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隍
央视曾上映过类似于《大宋提刑官》的明朝悬疑剧,即两部《大明按察使》,这部剧以“明代包青天”周新为主角,讲述了周新明断冤狱,正直清白的一生。历史上的周新也的确刚正不阿,堪称明代包拯,但他结局不好,受奸臣诬陷,惨死刀下。
周新
一、洪武时期的周新
周新,原名周志新,广东南海人,幼时就有博学之名,洪武时期得以入太学。毕业之后,被授予大理寺评事,大理寺专管冤狱查案,从这以后他就和司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时这个不入流的小官就已经善断决狱,敢作敢为,不避斧钺;对司法之无情,真正做到了不顾皇亲,不惧权贵,除恶安良,使良民得以安生,恶人不敢放肆,人送外号“铁面冷寒”。周新严肃到什么地步呢?在南京,只要报上周新的名字,连小孩儿都吓得不敢哭。
大理寺
周新作为正宗大学培养出来的高材生,不仅热衷司法,对政务的处置也很娴熟,可谓全面型的专业人才。
洪武时期,他曾改任北京为燕王属官,这时候的北京刚受过战乱,土地荒芜,还不富裕,朝廷就决定派罪犯充军北京耕种,促进北京发展。但赴北京的罪犯太多了,官府根本管不过来,很多囚犯都因无人安置、没有生计而死。
周新上奏朱元璋,不要把全国的囚犯都弄到北京。朱元璋知道周新的名声,就同意了他提出的建议,选择北京附近地区的囚犯屯田北京。这个措施果然有用,北京经济逐步恢复,周新的能力也被燕王朱棣所赏识。燕王总爱称周志新为“新”,所以周新之名由此始,而志新成为他的字。
燕王朱棣
二、平步青云的按察使
至建文时期,燕王靖难,此时的周新跟随燕王,也成了靖难功臣。至燕王登基,周新由燕王府属官升任云南按察使。按照明朝的制度,地方省一级最高司法官员就是正三品的按察使,这个职位非常像今天的省检察院长和法院院长。
但是周新还没有上任,就改任浙江按察使。浙江临近南京,且油水十足,远非边塞云南可比,这也体现了明成祖对周新的厚爱。当周新任职浙江按察使的诏书通告浙江的时候,狱中冤民大哭“我得生矣”,言外之意就是周新能秉公断案,还自己清白。
狱中的犯人
三、明断冤狱,严惩昏官
周新刚步入浙江境内,在官道上,许多苍蝇团聚而飞,周新马上捕捉到这不同寻常,立即按照苍蝇飞行的轨迹追溯源头,结果在不远处的草丛处发现了一具腐尸,尸体腐烂严重,但仍能辨认出尸身上有多处刀伤,足以说明这是他杀。
周新亲自勘察现场,在死者身上发现了木质印章和钥匙,周新辨得这枚印章是某布商之印,推测该名死者为布商,死者财物和布匹被洗劫一空,疑为见财起意。于是令手下搜捕有此种印记的人,果然在城里抓到了另一名布商,经审讯,这个布商承认是他贪图死者财物,派人假扮强盗杀人越货,自己还吞并了死者的产业。周新凭借自己敏锐的判断,破获了这起突如其来的无头案。
《大明按察使》中的周新
周新在浙江期间,最喜欢微服出行,深入民间,以便考察该地官员的政绩。一次微服出行,周新故意忤逆当地县官,县官原本想鞭打他,但县官又听说按察使大人要来视察,便暂时将周新放到狱中。
在狱中,周新深入囚犯团体中,详细询问了他们每一个人的罪状和审案过程,终于知道该县县官贪污无度,有理没钱者根本不能伸冤,无辜者也大有人在。周新大怒,告诉狱卒自己是按察使,狱卒等人恐惧,释放了周新,周新随即弹劾该名县官。
周新处置的县官
四、体察百姓,不惜前程
永乐十年(1412年),浙西发生大水,当地官员瞒匿不报,周新上疏朝廷请求减免灾民赋税,处罚当地官员。夏原吉替当地官员辩解,周新居然不惜得罪太孙的老师、永乐宠臣夏原吉,坚持要处罚当地官员。皇帝下令重新调查浙西水灾,最终按照周新的意见处置了浙西官员。
明朝大官
周新素有清廉之名。当时有人去周新家中拜访,周新不在家,客人就将携带的烧鹅留在周新家中,家人推辞不掉只得收下。周新回来看到烧鹅,为防止由小而大,今日收鹅明日收钱,就把烧鹅挂在门口,对家人说,如果以后还有人送礼,就如此办理,彻底杜绝私门之请。周新挂鹅证清白,一时被传为佳话。
此时的明朝还没有东厂,特务政治就靠锦衣卫,锦衣卫的总头目就是永乐帝宠臣、指挥使纪纲。纪纲权势之大,令群臣噤若寒蝉。
《大明按察使》中的纪纲
当时纪纲派手下入浙办事,这个手下四处索贿,为非作歹,百姓官员都因他是纪纲的亲信而敢怒不敢言,周新独不惧怕,逮捕了纪纲亲信,并要依法处置。此后纪纲亲信逃亡回京,向纪纲添油加醋地哭诉周新轻视纪纲,纪纲大怒,决心铲除周新。
纪纲的手下
纪纲利用近在皇帝身边的优势,屡次向皇帝造谣说周新受贿,永乐帝失察之下,将周新逮捕入北镇抚司。北镇抚司是锦衣卫的机构,凡是进了这个地方的官员,很少能平安出来。锦衣卫强逼周新承认贪污之事,在押解路上就将周新打得体无完肤,最终皇帝下旨斩杀周新,周新含冤而亡。
周新
文史君说
周新死前留下了一句话:“生为直臣,死当作直鬼。”周新死亡的消息传到浙江,浙江百姓哭声一片,民间不顾官方给周新的定性,纷纷出钱捐物给周新修祠立碑,纪念这位清廉的按察使。纪纲多行不义,后谋反事发被杀,永乐帝才想起了周新之事,更觉得周新之事为冤假错案,追封周新为浙江城隍,继续保一方平安。
周新祠
参考文献
《明史》,中华书局2011年版。
陈丽娟:《明代粤籍编著者对本土人物形象的有效建构——以对粤籍官员周新的描述为考察对象》,《广西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
朱海滨:《明代浙江城隍周新信仰信仰成立考》,《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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