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皇权至高,历史上有哪个朝代做到了“天子犯法庶民同罪”

自古皇权至高,历史上有哪个朝代做到了“天子犯法庶民同罪”

原标题:自古皇权至高,历史上有哪个朝代做到了“天子犯法庶民同罪”




一般来说,中国皇帝的权力来自于皇权本身,皇权是最高主权,在它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力来源了,所以要对皇帝“执法”一般是不可能的,因为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这跟西方的法律至上传统不一样,罗马帝国的皇帝的权力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屋大维是通过元老院的一系列法案获得帝国大部分行省军队的统帅权,获得象征帝王身份的“奥古斯都”和“祖国之父”的称号等等。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中国历史上就是不敢想象的事情,但是也不是没有,据我所知,至少是有一次的,那就是在“皇权”至上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的“金朝”早期金太宗的时代。



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金太宗吴乞买做上皇帝后,滥用权力私自并且过度使用府库中的财物被发现,以粘罕为首的宗室贵族宣布金太宗“违誓约之罪”,太宗不得不承认自己有错,群臣把从殿上扶下来,打了二十大板子,然后再把太宗扶上殿,粘罕等人再下跪向太宗谢罪。这件事情被记录了下来,成为令人震惊的“奇迹”。要注意的是,粘罕等人绝不是要谋朝纂位的权臣,他们只是在“执法”,执法完毕之后,太宗仍然是皇帝,他们还得按臣子礼仪向他谢罪。

事实上,这一时期是金朝开创期,还没有吸收太多的中原汉人的政治文化,太宗虽然是皇帝,但中原政治中的“皇权至上”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女真贵族间的“誓约”,事实上就是女真人的“传统习惯法”,太宗有违誓约的举动,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太宗就算身为皇帝也不得不接受女真法律的处罚。这时金朝皇帝大体还是女真贵族军事民主制下的最高首领,虽然因为灭辽和北宋的成功,做上了“皇帝”,但这个皇帝做得还不像,但是随着女真人的汉化,以后再也看不到此类的记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