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安是鲁迅的原配妻子,但鲁迅并不爱这个女人。甚至在后来,鲁迅带回了许广平,还生了一个儿子。这让朱安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也成了奢望,但后来的事情告诉我们,朱安对于许广平看着亲姐妹,把许广平与鲁迅的儿子也当作了自己的儿子,在临终前还恋恋不忘想要见许广平母子一面,这种情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鲁迅先生既然不爱自己的原配妻子,那么在长达40多年的时间里,为何不写一纸休书,还朱安自由呢?
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还有鲁迅先生的家庭情况来分析,有如下三个原因:
第一,鲁迅母亲在没有征得儿子同意的情况下,贸然去朱家“请庚”。最后两家达成一致,同意两个年轻人结婚。这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婚姻大事还是由家里的长者说了算,鲁迅做为儿子,不能反驳,否则就是不孝。
而且,从鲁迅先生此后的话语中也能看出端倪:“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负有一种赡养的义务,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这句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这是母亲大人送给他的一份礼物,朱安是一件礼物的形式存在,鲁迅在心里是不反对的,还承认是有一种赡养义务的,对于爱情不爱情就已经不重要了。这跟鲁迅内心的深深孝心有着很重要的关系,这是原因之一。
第二,鲁迅与朱安虽然无性无爱无子,但鲁迅在内心的不愿意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的。结合当时的年代背景能够知道,嫁出去的女儿如果被休掉,娘家也是不愿意接纳的,而且对于朱安这样受过严格封建女性思想教育的女子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侮辱,鲁迅写了休书,朱安极有可能会走极端,以至于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一来,鲁迅就成了罪魁祸首了,于情于理都做不出来的。不写休书,是出于对朱安的一种保护。而且朱安也是愿意跟着鲁迅先生的,1923年夏,鲁迅和周作人兄弟二人反目。在这种情况下,鲁迅决定搬家。鲁迅征求朱安的意见:是想回娘家还是跟着搬家?朱安坚定地表示,愿意跟着鲁迅。
第三,鲁迅对于朱安虽然不爱,但还是尊敬的。鲁迅每次买回点心来,总是先送到母亲那里,请她老人家挑选,次即送朱安,由她挑选,然后拿回自己吃用。这样的生活常态,久而久之之后,也就形成了一种生活态度,和睦相处,不会到非要休了不可的地步。
这就与鲁迅的性格有关了,根据鲁迅先生的朋友以及亲人表述,鲁迅是一个很厚道的人,也正是这种性格让鲁迅不会把原配妻子给休掉,哪怕彼此之间只存在于“供养”的关系。
不管因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有一个事实不可否认,朱安的一生都充满了坎坷与孤独,她是封建礼数与包办婚姻的牺牲品,孤独的走完了69个春秋,为自己的丈夫独守空房41年,这种包容与宽容,实在让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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