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秦明的祖师爷,宋代“福尔摩斯”,为何《宋史》却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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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的祖师爷,宋代“福尔摩斯”,为何《宋史》却只字不提?

有句话说的很好: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古往今来,揭露这些险恶人心的探秘者层出不穷,今有《法医秦明》的作者秦明,一个不折不扣的法医,每天与大量尸体打交道,面对各种社会阴暗面;古有《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在没有高科技辅助的宋代,他凭借着医学上造诣和父亲遗留的经验,侦破了许多疑案,成为了法医界的鼻祖。

一、子承父业

宋慈,字惠父,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他的好友刘克庄在《宋经略墓志铭》中说:“宋氏自唐文真公传四世,由邢迁睦,又三世孙世卿,承建阳,卒官下,遂为邑人。”宋氏起于唐文真公,四世之后从邢州(河北邢台县)迁至睦州(浙江建德县)又过了三世,其孙世卿在建阳任职,去世后他的后辈在建阳定居,成为了邑人。这段文字虽然真伪并存,但大致交代了宋慈的乡贯及家族出身。

南宋刘克庄手书

宋慈的指路人是他的父亲宋巩,已过花甲之年才考得功名,大器晚成,却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法医事业。他曾任嘉州推官,掌管刑狱,推官始设于唐朝,掌推勾狱讼之事,五代沿袭唐制,宋朝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宋巩留下了丰富破案经验与验尸方法,极大的影响了宋慈的法医生涯。在《大宋提刑官》这一部电视剧中,他因错判导致无辜民女被斩首,事后愧疚自责,最终自杀谢罪。虽然历史上他真正的死因是病逝,但那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对于一个推官来说,查清案件的真相,捉拿真凶,还人清白是毕生的追求,也是对生命的敬畏。在电视剧里宋巩对他的儿子说:“人命大于天。”这深深地刻在了宋慈的心中,始终牢记父亲的教诲:人命关天!

《大宋提刑官》中宋慈的父亲宋巩

二.官海浮沉

公少耸秀轩豁,师事考亭高第(弟)吴公雉。”宋慈从小在父亲的熏陶下学习,聪慧秀敏,少年时已显露出不俗的才能,受到朱熹高弟吴稚的教导。“暨入太学,西山真公德秀衡其文,见谓有源流出肺腑,公因受学其门”。他进了太学,“西山先生”真德秀评定他的文章,发现他的文字出于肺腑,流露出真情实感,因此十分器重他。

《大宋提刑官》中宋慈的形象

宋慈没有辜负所有人对他的期望,一举金榜题名,踏入仕途。但命运总爱捉弄人,人生的四大乐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刚经历了两件,就传来父亲病逝的噩耗。父亲是他的信仰与支柱,宋慈强忍悲痛回家守孝,未能赴任朝廷所授的职位。宋理宗宝广二年(1226年),宋慈“重出江湖”,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他积极参与军事活动,平定叛乱,安定百姓。在参加平定“三峒贼”战役时,他英勇奋战,墓志铭中描写到:“公亟趋山前,先赈六堡饥民,使不从乱。乃提兵三百,倡率隅总破石门寨,俘其酋首。”宋慈先赈济六堡的饥民,使民不乱。又率兵三百破了石门寨,俘虏了他们的首领,这一举措不仅使百姓安居定业,也让统帅看到了他的才能,常常咨询他军中事务,刘克庄说:“王惊曰:‘君智勇过武将矣!’军事多咨访。”是金子总会发光,优秀的人做任何事都很优秀,宋慈便是这样,即使他频频调任,管理之事繁杂,但所到之处均清正廉洁,治理有方,人人称赞。

宋慈的雕塑

三.断案如神

嘉熙四年(1240年),他被任命为提点广东刑狱。宋慈对于决狱理刑十分严谨,一旦有刑事案件,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冬,他都亲力亲为,即使是尸体腐烂发臭,他都坚持守在一线现场,亲自验尸,遇到疑案难案,往往反复深思,仔细推敲,不会因为贪功而轻下定论。他善于查找蛛丝马迹,通过微小的细节、大胆的猜想去还原现场。

《大宋提刑官》中宋慈破案的场景

没有案件时,他不会偷懒享乐,而是翻找以前的卷宗,解决那些没有结案的陈年旧案。有一次,他查看卷宗,发现一起自杀案十分蹊跷,自杀者为成年男子,卷宗既没有记载自杀原因,也没有过程,只是草草结案。案件刚发生不久,宋慈决定重新审理,亲自开棺验尸,发现死者腹部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并不符合自杀的常理。又听仵作说死者左手拿刀,但并没有握紧,他查访死者的邻里乡亲、亲戚朋友,终于查明了真相,原来是一富豪为了霸占良家妇女,便谋杀了她的丈夫,事后贿赂官吏,逃脱了罪责。可谓是:“所至雪冤禁暴,虽恶溺出所,辙迹必至。

四.提笔著作

《洗冤集录》是宋慈将多年断案验尸所积累经验记载了下来,也是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 “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宋之后,凡决狱断案者,都将《洗冤集录》作为准则。“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人之权舆,直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令佐理橡者,谨之至也。”这是宋慈在《洗冤集录》序文中提出的话,最重的刑法莫过于杀头之罪,而定此大罪,必须清楚事情的真相,要知道真相就需要仔细检验尸身。因此,任命拥有定此大罪权力的人需要又慎之又慎。《论语·泰伯》篇中说:“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手握生杀大权,就要担负职责、认真谨慎。

《洗冤集录》书影

《洗冤集录》不仅列举了检验官员应有的态度和原则方面的内容,还记录了各种检验尸伤的方法,有的达到了相当细致的程度,并且具有极高的法律依据,例如:“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见,用糟、醋泼卷尸首。”用酒、醋清洗伤口,查验凶器痕迹,在现代也是常用的手法。《洗冤集录》是古代人民的智慧结晶,编撰者宋慈对世界法医学也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大宋提刑官》宋慈剧照

文史君说:

宋慈,先后担任过四次高级刑法官,在二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他面临过无数次的生离死别。即使官场浑浊、世道炎凉,依旧宁折不屈,不愿做那世故圆滑的“不倒翁”,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如同那遗世而独立的清莲,独守坚定的本心。他的《洗冤集录》在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不仅是宋、元、明清的司法范本,也被翻译成英、日、德等多国语言,流传海内外,在国际上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对宋慈来说,最大的遗憾就是无法改变腐朽的官风,他一生都在探索,渴望在迷雾中为世人寻找一条光明之路。

参考文献:

1.刘克庄:《宋经略墓志铭》,出自《全宋文》。

2. 诸葛计:《宋慈及其〈洗冤集录〉》,《历史研究》1979年4期。

3. 宋慈:《洗冤集录校译》,群众出版社1980年班。

(作者:浩然文史·河南师大春秋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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