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秋妍、陶然:敦煌写本李白诗集残卷考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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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秋妍、陶然:敦煌写本李白诗集残卷考论(三)

四、由敦煌写本残卷探讨李白的几个问题

1.李白诗的真伪问题

黄永武在《敦煌的唐诗》中说:“李白的《月下独酌》诗,自‘天若不爱酒’以下,明代的大学问家胡震亨就认为是宋代马子才所作,不是李白的原文,但是敦煌本出现后,证明唐朝的抄本已有这些句子,为李白所原有,不能因语句粗直就认为不是李白的诗。清代大学问家龚自珍,他的《最录李白集》,认为‘《李白集》十之五六伪也’,他用朱墨二色的笔来定李白诗的真伪,只选出李白的真诗一百二十二篇,龚自珍完全凭个人的鉴赏力去评选,待敦煌本一出现,许多推测便成了痴人的梦话。”不仅如此,从上面我们将敦煌写本和宋本进行比较情况来看,敦煌写本李白诗的文字可信度,大都优于宋本。而《文苑英华》所录李白诗,偶尔会标出异文,以“一作”标示,说明当时编纂者所依据的李白集不止一种。通过敦煌写本李白诗提供的线索进行追踪探源,非常有助于李白诗真伪的考订。

2.李白诗集编纂问题

敦煌写本李白诗共43首,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宫中词三首》题署“皇帝侍文李白”,以下34首;二是《古意》以下9首羼入陶翰诗后。羼入陶翰的9首当时抄写时错简所致,而作为李白诗是不成问题的。

敦煌写本李白诗的来源,有几种不同说法:一是当来源于唐代编纂的李白集本。《鸣沙石室佚书目录提要》云:“太白《胡无人》篇,卷本无末三句;《临江王节士歌》《陌上桑》《鲁中都有小吏逢七朗以斗酒双鱼赠余于逆旅因鲙鱼饮酒留诗而去》3篇中,卷本亦较集本各少二句。《古意》篇(今集题作《望庐山瀑布》),则卷、集全异者4句;《题赵四篇》,集本8句,卷本则4句,而4句之第3句亦全异,第4句与校注中之一本合。《独不见》篇,则除末二句但异一字外,其余均不同;《高常侍信安王出塞》篇,以卷本校集本,则后半先后错列者四句。《太白集》在生前已家家有之,或传写异同,或中间改订,卷集互歧,理所应有。”二是来源于唐人的唐诗选本。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唐人选唐诗十种》,就将《敦煌本唐人选唐诗》作为第一种,其定位为选本甚为明确。杨雄《敦煌本李白诗刍议》也认为是选本,但其来源则是李白诗的选本,并与《河岳英灵集》所选李白诗的来源选本一致。三是来源于唐诗的一般抄本。徐俊《敦煌诗歌残卷辑考》较为审慎,将敦煌写本李白诗卷定名为《唐诗摘抄》。

我们考察李白诗写本的编排体例,收入在陶翰名下的9首为《古意》《赠赵四》《送族弟琯赴安西》《鲁中都有小吏逢七朗以斗酒双鱼赠余于逆旅因鲙鱼饮酒留诗而去》《梁园醉哥》《送程刘二侍御及独孤判官赴安西》《元丹丘歌》《瀑布水》,体裁以近体诗为主。而《古乐府战城南》以下是《白鼻騧》《乌夜啼》《行行游猎篇》《临川王节士哥》《乌栖曲》《长相思》《古有所思》《胡无人》《阳春哥》《白紵词》《飞龙引二首》《前有樽酒行二首》《古蜀道难》《出自蓟北门行》《陌上桑》《紫骝马》《独不见》《怨歌行》《惜罇空》共21首全部是古题乐府诗,这就说明,李白诗的诗歌在唐时是分体编排的,李白的成就以乐府诗最高,故抄本也抄录乐府诗最多。就这样的情况看,敦煌写本李白诗是一个来源于唐代李白集的抄本。《李太白文集》有宋人蜀刻本。

3.李白的身份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敦煌写本43首诗中,《宫中三章》题署“皇帝侍文李白”,李白的这一身份,也已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傅璇琮先生《徐俊敦煌诗集残卷辑考序》云:“这次我在此书上编法藏部分中,看到P.2567、P.2552所录唐诗丛钞,有李白《宫中三章》,即其《宫中行乐词八首》之前3首,原卷题下所署作者为‘皇帝侍文李白’,这对我忽似一大发现。据考此卷传钞时间为天宝十二载(753)以后,顺宗李诵即位(805)之前。可见这一距李白时间很近的钞录者,确把李白仅仅视为‘皇帝侍文’,这是最为切合李白当时身份的。又如同卷页78录李白一诗题作《从驾温泉宫醉后赠杨山人》,据徐俊校考,宋本《李翰林集》卷8、清编《全唐诗》卷168,均题作《驾去温泉后赠杨山人》。我认为从诗中所写,及李白当时的身份,应是李白作为一个‘皇帝侍文’,随从玄宗游骊山,酒后作诗赠一友人。”周勋初《李白诗原貌之考索》:“《宫中三章》之下署作者之名,曰‘皇帝侍文李白’。这里所记,虽然不是规范的官衔,却是确切地反映了李白的身份。可知这组诗歌作于天宝二年左右,李白正在翰林供奉任上。身为文学侍从之臣,任务就在以文字侍奉皇上,玄宗正与杨贵妃行乐,李白自然要写一些词采富艳、音节和婉的词作供奉内廷了。”值得注意的是,学者们一致认为“皇帝侍文李白”表明的是李白的身份,而又不是规范的官衔。实则上我们考察敦煌抄卷对于诗歌作者身份的记述,有“王昌龄,秘书郎”,“陶翰,礼部员外郎”,都是规范的官衔,按例如果仅对于李白录其不规范的官衔,似乎不合道理。另外,就李白身份而言,我们考察史书记载,《旧唐书》卷190下《文苑传》:李白“与(吴)筠俱待诏翰林”。《新唐书》卷202《文艺传》:“帝赐食,亲为(李白)调羹,有诏供奉翰林。”李白《为宋中丞自荐志》:“翰林供奉李白。”是李白为翰林供奉,即翰林待诏。但翰林供奉以下应该有具体的职责,考《资治通鉴》卷217:玄宗天宝十三载,“上即位,始置翰林院,密迩禁廷,延文章之士,下至僧、道、书、画、琴、棋、数术之工皆处之,谓之待诏”。《旧唐书》卷43:皇帝在大明宫、兴庆宫、西内、东都、华清宫都设立了待诏之所,“其待诏者,有词学、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书弈,各别院以廪之,日晚而退。其所重者词学”。《新唐书》卷46:“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是翰林待诏有文章、经术、数术、书、画、琴、棋之士,盖即侍文、侍书、侍画、侍棋之职。在诸职之中,最重者是词学,其身份就更加重要,故而唐时编纂《李白集》就题署李白的身份为“皇帝侍文李白”,敦煌写本根据诗集抄录,成为这样一种状态。

作者简介:胡秋妍,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陶然,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文//来自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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