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为了恢复儒家圣王之世,竟然学起了汉武帝|文史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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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为了恢复儒家圣王之世,竟然学起了汉武帝|文史宴

文/刘路

王莽旨在恢复儒家圣世的改革,导致他很缺钱,身为儒者的他竟然用汉武帝的办法去敛财,不但导致民不聊生,而且不够汉武帝的残暴,新莽在人民的反对下也岌岌可危了。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二月,在推行土地全面国有化政策不到一年后,王莽又宣布实行产业全面国营化的计划经济统制改革,当时称为“五均六筦”,具体包括价格管制、信贷、产业国营和征收个人所得税共四项内容。

挂羊头卖狗肉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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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的改革号称“托古改制”,常常被认为是从儒家经典中寻找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前的历史或传说作为社会改良的药方。实际上,王莽的“托古”、“复古”也是有区别的。有的改革是真心复古,比如他搞得空前绝后的改名运动;有的改革是改良性复古,比如推行的王田制;还有一些,则纯粹是挂着羊头卖狗肉,比如五均六筦。

表面上,王莽推行的五均六筦仍然是根据儒家经典如《周礼》《乐语》《诗经》《论语》等制定出来,但如果真以为他是要恢复周朝这些传说中的制度,那就大错特错了。王莽的这场改革勉强还算是复古,但复的已经不是儒家经典的那个古,而是汉武帝和桑弘羊的古。

汉武帝好大喜功、贪图享受、奢侈无度、穷兵黩武,国家支出大幅度增加。当时农民的赋税徭役已经非常沉重了,无法再通过直接加税来增加财政收入。

武帝时期的著名理财家桑弘羊,改良了春秋时期管仲的国营经济战略,实施了金融、盐铁国家专利法,贡品由政府统购统销的均输法,物价管制的平准法,以及对工商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算民法。

王莽为实现儒生的理想

居然去学儒生的对立面汉武帝

这四大强势的产业国营化经济改革在短期内迅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但与民争利也削弱了民间经济的积极性,造成了社会机能的退化,且国营经济弊端重重,因此受到了儒生的抨击。

王莽政府是一个非常缺钱的政府,“弘羊新政”对于王莽无疑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一方面,国家控制的土地与人口的下降,大大削减了政府的税源;另一方面,财政用度却非常巨大。救济灾民要用钱,盖居民楼要用钱,太学扩建扩招要用钱,这些过去实施的惠民政策如果要想继续维持下去,就必须为财政开源;与此同时,王莽由于错误的外交政策,导致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关系崩裂,战争一触即发。

面对糟糕的财政状况,王莽对桑弘羊的经济改革动心了,为了心目中利国利民的改革而抢钱……这是穷途末路的体现。

不过,桑弘羊的口碑实在太差。曾经是儒生一员的王莽对此心知肚明;而产业的国营化改革又必然触动豪商巨贾的利益。因此,他必须找到一种办法,来让反对桑弘羊政策的儒生和商人都闭嘴。

于是,王莽与他的智囊团们翻出了儒家经典。“为了制止反抗,所以王莽不能不把《周礼》做他改良政策的旗帜。《周礼》是圣人定的制度,谁要反对新政就是反对《周礼》;反对《周礼》就是反对圣人;反对圣人,就是名教罪人,就应投之四夷以御魑魅。”在五均六筦政策的实行上,翦伯赞这句话可谓一语中的。

学谁不好,去学桑弘羊抢钱

粗暴的五均六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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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均的具体办法是:

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

又以《周官》税民: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县官衣食之。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

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均官有以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与民。其贾氐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以防贵庾者。

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

政府在长安、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这六大都市设立五均官,由原来的市令、市长兼任,称为“五均司市师”(其中长安包括东、西两个市)。其下设有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

五均司市师的首要工作就是评定物价和控制市场供应,即“平价”。

王莽规定,各市师要在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将商品分类定价。具体办法是将每种商品按质量分为上、中、下三等,再分别评估出不同等级的各种商品的法定价格。

对于五谷布帛等物品,当货物滞销时,政府就以法定价格收购;如果货物价格高于法定价格,政府就抛售这种物资以平抑价格;如果低于法定价格,则政府对其价格不再干涉。

这种办法实际是将桑弘羊的均输与平准相融合,以法定价格为基础,通过对各地商品的相互调剂,来达到稳定物价的目的。不过,其对零售物价的管控,几乎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可以说是要用计划的手段彻底取代市场调控的功能。

五均的第二项内容是由政府对民间开展的信贷业务,即“赊贷”。这里“赊”和“贷”又是两项不同的业务。“赊”是救济性无息贷款,当人民需要办理祭祀丧事而无钱可用时,可向政府申请赊款,各市钱府将收缴的工商税款借给这些人使用,并不收取利息。不过赊款期限较短,因祭祀而贷款者不能超过10天,因丧失而贷款者不能超过3个月。

汉朝人重视祭祀和丧葬,贫民常常要借贷以治丧。现在王莽推行这项无息贷款的政策,本来也可以说是惠民。

“贷”则是生产经营性有息贷款。小生产者可以向政府申请贷款作为生产资金。当时民间借贷也很多,而且往往是高利贷。王莽此举,无非是将民间的信贷业务转移到政府手中,一方面以低于民间高利贷的利息满足民间小生产者的贷款需求,促进产业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政府提供了新的财政收入,并能够规范信贷市场。

