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还是文身?有了它就是坏孩子吗?其实古人未必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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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身还是文身?有了它就是坏孩子吗?其实古人未必这么看

文身是贴近我们生活的一种时尚符号。拥有文身,是现代“新新青年”追逐时髦和彰显个性的一种特殊方式,也是令诸位家长大为头疼的社会风尚。老祖先们怎么发明了它?它又为什么能延续到今天呢?

老年人通常被当作是社会中最具智慧者

一、纹身还是文身?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文身”和“纹身”两词均被收录其中。文身的释意如下:1.在人体上绘制成带颜色的花纹或造型2.犹修身。而纹身的意思是:1.物品上作装饰的纹理或花纹2.动物身上的纹路。

“时尚的践行者”:身着豹纹的齐天大圣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说要去做类似往身上涂鸦这种事情的话,可以说去“文身”。但是如果要赞叹某人身上的非天然花纹和标记比较酷的话,就可以说:“这个人的纹身好酷呀!”从词典的收录来看,“文身”的“文”有刺、绘的动词意味,“纹身”的“纹”则是静态的名词。

所以呢,本文拟采用“文身”的说法,来为大家介绍这种富有神秘色彩的传统文化。

二、绘身、文刺、瘢痕:纹身的三大类型

文身按照制作的形式和方法分,可分为绘身、文刺和瘢痕三种类型。顾名思义,绘身便是利用天然或非天然颜料和染料,将人体涂抹成一种特殊的颜色。绘身又称之为彩绘、涂面,通常使用的原料是自然泥土、各种矿石、烧灼后的木炭等等。绘身是最早出现的文身艺术,因其是利用自然物与人直接接触而产生的反应变化,因此在古代的生产和生活中常常被人偶然遇到,之后沿袭成了一种部落习惯。

色彩的混合:现代人体彩绘艺术

文刺是目前世界上分布最广泛,并且也是最常见的文身手法。这种拿尖状器在皮肤上刺图案,然后染出不同的颜色,使皮肤的肤色和文身的形状产生对比和映衬,以此凸显某种独特的美。非洲南部的布须曼人、北美洲的爱斯基摩人、印第安人,都有着文刺身体的习俗。《汉书·地理志》中称“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的古代百越人,同样也有着文刺身体的习惯。

百越人的原始生活

瘢痕是三种文身方法中最为血腥和残忍的,分为疤痕、切痕、结痂、割痕等等。它指人类利用石片、竹片或骨片等工具人为的割破肉皮,制造伤口,以期留下永久性的疤痕。据称东南亚的古代邦国中曾经流行过用兽骨互相刮皮刻字的习俗,今天听来实在是令人毛骨悚然。也有的民族还会在伤口处涂抹草木灰之类的混合物,以期令伤口结出造型独特的痂。瓷儿实在觉得第三种文身方法简直形同于自残,怪不得在今日已经不多见了。

三、文身起源的历史

文身产生的年代很少有人讨论,仿佛一提起文身就认为它是古代劳动人民由于畏惧自然,不认识自然,从而将自己与自然物归结在一起,利用文身的方法使自己看起来更像是某种植物或动物而不像人类本身。这确实是一种对文身诞生原因的合理推测。不过,事实仅仅是这样吗?

人们曾普遍认为,文身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埃及,因为埃及金字塔出土的木乃伊身上有着十分明显的纹身标记。在史蒂夫·吉尔伯特撰写的《纹身的历史》中记述了埃及出土的女性木乃伊阿木纳特的故事。她是一具古老的女祭司的遗体,大腿内侧和双臂上都有着蓝色的纹路,肚脐眼下面还有椭圆形的图案。人们曾以为那是世界上最早的文身起源。

古代木乃伊身上的文身

到后来,知道考古学家在南欧山脊冰层中发现了生活在前5000多年的“奥茨冰人”,这才把文身最早出现的日期提前了2500多年。奥茨冰人同样在身上纹饰有蓝色的平行线,腿部和脚踝上有着颜色难辨的条纹。这表明早在人类文明的早期,欧洲部落便已经有了文身和修饰自己的习俗。

根据奥茨冰人遗体重建的人体模型

令人惊讶的是,根据在我国甘肃东乡出土的彩陶人头状容器盖推测,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我国本土居民便已经产生了装饰头部的需要。采用色彩装扮自己的头部,会造成一种特殊的美感和印象,有利于表现出装扮者的身份,可以和临近部落的民族相区别。东乡的彩陶器盖上有略微凸出的双角,盖后有蛇纹做装饰,盖面上彩绘了猫科动物的花纹,很可能是部落信仰的标记。

四、文身与其效用探究

为什么会出现文身这种习俗?是大多数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说到文身的实用价值,相信诸位的意见也是众说纷纭、难以调和。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历史区域和地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类最初的文明。不同地方的文身既然有着不同的形式,不同人看待文身就会持以不同的观点。概括而来,目前普遍流行以下几种解释:

1、图腾信仰说

有研究证实人类最早的艺术行为是对自然界的膜拜和模仿,图腾信仰便是这种情感的外在体现,文身属于图腾崇拜的一个部分;

2、氏族标志说

文身选用地理范围内可见的草木禽兽做饰,以象征部落内部的团结一致;

3、成人礼仪说

文化人类学家观察到,许多民族和部落在青少年成年时期便会为其举办成人礼,其中的一种形式便是向孩子身体上文刺图案;

4、性吸引与婚配礼说

文身的动机是“突出行为主体的独特性”,由此其一开始就具有性吸引的本质特征。我国的傣族、布依族、黎族等部落将向婚配双方身上涂抹颜色视为“授权”之意。

5、奴隶、罪犯身份说

在《圣经》利未记中就提到了“不可为死人用刀刮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的话,而且以色列人一直都把“在耳朵上穿孔带耳环”,“在身上过多装饰首饰”、“以具体的动物或植物形象装扮自己”视为奴隶的象征。

6、等级示意说

该学说在印度体现尤甚。印度不同种性之间的一大区别就是“穿衣权”和“授职权”的不同。拥有颜料装饰身体的特权一般属于贵族,象征高贵的颜色只有婆罗门等级才配拥有。印度雅利安人的名字,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其实就是“有颜色的人(高尚的人)”,印度“瓦尔纳制度”中的“瓦尔纳”一词,其意义也是“颜色”。

婆罗门祭祀在火焰中进行典礼

其实无论是文身也好,或是其他“略显独特”的习俗传统也罢,我们都不应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它们。在历史的长河中留存下来的东西,每一件都有着它自身独特的道理。文身也是一样,它能彰显出拥有者的个性,表达个人的某种愿望。它也像我们穿衣吃饭一样,是一种理应被正视的个人倾向。不过,过分的文身真的会给其他人带来视觉上的刺激和厌恶感。笔者就常常在社交网站上看到有很多独立开放的朋友,举着被墨液浸染得五颜六色的胳膊美称其为“花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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