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包拯、寇准、赵德芳,是否同殿称臣,有哪些历史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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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包拯、寇准、赵德芳,是否同殿称臣,有哪些历史依据?

如今的古装剧中,经常在关于宋朝的剧目中,看到寇准、包拯、赵德芳等北宋名臣和王公同台演出,八贤王赵德芳“上打昏君、下打奸臣”,帮助包拯办案,与寇准一起主持正义,拯救杨家将于危难之间,成为了那个时代正义的象征。然而在历史上,无论赵德芳与寇准,还是与包拯,都是没有过丝毫交集的,他们合力锄奸的故事,不过是老百姓的一厢情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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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赵德芳、寇准、包拯三人几乎是生活在三个不同时代的人,赵德芳是太祖、太宗时代的皇子、皇侄,寇准是太宗、真宗时代的名臣,包拯则是仁宗时期的名臣。

就年代上来说,赵德芳生于959年,即赵匡胤称帝的前一年,逝于981年,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寇准生于961年,即赵匡胤建立宋朝第二年,逝于1023年,宋仁宗天圣元年;包拯则生于999年,即宋真宗咸平二年,逝于1062年,宋仁宗嘉祐七年。

从三人的生死之期可看出,赵德芳去世时,寇准才20岁,从履历上看,他考上进士刚刚一年,所以,二人绝无同殿称臣的可能。而寇准去世之时,包拯24岁,4年后才中进士,步入仕途,寇准与包拯更没有政治上交集的可能。因此,赵德芳、寇准、包拯三人,是不可能同殿称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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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尽管他们三人在政治上没有来往,未共同处理过政治大事,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都对北宋的政治产生过较大影响,曾经参与过许多政治大事,甚至左右过朝局国运。

赵德芳是赵匡胤最小的儿子,虽然赵匡胤将皇位传给了弟弟赵光义,但按照赵匡胤母后杜太后去世前所立“金匮之盟”的安排,他也是将来继承皇位的人选之一,但由于宋太宗赵光义不想传侄,想要传位于自己的儿子,所以,通过一系列的手段,致使赵匡胤的两个儿子“德昭不得其死,德芳相继夭绝”,赵德昭、赵德芳兄弟几乎是被谋害而逝,其结局十分悲惨,赵德芳最终并没能成为小说中的“八贤王”。

在历史上,寇准曾在宋真宗时期出任宰相,当辽国入侵北宋时,寇准力劝宋真宗亲征,在澶州与辽军进行了殊死战斗,最后打个平手,挫败了辽国继续南侵的图谋,保住了北宋江山,寇准因此成为了力挽狂澜、改变历史的名相。

作为宋仁宗时期的名臣,包拯为人刚正,铁面无私,他曾任开封知府。当时,打官司有一个规矩,老百姓不得直接到衙门递交状子,要由衙役转呈。老百姓为了让知府早些受理自己的案子,不得不上下打点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财,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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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任开封知府后,一改陋习,使百姓能够直接在自己面前递交状子,且一文不取,既减少了老百姓的开支,又准确把握了案情,更缩短了审理周期。开封百姓非常感激,纷纷感叹:“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是打官司无钱疏通也不要紧,有包大人呢!而且,包拯立朝刚毅,皇亲国戚都怕他,因此闻名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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