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俗话说“旗人吃老米”,“老米”是指什么? | 刘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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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俗话说“旗人吃老米”,“老米”是指什么? | 刘三解

对于很多人而言,清朝的旗人群体是寄生阶层,一说起八旗子弟,就是提笼架鸟、宿娼嫖妓,认为是一个典型的特权群体,享受各种生活的优待。

然而,在旗人中间却流传着“旗人吃老米”的说法,在北京清末民初时代的小说,就有旗人自称家里有“铁杆庄稼老米树”撑腰,这里的铁杆庄稼就是旗人出生之后就有一份钱粮,所为“老米树”,则是产出“老米”的树了,言下之意是取之不尽。

那么,这个“老米”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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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名作《茶馆》中的旗人“常四爷”

恰恰相反,它是一种颜色泛红,同时还有“异味儿”的“变色生味”的陈米,俗点说,就是压仓底的大米。

据说(注意,这些是据说,三解没试过),老米别看发霉变色,可下锅一蒸就会膨胀,显得颗粒饱满,而且口感筋道,更妙的是会有种“奇香”,因此一般旗人家里哪怕有新米,也更愿意吃老米,因为觉得老米更顺口。

当然,这本身可能就是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表现,因为这个“老米”本身就不是什么好制度的产物。

这种大米的正式名称是“禄米”,本来就是清朝经过漕运运抵北京仓储中待发放的大米,并不是故意放陈了,而是在发放时,要求必须紧着陈米先放,皇上当然不能吃陈米,而是吃新米的,这些陈米当然就紧着旗人家庭折腾了。

《钦定户部则例》规定:

万安东西两仓开放米石,先尽年份最陈之米发放,如次仓陈米足敷开放,不许再开彼仓,至滋弊窦。如一仓陈米不敷,必须在彼仓找放,仍照挨陈之例办理,不得越次发放。

也就是说,仓场制度,就决不允许给你发放新米,只能从“最陈”的部分开放,所以,旗人家庭领禄米,只能领到陈米,根本就不可能领到新米。

这些“老米”,必须加工之后才能食用,所以,必须送到“老米碓坊”,也称“铺户”、“碓房”,这些“铺户”在这个加工过程中是真发了财,因为旗人的禄米发放是按“四季发放”,也就是一年中四回,可不是每月领工资,所以每次的量都很大,搬运起来并不容易。

而且,这些禄米本身就不可能全部拿来吃,也要卖掉一部分来补贴家用,所以,每当放粮的时候,这些铺户就大量收购囤积,等到两次发放之间,旗人家庭吃饭都成问题了,加价销售。

到乾隆朝初期,这种碓房已经达到了千余所,乾隆五十二年,皇帝搞严打囤积居奇,光查封的米粮就达到了6万石,铺户数百家。

当然,更好玩的是,早在清朝就已经有上文中的说法:

京师贵人家以紫色米为尚,无肯食白粳者。

这不就找到了买家了吗?

不过,清政府对于这种买卖关系本身属于既无奈又反对的态度,一方面历代皇帝往往下令禁止,又不得不放开,但是,无论政府的态度如何,整个“老米”产业链,最终竟然走向了“金融化”。

早在乾隆四年,乾隆皇帝就下令直隶总督孙嘉淦施行“官买旗丁余米”的措施,防止禄米流入铺户,以保障旗丁的“权益”。

然而,孙嘉淦的复奏是:

粮船北上时,多有向熟识铺户预支银两,约于回空交米者。是以官买米石,不可多得。



翻译过来就是,皇上你就别瞎操心了,旗丁们这时候的玩法已经是“赊借”银两,约好了下次来米的时候还账,现在就算咱们忙活着买米,也买不着啥。

这种关系,越来越走向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等于是“旗丁”老爷们儿要越来越看自己欠债的铺户的脸色,按照老舍在《正红旗下》的回忆:

在太平天国、英法联军、甲午海战等等风波之后,不但高鼻子的洋人越来越狂妄,看不起皇帝和旗兵,连油盐店的山东人和钱铺的山西人也对旗籍主顾们越来越不客气了,他们竟敢瞪着包子大的眼睛挖苦、笑骂吃了东西不还钱的旗人,而且威胁从此不再记账,连块冻豆腐都要现钱交易。

这种待遇,与大盛魁为代表的“旅蒙商”们在草原上对蒙古王公们的盘剥差相仿佛,金钱的力量,最终战胜了刀子,谁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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