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评选今年夏天的网络流行词的话,我想或许“膀爷”以及衍生的“京基尼”,还有“垃圾分类”这几个词会占有一席之地。炎炎夏日,老少爷们光膀子上街,早些年这可能是很多城市常见的街头一景,当然近年也一直有声音对此行为提出批评。不过,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由官方出面给出规定,部分地区还要处以罚款,这力度确实是空前的,可谓是“重拳”了。垃圾分类政策也经过多年的宣传和试运行,正式在上海落地,很快将要推向全国。
不过如果我们翻看这两件事儿的网络评论,会发现有很大的不同。与垃圾分类舆情向好不同,对治理着装这个事情,虽然多数人都认为赤膊上阵是不文明现象,但对政府以法律和罚款的手段进行处理,相当多的网民认为这是“多管闲事”。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呢?其实类似的事情,在中国古代大致都可以归于“移风易俗”,这是古代官吏尤其是地方官吏的重要职能之一。古代的官吏们是怎么做的?我们先来讲两件旧事,然后再说说咱对这个事的看法。
一、文翁化蜀的故事
先说一个比较著名的故事,文翁化蜀。这也是古代地方官“教化”职能的经典案例了。
文翁(公元前187~前110),西汉著名的循吏。文翁是庐江舒人(今安徽舒城县),西汉景帝末年到武帝时期,担任蜀郡的郡守长达数十年。西汉初年的蜀地,在都江堰的支撑下,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文化上还很落后,史载文翁赴任的时候,那里“辟陋有蛮夷风”。文翁决定改变当地这种“辟陋”的风俗,他选择的切入点是兴办教育。
文翁讲堂
说到西汉的教育,我们知道在中央有太学作为最高学府。但是在地方上,在西汉前期是没有官办教育的,而且读书-做官这条阶层跃迁的通道也要等到武帝建立察举制以后才逐渐完善。所以在当时的蜀郡,很多人并不觉得读书是件特别有用的事。
针对当地人的这种心态,文翁首先选了几个样板出来。他从蜀郡当时读过书的人里选了比较优秀的张叔等十来人,送他们到长安的太学里深造,还从郡府的用度里省出钱来为他们去长安打点。过了几年,张叔等人学成归来,成为文翁的左膀右臂,后来有人还做到了郡守这样的高官。
汉代讲经画像石
有了张叔这些人做榜样,蜀郡的人开始认识到读书的好处了。文翁开始在成都建立学官,招收郡县子弟为学生,免除他们的徭役。之后,文翁从每届毕业生里选最优秀的充实到郡县的官吏队伍,差一些的也能在乡里基层安排职务。总之,这些人都实现了从民到官的身份转变。这些毕业生,后来就成了蜀郡教化宣传工作的主力军,深入田间地头甚至闺阁里,给老百姓讲述读书、明礼的好处。又过了几年,在整个蜀郡都出现了入学官读书的风潮,甚至有些富人还要多出钱为孩子谋一个上学的机会。史载:整个蜀郡“由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
二、所谓“或有恩赦行下,亦不在论理之限”
第二个故事的时间跨度就比较长了,大概从隋唐一直到明清时期。可能许多读者也会略感陌生。
首先说一下标题中的这句话,这句话是隋唐五代时期在民间的借贷合同里常出现的一句话,与它有类似意思的话还有“公私债负停征,此物不在停限”。字面的意思大概就是说:当政府出台文件,要求赦免公债和私债的时候,这份合同依然有效。
敦煌吐鲁番文书,包含大量当时的契约文书
中国古代在灾荒年间,政府会出台一些借贷种食的政策,这是古代荒政的一项内容。对应的赦免公债,这是古代比较常见的一项仁政,就是政府放弃了债权人的权利,借债的百姓不用还钱了。可中国古代的皇帝们,往往都有一种“父家长”的心态,觉得天下百姓都是他的子女,所以百姓之间的私事儿,他往往也想管一管。于是就有了后面这个赦免私债的做法。比如西汉成帝永始三年(前14年)就有过诏书:“还息与贷者必不可许”,也就是说一应官私债务全部赦免。据学者霍存福的研究,这种赦免私债的行为一直延续到元初。
当铺,可能是我们最熟悉的古代借贷方式
具体分析的话,皇帝下诏赦免私债,情况其实比较复杂。这些被赦免的债务里,既有因为年代过于久远,债务人死亡的;也有本身取息过律,超过一本一利规则的;但也有不少就是日常民间的合法借贷。所以,我们在唐代借贷契约中看到的这个“或有恩赦行下,亦不在论理之限”,算是针对官方这种赦免行为的一种“抵赦条款”。
这种抵赦条款的出现,实际上体现的是民间借贷习俗,与官方正式制度的一种博弈。这场博弈的过程中,自然是互有胜负。但最终的结果,是我们在明代以后的官方诏令中,已经看不到赦免私债的内容了。
三、到底该如何移风易俗?
