而达到“治道”则是目的,“夫道有失得,故政有治乱;德有高下,故功有大小;才有美恶,故世有兴衰。上自生民之初,下逮天地之末,有国家者,虽变化万端,不外是矣”。这种将君主的个人修养与国家前途相联系的看法,也为范祖禹所继承发扬。

然而,范祖禹的史学观点与司马光相比,依然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于范祖禹对“正统”的坚持。如前文所述,在“史者儒之一端”思想的指引下,《资治通鉴》对儒家的礼制表现出了极高的重视,司马光开章明义,阐明了自己的立场:

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尊周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惓惓也……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

《资治通鉴》以阐述“君臣之礼”为本,对封建秩序非常重视,对历史上的反叛行为都给予了批判。然而,司马光从“以史为鉴”的实际角度出发,却不拘泥于“正统”之说,而是从历史的实际发展角度出发阐述兴亡之变:

臣愚诚不足以识前代之正闰,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虽华夷仁暴,大小强弱,或时不同,要皆与古之列国无异,岂得独尊奖一国谓之正统,而其馀皆为僭伪哉……是以正闰之论,自古及今,未有能通其义,确然使人不可移夺者也。臣今所述,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非若《春秋》立褒贬之法,拔乱世反诸正也。

司马光从“秉笔直书”的角度出发,认为朝代更替是顺应民心,“天生烝民,其势不能自治,必相与戴君以治之。苟能禁暴除害以保全其生,赏善罚恶使不至于乱,斯可谓之君矣”,而“王霸无异道”,何谓“正统”难以确定,而史书的功能是借鉴,因此只需据史直书,自然能起到“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的目的。

对司马光的这一认识,范祖禹深为反对,比较明显的例子是关于唐代中宗、武后纪年的问题之争。关于武周朝的年号问题之辨始自中唐,唐德宗建中(780——783年)初年,时为史馆修撰的沈既济上书德宗,针对吴兢所撰《国史》中为武则天立本纪一事,建议“请并《天后纪》合《孝和纪》,每于岁首,必书孝和所在以统之,书曰某年春正月,皇帝在房陵,太后行某事、改某制云云。则纪称孝和,而事述太后,俾名不失正,而礼不违常”。沈既济的这一建议并未被德宗接纳,但对后世颇有影响,至唐僖宗朝(874——888年)孙樵撰《孙氏西斋录》,即以武周为伪,采中宗之年号。然而,《孙氏西斋录》影响有限,新旧《唐书》依然因循吴兢之法,司马光亦以武后所定年号为准。范祖禹却一改前人方法,系年于中宗,在《唐鉴》“嗣圣元年春正月甲申朔条”中,他陈述这样的理由是,“中宗之有天下,受之于高宗也……天下者,唐之天下也,武后岂得而问之?系嗣圣之年,黜武氏之号,以为母后祸乱之戒。窃取《春秋》之义,虽获罪于君子,而不辞也”。司马光不满武后自立,对她的行为如擅朝政、兴酷吏、蓄男宠等颇多批判之语,但是基本史实还是保持原样,体现的是据实直书的“信史”思想,而范祖禹以中宗年号系年,不称“卢陵王”而称“帝”等作法,更多的体现了理学家“名不正则言不顺”的正统观念。从史学研究角度看,司马光的做法更胜一筹,但范祖禹对“正统”观念的重视,与同时代以及后世的理学家们遥相呼应,展现了宋代理学对史学的深刻影响,朱熹在撰写《通鉴纲目》时,关于武后年号问题就因循了范祖禹《唐鉴》之例。

作者简介:申慧青,河北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文//来自于《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0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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