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正的刽子手,不用钝刀的。都是砍钝了,或者砍得卷刃了,直接换刀,甚至中场换刀。当然也存在有些刽子手用惯了,不愿意换刀的情形。但是,不愿意换刀,前提也是这刀还能用,还很锋利。因为砍人既是技术活儿,也是力气活儿,很多的时候,不是只砍一人,而是一溜儿人跪在那儿等你砍哩,刀不好用了,刽子手累不说,观刑者也鄙视你不是?再说官府还请你不请了?
古代刽子手是个卑贱职业,属于衙役之列。中国古代,法官是高大上的,但是,衙役很卑微。明清时有三班衙役:站班衙役、捕班快手、壮班民壮。除此之外,还有看管监狱的禁卒牢头、执行死刑的刽子手、检验尸体的仵作、巡夜的更夫等等,都属衙役。
民间有“倡优皂卒,世所不齿”之说,倡是妓女,优是戏子,皂卒就是衙役了。之所以称皂,乃是由于明太祖朱元璋故意轻贱他们,要求他们按元朝时色目贵族的样子打扮——身穿皂色长袍,头戴一种四方形的帽子,在耳旁插上一根孔雀毛,或缀上一些黄色的流苏,故得名皂隶。后来皂隶的服装颜色改为青色,帽子也改成了一半红一半黑的高筒帽,但是名称却沿用了下来。
衙役不但地位卑微,工资也卑微。正式的工资是没有的,明清时的衙役只有一些伙食补贴,“仰不足事父母,俯不足畜妻子”。如此情形下,刀都不愿磨的话,活儿干不利落,你还想不想干了?
衙役各有各的捞外快的渠道。就刽子手来讲,可操作的空间也不少。因为中国人对丧葬与死亡有诸多讲究与忌讳。直到现在,大部分中国家属还不愿意接受亲人尸体被解剖,那怕它是为了破案断案之需。中国人既讲究死得痛快,还讲究囫囵全尸。刽子手拿个钝刀,自己都玩不转,还如何挣人家属的黑钱?
康熙时期的大文人方苞蹲过刑部大牢,有《狱中杂记》之名篇。他说,凡准备执行死刑的,刽子手就先等候在门外,叫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叫做“斯罗”。有钱的人就对他的亲属勒索,穷苦的就当面跟本人讲价。你说吧,你想咋个死法,想死得痛快点,还是想多享受一会儿?特别是凌迟处死,刽子手可以先刺你的心,弄死了再一刀一刀的涮羊肉;也可以先卸你的胳膊腿儿,涮完羊肉,才把你弄死。如果是绞刑,程序上是三收三放,但是执行的时候,可以第一收就让你断气,也可以前两收都是玩,最后一收才毙命。总之,一切全看你的意思了。意思够了,就给你来痛快的,意思不够,叫你生不如死,死又不得好死。
看了方苞的文章,你就会明白,电影里的死刑犯临刑前跟刽子手说的那一句“哥们儿,来点痛快的”,竟然全是虚的。如果没有银子打点,你临死找痛快,没门儿。李大钊就是被绞了三次才死成的——给他用的西式绞刑,居然也是绞了三次才成,费时28分钟。而西方观察家观察清朝时的凌迟,也才4-5分钟。只不过,绞刑相对于凌迟与斩首,更人道一些。比凌迟,它痛苦小些;比斩首,它是全尸。
维新人士谭嗣同“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地走上了刑场,他却不知,他的家人为了他能全尸,费了多大的周折。谭受的是“斩首”,斩首也有讲究,一刀下去,头滚老远,痛快是痛快了,可家人不愿看见人首分离的惨象。如果一刀下去砍不死,需要再补一刀两刀的,更不是个意思了。特别是有时候一斩一排,斩完了,才回来捡漏儿并且补刀,根本不会当场补你。甚至刽子手的刀卷刃了,中间还得换刀,你可举着半拉人头苟延残喘的在那儿等人家吧。最高级的斩法是,一刀下去,头断皮连,人即咽气。家人再出钱找人,用专业手法把死者的头与脖子缝到一块才好下葬。问题是,要想得到如此斩法,需重重地下贿钱,否则刽子手不干!
亨利•诺曼,英国著名的远东社会与政治研究专家,1890年来清国考察,在广州参观过我们的刑场。他说,死刑犯进场之时,人群发出欢呼之声,端的是杀头好看。第一个人头落地之时,在场的每个人又都发出一声欢呼。用亨利的话,“以表达他们有幸见到这完美一刀的喜悦心情”。他说:有两件事情深深地触动人,一是整个过程是如此残酷的真实;二是一个人的头竟能如此轻易地被砍下来。总体上看,整个赛程就象一大群猪被赶进屠宰场,然后被杀死。从细部来说,就象用锄头挖萝卜或者用木棒打断大鳍蓟,只需轻松一抬手就行了……第七个罪犯砍个半开,刽子手换刀,继续砍第八个,砍完第十五个后,才回来补给第七个一刀……
看明白了不,一砍十五个,第七个,刀不行了,然后换刀,继续砍第八个,最后才返回来,给第七个补刀的。
亨利还说:“每个罪犯都带着可怕的动物般的好奇,看着他前面的人被砍掉脑袋,然后自己再把头伸到屠刀之下。……围观的人群在欢乐而疯狂地叫喊。”
明白了吧,刽子手搞的确实是行为艺术,这么多观众哩。第七个那个,可能是没给钱,或者,真的是刀不中了。甚至,排队的时候就有讲究,掏钱的,排第一个。跟病人去医院做手术一样,都不愿意排最后,医生做到最后手软了,腿累了,不如第一个手术利索嘛。
有意思的是,这个英国佬事后还访谈了刽子手。对方说,刽子手不是他的职业,临时挣点外快花花而已,但现在这个工作已大不如前了。先前他每砍一个人头,就可以获得两元钱,现在却只能得到半元钱。在这样的一种价格下,当刽子手是很不划算的。但是这项临时工作花不了多长的时间,所以还是可以兼兼职的……这英国佬,把刽子手的刀,花九元买下了。他说:“今天这把刀还挂在我的墙上,它时时提醒我,不要轻信我所读到的有关中国文明已经进步的文字。”
说到这里我想补一刀,那个时候歪果仁很可恶,他们认为,司法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标志。他们就是根据这些,来断定清朝是文明社会,还是野蛮社会。
英国有个中国通,道光年间来到中国的,名叫密迪乐。他在广州也观察过刽子手行刑,居然一口气砍下33个脑袋,总用时不超过3分钟。如果刀钝了,你试试,5秒钟一个人儿呢,你杀个鱼都不至于这么快。
美国有个中国通,也是道光年间来华的,美国新教传教士卫三畏。他说,刽子手还拿犯人的胆囊出售呢。歪果仁不懂,因为中国人相信,吃啥补啥,吃了死刑犯胆囊补胆量。当然,也治病。鲁迅的《药》里,华老栓给儿子华小栓治肺痨,就从刽子手那里买蘸了脑浆的人血馒头,还包好,热乎的……
吴思说,不明白方苞说的“惟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中的“质其首”是啥意思。按我的理解,就是砍头时你不在乎一刀落地还是一刀不落地,随人家便了,刽子手没得讹的,但人家会拿着人头跟你讲价。总之,都是学问哈。刀不快了,多影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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