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论西南方志中的民族思想——以常璩《华阳国志》为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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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论西南方志中的民族思想——以常璩《华阳国志》为例(二)

三、西南民族地理观

儒家普遍认为华夏与蛮夷之间存在区别,这种“华夷有别”思想反映在民族的地理分布方面,便形成了民族地理观。民族地理观是对一定区域内民族地理分布格局的整体性认识与划分观念,也是一种重要的民族思想。常璩的《华阳国志》记录了西南各地的民族分布状况,从中可以看出他对西南地区民族地理格局的认识与划分观念,即他的西南区域民族地理观。对于西南区域民族地理观,黎小龙先生已撰文探讨了周秦汉晋时期西南区域民族地理观的萌生、形成和嬗变历程,并分析了司马迁、范晔和常璩等人的民族地理观。因此,本文在其研究基础上,对常璩的西南民族地理观做进一步探讨。

作为西南地区的第一部地方志,常璩的《华阳国志》对西南各地的民族地理状况较之前代有更为深入而细致的认识和记录。下面根据该书的记载来分析常璩的民族地理观。

在《巴志》诸郡中,巴郡、巴西郡、宕渠郡只记世家大姓,而无蛮夷的具体记载。巴东郡“有奴、獽、夷、蜑之蛮民”;涪陵郡“多獽、蜑之民”,“诸县北有獽、蜑,又有蟾夷也”。可见,在作者眼中,巴郡、巴西郡、宕渠郡等巴地核心区当为华夏之域,而巴东、涪陵则分布有蛮夷。在《蜀志》诸郡中,“三蜀”(蜀郡、广汉郡、犍为郡)无蛮夷记载,“益州以蜀郡、广汉、犍为为‘三蜀’。土地沃美,人士俊乂,一州称望”,僰道县“本有僰人”,但“汉民多,渐斥徙之”。江阳郡亦不记蛮夷。汶山郡、越嶲郡等则记载了大量的蛮夷。汶山郡“有六夷、羌胡、羌虏、白兰峒、九种之戎”;越嶲郡记三国时夷人叛乱,邛都县“初有七部,后为七部营军。又有四部斯儿”;台登县“汉末夷皆有之”;定笮县有笮夷。汉嘉郡也有蛮夷的记载。在常璩眼中,原秦及汉初的蜀郡(后为“三蜀”)属华夏之地,原西南夷地区的汶山郡、越嶲郡、汉嘉郡等地仍为蛮夷之地。在《汉中志》诸郡中,汉中郡和“东三郡”(魏兴郡、上庸郡、新城郡)除东汉时有蛮夷记载外,魏晋以来皆不记蛮夷。梓潼郡,本广汉属县,“世有隽彦,人侔於巴蜀”,也属华夏之域。武都郡有“氐傁,多羌戎之民”,“汉世数征讨之,分徙其羌远至酒泉、敦煌”。阴平郡“多氐傁,有黑、白水羌、紫羌,胡虏风俗、所出与武都略同”,其后多记氐、羌叛乱,朝廷征伐,可见将其视为蛮夷之地。可见,他将汉初汉中之地汉中郡、东三郡等认为是华夏之域,而武都郡、阴平郡等原西南夷地区为蛮夷之地。

因此,对于西南地区北部的汉中、蜀、巴等地,常璩从整体上认同其为华夏之域。具体而言,蜀地的三蜀、江阳郡,汉中的汉中郡、东三郡、梓潼郡,巴地的巴郡、巴西郡、宕渠郡等地魏晋以来少有蛮夷记载,被认为是华夏之域,这也与汉初的巴蜀范围(即巴蜀四郡巴、蜀、广汉、汉中)大致相当。而蜀地的汶山、越嶲、汉嘉郡,汉中的武都、阴平等原西南夷地区,仍被视为蛮夷之地;巴地的巴东、涪陵分布有蛮夷,为汉夷杂处之地。

对于西南地区的南部,常璩在《南中志》曰“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嶲唐侯王国以十数。编发左衽,随畜迁徙,莫能相雄长”,认为汉武帝开发西南夷之前,南中完全是夷越之地。然后记载了竹王传说,从族源角度说明其为蛮夷民族。东汉之后,他在书中逐渐有了关于南中地区汉人的记载,甚至频频使用“夷汉”称号来说明一些地方的民族状况。如孝明帝初,广汉郑纯任益州太守,“独尚清廉,毫毛不犯。夷汉歌咏,表荐无数”;邓方治南昌县,“轻财果毅,夷汉敬其威信”;诸葛亮征南中,“夷汉亦思反善”,“夷人贪货物,以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尽管如此,他仍认为南中从总体来看是汉少夷多的格局。正如他引用分管永昌郡的部从事江阳孙所言:“七郡斗绝,晋弱夷强,加其土人屈塞,应复宁州,以相镇慰。”在常璩眼中,南中很多地方仍是蛮夷聚居之地,如永昌郡“绝域荒外,山川阻深”,“有穿胸、儋耳种,闽越濮、鸠獠”,“有闽濮、鸠僚、僄越、裸濮、身毒之民”;兴古郡“多鸠僚、濮”。因此,他在《南中志》末尾“譔曰”:“南域处邛、笮、五夷之表,不毛闽濮之乡,固九服之外也……然要荒之俗,不与华同,安边抚远,务在得才。”常璩认为,南中在汉武帝开发之前为“九服之外”的蛮夷之地,汉武帝“开土列郡”后,仍为边疆“要荒”之域,虽有少量汉民,但从整体上仍被其看作蛮夷之地。

