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时期的津门“锅伙”:流氓不可怕,就怕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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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时期的津门“锅伙”:流氓不可怕,就怕有文化

撰文/拾文客栈,北洋史扒粪者,求真、慎识、体温凉。

北洋大时代道德篇(三百三十一):抛却自家无尽藏,沿门持钵效贫儿。

在北洋史上,一蟹不如一蟹的军阀武夫横行辖境,地盘能够做到刮地三尺,但是也有一座城市堪称是“心头好”,那就是天津。毕竟津门是“北洋团体”的萌芽之地,这地儿最后也收拢了不少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军阀“寓公”。但是,天津还有一个所独有的群体“混混儿”,也被称为“锅伙”,即大伙在一口锅里吃饭。这群地痞流氓时不时自诩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在同治年间被清廷大肆打击,冯春华、罗仲义等带头大哥被处决,一时也作鸟兽散,不过光绪年间又开始卷土重来。都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锅伙”之所以在清末民初的时代大潮中具有生命力,源于他们独特的团体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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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锅伙”混混儿的穿著和常人不同,入伙时觉得自己了不起,稍微手中有几个钱,便穿一身青色裤袄,做一件青洋绉长衣披在身上,不扣纽扣;或者搭在肩上,挎在臂上;腰扎月白洋绉搭包,脚穿蓝布袜子、花鞋;头上发辫续上大绺假发,名叫“辫联子”,越粗越好,不垂在背后而搭在胸前,有的每个辫花上还塞一朵茉莉花。有机会随同打架,应当本着“不肤挠不目逃”的精神,勇往直前,争取胜利。有人用刀剁来,应当袒胸相向,斧把来打,用头去迎,以示不畏;如果软化或用武器去搪,名为“抓家伙”,虽不致立时被斥,也被轻视,成为终身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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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经过一个阶段,渐渐有些声名地位。这时可以寻个生财之道,凭胆量、气力、言谈谋个自立之路。再过一个时期已届中年,饱经世故,对人和蔼客气,穿著上务求朴素:袍子渐短,马褂要长,袖子比常人长一二尺,为的是袖中暗藏斧把;有的腿带子上插一把匕首,俗名“攮子”,时刻不离身畔;衣服颜色,由青蓝而灰,鞋也改穿双梁布鞋缎鞋,此时仍是刀口舔血的“斗狠”营生。对于这些硬茬儿来说,惩治他们也必须用“歪招”,与其“立笼站毙”,让这些“混混儿”从青楼女子胯下爬过,斩断其混江湖念想则更为彻底,毕竟“跌了面儿”也相当于终结了“锅伙”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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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老年,混混们多半家成业就,便回家享福,有的还有机会得入行伍。他们发财致富之后,即改变服装,长袍短褂,绸缎缠身,云子履、夫子履,表面上和乡绅无别;或者作办理地方公益的董事,遇事排难解纷,垫人垫钱,仿袭古人所称的“任侠”一流人物。不过仍要挺起腰肢,说话提高嗓音,使外人一望即知其为如何人。他们在这个期间不知要受过多少折磨和考验,方能造成名利双收的露脸人物。露脸以后,年纪已老,更须保持令誉,言谈行动不得有丝毫差错。倘若一时失于检点,一言说错,一事作差,被人问短,顿时前功尽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惟有把自己禁闭在家中,永不见人,至死不出大门一步。

参考资料:《菜根谭》、《城市回忆》、《旧天津的混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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