两个故事讲完,回到我们一开始的问题,今年夏天,各地重拳治理男性不文明着装的现象。首先说,这种赤膊上阵的做法,是否是不文明现象?答案当然是“是”。但以法律、罚款这种手段去治理,这种移风易俗的做法,是否合适呢?为何同样是移风易俗,垃圾分类就没有引起太大的舆情反弹?我想分这么三个方面来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公权与私权的边界
咱们中国自古以来,就缺乏私权的观念,这一点从前面第二个故事也能体现出来。虽说从孟子那会儿就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历朝历代也都有一些保护私人权利的法律法规,但这些实际上都是御民之术。也就是说,当政者对于保护私权,是出于一种工具理性而采取的做法,而不是出于一种价值理性。这就导致了公权入侵私权领域的事情,时有发生。虽说从近代以来,我们逐渐地引进并接受了一些西方的文明观念,也逐渐明确了私人权利的地位,但几千年的影响,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消失的。
孟子画像
具体到治理赤膊这个事情,穿衣方式这本来是一个私人问题,有的人大夏天也要着正装,有的人就喜欢怎么舒服怎么来。但不管怎么说,衣着不得体最多也就是个“有碍观瞻”的问题,并没有真正威胁到社会公众的财产生命安全,需要公权力以法律的形式来介入吗?我觉得是不必的。毕竟,法律作为一种维持人类社会基本秩序框架的机制,不可能也不应该覆盖到每一种具体的人类行为。而垃圾分类的事儿,却是切实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的,所以动用法律,大家也都比较能接受。
2、因俗制礼和以礼化俗
中国古代讲究礼制,这里的礼,实际上也就是约束人类行为的一整套规范,包含了道德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礼是怎么来的?古人讲圣人制礼作乐,但实际上这一整套的秩序规范,并不是圣人自己想出来的,它必然要考虑到治理对象的具体情况,也就是俗,所以要因俗制礼。而礼的产生,并通过法律和道德教化进行落地之后,自然也会对俗产生影响,这是以礼化俗的过程。
传说中制礼作乐的周公
中国正处于一个剧烈的社会转型期,改开以来高速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政治经济进步,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撕裂。掌握公权力的社会精英阶层,在“制礼”的过程中,是否还能考虑到非精英阶层的基本情况,做到“因俗制礼”呢?如果不能,那么在后续的“以礼化俗”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激烈的矛盾和对抗。就像今年夏天各地治理赤膊的政策,有网站做了问卷调查,就有六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通过法律罚款的方式是“不合适的”。
相比较而言,在上海试行的垃圾分类政策,就更多的考虑到了市民的实际情况。一方面上海的市民在全国来说,平均素质都属于上乘;另一方面,在政策落地之前,实际上上海市就相关工作已经进行了多年的铺垫。所以,执行起来自然就更加顺畅。
3、所谓“教化”,重点在“教”
到底该如何进行移风易俗?其实文翁化蜀的故事,对今天的执政者依然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文翁到了蜀郡之后,面对当地“辟陋有蛮夷风”的民俗,并没有选择直接利用政治权力进行对抗和改造,而是选择了教育作为破局的切入点,这无疑是很具有智慧的做法。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他并没有表现出高高在上的灌输的姿态,而是很注意榜样的力量,将受教育,守礼仪的好处清楚明白地展现在民众面前,激起了民众对读书自发的向往。在这个过程中,历时十几年,终于使得蜀地的民风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说到移风易俗,教育本身就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手段。回到赤膊这个事情,笔者记得小的时候(30年前吧),老少爷们夏夜里光着膀子在路边乘凉,是非常普遍的行为。但三十年后的今天,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相对少数(绝对人数依然不少),多数人都能认识到,这是一种不太好的行为。这实际上就是近三十年来,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我们的国民素质有着巨大提升的一种表现。我相信假以时日,随着教育程度的提升,这样的行为自然会逐渐消失,为何要如此急迫地动用法律去“强制执行”呢?
上海的垃圾分类采用了各种教育的方式
此外,文翁在施政过程中,还有一点做得很好,那就是他并没有表现出知识精英那种高高在上的灌输的姿态,而是将教化的工作做得非常亲民,甚至深入到田间地头与闺阁之中。对比一下今夏的“赤膊”事件,有些官方媒体动用国家公器,公然对赤膊者冠以“膀爷”这种带羞辱色彩的称呼,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
文史君说
赤膊上街固然是一种不文明的现象,但移风易俗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在礼俗互动的过程中,礼的制定要考虑到与俗的适应性,这样才能减少在后续以礼化俗过程中的摩擦成本。今夏各地通过立法、罚款的方式,来治理赤膊的现象,初衷或许是好的,但具体的做法上,确实显得过于操切了。对比一下上海在处理垃圾分类问题上的具体做法,差距还是很明显的。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循吏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
2、霍存福:《敦煌吐鲁番借贷契约的抵赦条款与国家对民间债负的赦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3、张姗姗:《古代中国的“契约自由”:文本与实践的考察》,吉林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
(作者:浩然文史·李一鸣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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