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上的漕帮文化:“临时工”的狂欢与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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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上的漕帮文化:“临时工”的狂欢与末路

撰文/拾文客栈,北洋史扒粪者,求真、慎识、体温凉。

晚清拾遗录(五十八):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

明清两朝,南粮北调,六百多年间的漕运,都是通过大运河直达皇城。按道理说这样一份差事,应该是端上了“铁饭碗”。其实不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因漕运聚集在一起的跺工、水手、纤夫,构成了在大运河上讨生活的一个特殊群体。时至康熙初年,“每船运军十名,至三十五年改定为一名,余九名选募水手充之,寻签本军子弟一人为副军。”也就是说,到了康熙年间,一只漕船上额定的十名水手中,除了一名负责人是真正编内“运军”外,剩下的九个都是招募来的“临时工”。每年漕运前后约八九个月,长途奔波,但工钱只有六两银子,不是全无出路的人,一般不会去做漕运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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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清廷雇佣的舵工、水手等,主要是山东、河南的流民。在靠天吃饭的漕运中,为了抱团谋生,各地夹杂着“临时工”的运军和漕船,按所属地区营卫划分为不同的“帮”,如德州帮、兴武三帮、凤中二帮、赣州帮等,数以百计,盘根错节,衍生出了大运河上特有的漕帮文化。每帮所拥有漕船数量不一,多的有七八十艘,少的不过二十多艘。这些水手、舵工联合在一起时,原本作为雇主的清廷一方,也成了“弱势”,江湖的末路与狂欢在大清年间上演。在道光年间的一次漕运途中,浙江“嘉白帮”和“杭三帮”声称船上代表清廷的兵丁,贪污了应发的饷银,公然向他们勒索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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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漕帮,敢于直接围困粮道官员,要求“涨薪”。漕帮的活动如果限于此,那真不失于是大清漕运业的“良心公会”。但是在这群江湖“老油条”看来,所谓漕运,就是驾着清朝官船,为朝廷押运粮食,不如索性就扯起虎皮,仗着这一重身份肆意敲诈。因此,他们会用漕船故意撞上运河中的过往船只,然后就说对方毁坏大清的官产,要求赔偿。还有的帮众设计把漕米放到商船上,回过头来诬陷人家偷盗漕米。最肆无忌惮的漕帮,敢于将漕船在大运河上“铁索连环”,拦住河道,公然讨要“买路钱”。漕帮违法乱纪,这群临时工的狂欢,甚至已经狂妄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劫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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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如道光年间,苏北运河上以丁朋铃为首的漕帮帮众,在沭阳等地为祸一方,直到因一次抢劫后分赃不均,几个漕帮“兄弟”打了起来,才东窗事发,以致引来清军围捕。漕帮这种“蓄有凶器,聚众行凶,一呼百应”的狂妄行径,自然引起清廷的不满与关注,在清廷的打击下,漕帮有所收敛,不过清廷也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种夜壶一时半会也没有马桶来代替。到了道光年间,清廷漕运开始逐步启用海路,大运河上的工作机会越来越少,这使漕帮各帮派之间矛盾激化,不同的行帮间,为了争夺有限的工作,少不了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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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安”与“新安”间多次爆发大规模的械斗。不过江湖法也则不再有效,因为拳头再硬也没有生存空间,毕竟可供争夺的工作从少到无,漕运水手几乎都失业了,以前船上的“老管”到陆地上当“瓢把子”,漕帮就逐步变身为常说的“青帮”,至此,漕运帮派江湖末路,消于无形。当然,漕帮之消亡,除了自身“临时工”身份的局限,也有江湖帮派安身立命之根基 “义”之丧失,毕竟江湖精神之初心,是墨家“摩顶放踵以利天下”。

参考资料:《略论漕运与运河民间帮派文化》、《清代漕运水手行帮会社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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