可以说,在王莽的构想中这本来是一个旨在官民双赢的政策,但官吏们怎样上下其手甚至强迫借钱,王莽就完全没想过了。

不过,关于生产性贷款的还款周期和利息,史书却有不同的记载。很多人据《汉书·食货志》称年息不超过10%,这样的利率在当时来讲就算是低息贷款了,即便是今天,企业的一般经营性贷款的利率也在7.5%上下。不过笔者以为,若据《食货志》,这个10%应该是生产经营年利润的10%,这恐怕就不能算低了。而《汉书·王莽传》中记载的利率又是另一个更离谱的数——月息3%,年息就是36%了!不知道究竟是那一种记载符合当时的情况。

五均司市师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征收专项税。这又可以分为两项内容。其一是征收工商业者的个人所得税,要求全国上下几乎除了从事农业生产以外,所有的手工业、商业都要缴纳10%的个税。具体收入由个人主动申报,申报不实者罚一年劳役。

这是对桑弘羊“算缗”的延续,但比之有过之而无不及。桑弘羊的算缗并不针对荒地的使用征税,而其对小手工业者也只征收5%的税。现在王莽却要全面征收10%的个税,这无异于赤裸裸的打家劫舍。

另一项征税内容可以称为“失业税”。王莽依据《周礼》而规定:有田不耕而令其荒芜者要缴纳“三夫”之税;院子里不种树的要缴纳“三夫”之布;无业游民要缴纳“夫布一匹”。这可以说是王莽开创的新税种,我们不知道这些税具体的税额,不过可以看出,王莽的本意是通过这种惩罚性的税收,来激励人们从事生产,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抑制流民的进一步产生。钱穆说,这一政策与救济性无息贷款是“正为相反而相成”的,用意都在“振乏救穷”。

《周礼》不但是儒生的根本大法

也成了王莽的施政工具

六筦的内容比较简单,就是产业国营化,这也是桑弘羊盐铁酒专营政策的翻版。所谓六筦,就是指政府专营六项经济事业,即国家专卖盐、铁、酒,专营铸钱,征收山泽之税,经办五均赊贷。实际上,这包括了对盐、铁、酒三大产业生产经营权的垄断,对货币铸造、发行和信贷等金融业的垄断,以及对生产与经营部门高密度控制。

王莽认为,这六项经济事业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性产业”(吴晓波语),“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

按照王莽的说法,实行六筦,是为了避免豪民富贾利用这些暴利产业来剥削贫苦大众,将这六大经济事业收归政府后,既可以削弱豪强,又进行倾向于贫苦大众的国民财富分配。

王莽的理想,当然还是比汉武帝高尚,毕竟抢钱也是为了搞福利,而不是个人享受和挣面子,但结果是一样的。而且他还缺乏汉武帝那种残暴的镇压手段,最终只能被人推翻。

国没富起来,民先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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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莽所有的改革措施里,五均六筦可能是最贴近现实的一次改革。五均六筦的目的在于稳定物价,促进生产,打击商人地主和高利贷者对人民的盘剥,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和管理,王莽认为可以官民两利。但是,和土地国有化改革一样,产业国营化改革也是一败涂地。

首先是平价与赊贷,其前提是政府必须掌握相当数量的商品和货币,由于缺乏这样的前提,王莽不得不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他的政策。但是,一帮政府站台、拥有权力的大商人,去执行政府打击另一些大商人的政策,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官商勾结,中饱私囊,国库与人民的腰包却落得两空。

至于六筦,王莽推行的产业国营化改革也可谓史无前例。他企图以国家的力量彻底取代私人经济,完全用政府统制的办法取代民间的自由贸易和商品生产,这本来就是根本做不到的。更何况政府经商本来就陋弊百出,在长期范围内,国营垄断企业官商化、贵族化、低效率、低质量的顽疾至今都难以根治,何况是2000多年前的王莽?

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几近于抢劫;而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业和流民产生的原因时,“失业税”又无疑使流民雪上加霜,根本起不到促进生产的作用。

为了确保五均六筦政策的执行,王莽在天凤四年(公元17年)重申六筦之法,“每一斡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结果却是“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甚至人民在举手投足间就触犯了五均六筦之禁,“摇手触禁,动辄受辖”。在五均六筦政策和苛刑峻法的双重打压下,民间经济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其实,历朝历代的财政改革往往打出“劫富济贫”的旗号来落实政策,实际上却是要抑制富商、增加朝廷收入、巩固中央集权。但是,这一政策的推行又往往离不开富商,于是富商变成了官商,得以利用国家力量中饱私囊;国家则通过国营而国库充盈;只有本来是作为救济对象的贫民,却成为了打劫的对象,越“济”越“贫”。

从桑弘羊,到刘晏,再到王安石,历次财政改革莫不如此。但是如王莽这样,抢完老百姓,国库没有充盈,反而被洗劫一空的,浩浩历史长河中,也极为少见。

在富国弱民这一点上,王莽跟王安石是一致的

然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六筦之中有一项是政府专有货币铸造发行权,王莽混乱的货币改革将整个帝国的人民推向了彻底的崩溃。这将成为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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