概括而言,常璩认为西南地区北部巴、蜀、汉中的核心地区为华夏之域,巴地部分地区为汉夷杂处之地,蜀地、汉中周边原西南夷地区仍为蛮夷之地。南部南中地区有少量汉族移民,部分地区汉夷杂处,但总体上依旧被视为蛮夷之地。

与司马迁《史记》的认识相比,常璩《华阳国志》的民族地理观有所变化:其一,认识更为具体、细致,对巴、蜀、汉中不仅有整体性的判断,还有了具体而详细的民族地理分布的认识。其二,司马迁以巴蜀与西南夷中的西夷、南夷分别形成了东西、北南对应的华夷民族地理划分;而常璩将原本属于西南夷中“西夷”地区的武都、阴平、汶山、越嶲、汉嘉等地分别归入汉中志、蜀志中,则削弱了巴蜀与西部蛮夷地区东、西对应的华夷格局划分,只凸显了北部巴蜀地区与南部南中地区的北、南区域对应。

不过,从总体来看,常璩对西南地区华、夷民族地理格局的整体认识,与司马迁“巴蜀-西南夷”的认识基本相同,即从整体上认可原巴蜀地区(秦和汉初的巴郡、蜀郡)为华夏之域,而原西南夷地区为蛮夷之地。常璩整体上视巴蜀为华夏之域,原因在于一方面巴蜀地区经过汉晋时期的经济开发、移民迁入和文化教育,社会、经济、文化得到较大发展,其华夏特征较为明显,为当时人们所普遍认同;另一方面在于常璩作为蜀人,自然更为认同巴蜀的华夏性。所以,他除了如实记录巴蜀各地的民族状况外,还从地域空间、族源祖先、社会文化等多角度对巴蜀的华夏性进行了认同、强调和全面建构。常璩整体上视南中为蛮夷之地,是因为尽管历经两汉与魏晋时期,南中地区已有一定数量的汉族移民,但这些汉人在进入少数民族的汪洋大海中后,很多都逐渐“夷化”,从总体来看南中仍是汉少夷多的格局。并且,常璩对南中蛮夷之地的强调,也可以衬托出巴蜀的华夏性。所以,在常璩的民族地理观中,巴蜀与西南夷地区(尤其是南中地区)的华、夷地理格局仍然明显。

四、余论

通过《华阳国志》可以看到,常璩具有“华夷有别”、“用夏变夷”、民族一统等民族思想。这些思想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在承认“华夷有别”的前提下,主张华夷民族大一统;要实现民族一统,就需要“用夏变夷”,这是秦汉以来儒家传统民族思想的主流,对常璩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然,他更多地是对这些儒家民族思想的承袭,而无特别大的突破。不过,在两晋时期民族矛盾尖锐的背景下,常璩能坚持“用夏变夷”、民族一统等观念,并自觉运用到方志的撰写之中,依然显得难能可贵。

此外,《华阳国志》民族思想的价值还体现在民族地理观方面。常璩对西南民族的地理分布做了比前人更为详细的记录,并进行了华、夷民族地理格局的划分,认同和强调巴蜀地区的华夏化,从整体上视南中为蛮夷之地。这是常璩对汉晋时期西南民族地理格局的整体认识,代表了当时华夏人(尤其是巴蜀华夏人)普遍的一种民族认同,对汉晋至唐宋西南民族区域地理观的演变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此可见,常璩的民族思想既对儒家传统民族思想有所继承和运用,也对区域民族地理观的演变产生了重要影响。

《华阳国志》所反映的“华夷有别”、“用夏变夷”、民族一统等民族思想,代表了秦汉以来儒家的传统民族思想。这些民族思想在以后的方志和其他文献中也多有体现,并一直延续至清代。例如,唐代樊绰的《蛮书》(又名《云南志》)、宋代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元代李京的《云南志略》、明代李思聪和钱古训的《百夷传》、田汝成的《炎徼纪闻》、陈文的景泰《云南图经志书》以及清代严如熤的《苗防备览》、爱必达的《黔南识略》、罗绕典的《黔南职方纪略》等书中的民族思想虽各有差异,但“华夷有别”、“用夏变夷”、民族一统等思想仍一直占据主流。直到鸦片战争之后,传统的华夷观才逐渐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作者简介:张勇,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科学部、社会学系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民族史、历史地理。

文//来自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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