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念群|五四时期“个人主义”思潮为何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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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念群|五四时期“个人主义”思潮为何昙花一现?

来源:《五四的另一面:“社会”观念的形成与新型组织的诞生》,作者:杨念群。出版: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五四运动”时期,街头张贴的爱国标语。

五四新文化运动形成了一个巨大而复杂的舆论场,各种思潮纷繁交织在一起,不断竞争着对知识界的主导权。当时人们议论最多的时髦名词无疑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然而事后经人追忆,五四思想界以青年为生力军,欢迎“莫拉尔小姐”即“道德伦理革命”者同样大有人在,其热门程度实足以和“民主”“科学”构成鼎足而三的态势,只不过后来对五四运动的解读有日趋窄化的倾向,关于五四的各类记忆不断经过筛选和修正,最终构成“纪念史学”之一环,学界每年都在纷纷忙着向德赛两“先生”欢呼致敬,“莫小姐”却被慢慢疏忽冷落而最终湮没无闻。

多年以后,当我们重新检视五四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时就会领悟到,“莫小姐”之所以重要, 乃是在于其开启了冲破传统道德伦理束缚,追求个人幸福和个性解放的风潮。“个人主义”“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人文主义”等话题开始越来越多地被反复加以讨论,五四新青年们不仅聚焦热议个人命运与“国家”“世界”之关系这类宏大问题,而且也频繁触碰个人生活中最为鲜活和隐秘的部分。

与有关“科学”“民主”相对抽象和政治化的讨论相比,对“个性自由”的追求其实更切近每个青年的个体生存经验,也最容易生发出相应的共鸣和感慨。杨国强就认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人道主义”“人文主义”思潮的张扬跳脱出了此前20年维新思潮的主流和轨辙,也舍弃了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的其他主题,其对人的“解放”之向往,则已不能全为启蒙运动一路高扬的理性精神所范围。所以,新文化运动里的这一脉,又以其个人主体和个人本位另开一面,为近代中国思想史带来了一个个人主义的时代。

然而,曾经如此强势崛起而又风靡一时的“个人主义”思潮,为什么在五四以后慢慢边缘化了?为什么当“个人主义”再度引起关注时,却已经蜕变为灰色丑陋的负面形象遭到彻底批判?为什么“个人主义”一度作为与“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并驾齐驱的先进思潮捕获了不少青年人的心灵,最终却只有“社会主义”思想脱颖而出获得了广泛认同?

张灏先生曾经发现,五四思想呈现出一种鲜明的两歧性特征,其中“个人主义”与“群体意识”的双重倾向即是这种两歧性的突出表现。这两种倾向常常吊诡地并存于五四知识领袖的早期思想之中。如极力提倡“个人主义”的胡适,其思想中也存在着与之相反的群体意识,这反映在他写的《不朽—我的宗教》一文中,所谓“社会不朽论”,就蕴含着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比并不具终极意义的意思。

如果从观念史的角度观察,“个人主义”在五四以后的舆论场中遭遇冷落并慢慢销声匿迹,大致不出两个原因:一是中国古典认知体系本身就不具备以个人为本位的思想。“个人主义”是纯粹的西方舶来品,尽管时人在转译过程中对其含义不断做出修正,以尽量适应中国传统的思维习惯,但其西方思想的本义却明显悖离中国人的处事原则,终究难逃水土不服、昙花一现的命运。二是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中国几乎时时刻刻受到外来压迫的威胁,始终在世界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被肢解瓜分的恐惧感一直盘旋在近代知识分子的脑际,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这种持续的心理焦灼势必影响他们对西方思想输入的选择取向。“个人主义”鼓吹个性解放虽然对年轻人拥有巨大的感召力,却最终难敌“集团主义”在图强御侮方面焕发出的强大凝聚力量。

李卓吾先生墓

要想知晓“个人主义”从风行一时到沦为批判对象的深层原因,首先必须对中国传统中有关“个人”与“公”“私”关系的观念略加梳理。一般来说,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在与公共事务发生联系时,“个人”的意义才能凸显,“个人”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价值。一些被今人戴上“启蒙思想家”高帽的古代学者曾经对此表示怀疑,他们竭尽全力从古代文献中发掘“个人”优先于王权或社会的个别言论加以另类释读。人们常常举出晚明李卓吾和清初黄宗羲的相关言论作为例子,证明他们是早期中国“个性解放”的代言人,但均难有足够的说服力。原因在于,在中国的“个人”生活中,与“公”的正面意义相比,“私”从来就被认为是不好的东西,具有毋庸置疑的绝对负面意义。按照沟口雄三先生的说法,这一“公”“私”对立的思想具有“原理性”含义。这一原理性肇始于《礼记》“天下为公”的主张,到宋学设定所谓天理之公、人欲之私的二元对立普遍命题之后,“私”乃是人性中积生恶性的来源的意识日益被强化,最终沉淀在中国人的思想和行动之中,成为一种判断是非的准则。

