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历史九点半
1981年3月30日下午2点27分,上任仅69天的美国总统里根遭遇刺杀,里根在刺杀中幸存,打破自1840年以来的美国总统“特科抹人诅咒”,即每隔20年必有一位总统死于任内。
里根遇刺现场
这名行刺里根的刺客叫约翰·欣克利,刺杀发生后2秒即被控制。当天,里根在希尔顿酒店同工会代表一起吃中饭,在离开酒店大门口时,被躲在人群中的约翰·欣克利用勒姆RG-14左轮手枪射击。
约翰·欣克利在1.7秒内向里根连开6枪,第一颗子弹打中白宫新闻官詹姆斯·布拉迪头部,第二颗子弹打中特区警官托马斯·德拉汉提后颈,第三颗子弹射中街对面一家酒店玻璃,第四颗子弹击中里根贴身保镖蒂莫西·麦卡锡腹部,第五颗子弹击中里根座驾防弹玻璃,第六颗子弹打中轿车防弹装甲后反弹从里根腋下射入肺部。
里根遇刺案现场
里根遇刺后被保镖推入车中,轿车随即驶离现场。里根上车后便开始胸闷气短,进而口吐鲜血,保镖还误以为是推他上车时弄断了他的肋骨,因为并没有发现明显外伤。随后里根被送往医院抢救。
非常幸运的是,那颗打入肺部的子弹距心脏仅2.5厘米,稍偏差一点医生都无力回天,里根经过手术逐渐康复。
刺客约翰·欣克利在枪击2秒后即被特工制服,有肯尼迪遇刺凶手被杀的先例,特工们压在约翰·欣克利身上,围得严严实实,防止他自杀或被其他枪手灭口。
约翰·欣克利
敢于行刺一国之总统,如果在其他国家,刺客结局可想而知。但在美国,总统仅仅是CEO,CEO不听话被董事长干掉的不在少数,你懂我懂大家懂,想编个理由太好找了。
约翰·欣克利就是如此,光天化日之下行刺里根总统,被抓后却判无罪,理由是他患有精神病,当年刺杀肯尼迪的凶手也被认为是精神不正常。
约翰·欣克利
约翰·欣克利为何要刺杀里根呢?他自己的说法是,他一直在追好莱坞女星朱迪·福斯特,但朱迪·福斯特对他并没好感,接二连三的拒绝他,为了证明自己对朱迪·福斯特的爱伟大而坚定,于是约翰·欣克利便策划了刺杀总统计划,以求得到朱迪·福斯特的关注。
为博美人一笑,冒天下之大不韪刺杀总统,听起来确实是一个“偏执型精神病患者”会做的事,虽然警方下了结论,但真实原因恐怕没几个人信,因为这样的套路在美国几乎被玩烂了。
朱迪·福斯特
先不说约翰·欣克利是否有精神病史,里根遇刺案有2个明显漏洞:
一、约翰·欣克利既然是为追女人才策划刺杀的,完全出于他个人行为,没有任何人指使,那他为何会用“达姆弹”行刺里根?“达姆弹”俗称开花弹,当子弹打进人体后形成二次爆炸,杀伤力极大,国际禁止使用,不是一般的店可以买到的。约翰·欣克利使用的手枪是在一家“洛奇的当铺”购买的,正常来说普通子弹就可以造成杀伤,他为何没有就地购买,而是单独从其他途径购买禁止的“达姆弹”?如果仅是为制造轰动获得朱迪·福斯特关注,只要刺杀发生,自然就会成大新闻,而约翰·欣克利下手完全不留余地,明显是要置里根于死地。
约翰·欣克利
二、纵观美国历史,被刺杀的总统几乎都是轻而易举的完成的,好像没什么困难,总统到哪儿,走什么路线,刺客竟能如此精准的掌握时机,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不是事先有内应或是精心策划,单凭一个人想完成难比登天。再者,美国总统遇刺如家常便饭,安保既然如此懈怠,一个普通的精神病患都能做到的事,为何从来没有恐袭分子可以做到?
总统保镖们
所以说,有些事表面看很合理,但正因为太过合理,太过顺利反而不合理了。约翰·欣克利后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他有单独的房间,可以看书、写歌、看电视、还有泳池可以游泳。从1999年后,约翰·欣克利便可以有条件的离开医院回家探亲,进而自行回家的周期与时间方面也越来越宽松,2016年约翰·欣克利被正式释放。
约翰·欣克利
虽然约翰·欣克利名义上被关在精神病院30多年,没有工作,但对他来说完全不用担心走出病院后的生活,因为他的家庭背景非常雄厚,父亲是美国史上第三大超级富豪家族范德比尔特家族(仅次于洛克菲勒家族、卡内基家族)旗下石油能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家族成员大多任职于该能源公司内,因此约翰·欣克利也是个标准的超级富二代,即便不工作,也一辈子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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