在天理自然的名目下,自私用智,即个人的后天意愿能动性,是被否定的。个人即使有欲望,也被包裹在天理和公意之下,没有自立的可能。晚明以来,虽偶有人出来对此观点进行矫正乃至批判,却难免属于小修小补,无法撼动其原义的根基。即使到了清末,反对皇帝一人的利己主义之私,主张民权之私,也不是从摧毁公意的基础上,提倡每个人均拥有“自私”的权力,包括处置自己的生活,而是必须与中国国家命运实现一体化的融合之后,对个人权益的追求才具有合理性。换句话说,只有把个人的私权与全民族的公权结合起来以后,“个人”拥有的“私权”才具有正当性的意义。清末反清志士眼中的民主,是否定少数(满族贵族)或个人(皇帝)专制的民主,不是为个人自由而是为总体自由的民主。为总体的民主,个人的自由有时必须做出牺牲。按沟口先生的话来说,这样“螺旋式发展的结果,依旧是无个体的天下公”。

考察五四前后“个人主义”思想演变的困难之处在于,除老庄和魏晋玄学鼓吹脱离群体的个体浪漫情调之外,中国人自古就很少把“个人”“自我”单独拿出来进行讨论,到宋明以后更是如此。儒家教导我们,“修身”和对“自我”“个体”的认知必须放在一个网络里面加以定位和把握,这个网络可能是家庭,也可能是王朝乃至天下。“个人”只能是讨论问题的出发点,而不是目的。晚清以来,中国在屡受西方欺凌的情况下,一些思想先行者开始尝试跃出原有网络的控制,寻求新的发展空间。他们喜欢把“个体”与一些新的团体单位,如“国家”“社会”“党派”“团体”等联挂在一起,再赋予其新的意义。甚至对一些新名词,如“世界”的理解往往也被诠释为不过是“大同”“天下”观念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这就说明中国人大多依然习惯于在网络化的层次上认识“个人主义”的价值。

我们发现,五四前后确实出现过一种极端肯定“个体”“自我”绝对价值的思潮。这种思潮认定,无论周边环境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无论是针对家庭、国家,还是针对社会、世界,“个人”的自由发展都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和独立性。不过这个激进观点存活的时间并不长,与之相关的声音很快就淡弱了下去,不少知识分子开始更多思考如何在各类新兴“群体”,如“国家”“集团”“社会”之内安排自己的位置。“个人主义”由于只喜欢讨论私人生活和精神感受,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爆发于西方国家内部的资本主义财富生产和分配的冲突并不在其关心范围之内,作为一种弥补和替代,“社会主义”思潮迅速崛起,普通民众所遭遇的经济困境及其解决方案日益成为思想界的焦点话题。

20 世纪30 年代以后,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展开,救亡图存成为全中国的头等大事,“个人主义”纯粹寻求自我实现的梦想显然不合时宜,青年们要求组织起来共同对敌的愿望与“集团主义”倡扬的宗旨逐渐合流,“个体”必须服从组织,服从集体目标的“社会有机体论”开始大行其道。“个人主义”最终沦为一个负面词汇,自我对正常欲望的追求在全面对敌的严酷现实面前不仅显得微不足道,而且还会被当作反动落后的思想遭到无情清算。五四时期追求自我和个性解放的“个人主义”思潮被彻底污名化了,取而代之的是近乎刻板的集体主义思维。

令人深思的是,“个人主义”思潮的崛起是以反省民初政治和打倒“国家”偶像为发轫契机的,到20世纪40年代末期却又绕了个大圈子,回到了民初提倡“个人”必须服从国家建设目标这个旧起点,同时也回到了“个人”必须参与集体政治的旧轨辙,只不过在“公”的旧瓶子里装上了社会改造的新酒。

我们观察五四时期“个人主义”的崛起与变异,不但要把它置于晚明清初的反专制言论的脉络下进行思考,更要了解五四学人表面上以“个人”“自我”为本位提出的“私意”要求,与传统的“公意”原则之间到底有何继承关系,以及“公意”是如何制约着“个人解放”及“自我发现”观念的阐释路径的。同时,也要考虑“个人主义”思潮的衰退与五四以后的时局变化之间,到底构成了怎样的呼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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