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女权主义的亘古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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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女权主义的亘古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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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女权主义对中国人来说,已经不是新名词了。与所有“主义”一样,女权主义也有自己相对的“敌人”,就像“保守主义”与“进步主义”一样。当你问起女权主义者,他们的敌人是谁时,大部分人都会回答“男权主义”或者“保守主义”。

可是,关于男权的实质构成,所有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有些人认为他们是保守主义,拒绝在这个注定越来越女权的世界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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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权主义者打出的标语——我是一名父亲,而不是恐怖分子】

但是,按照欧美男权主义者自己的回答,他们组建男权社团的根本目的,在于和前妻们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注:欧美法庭审判该类案件时,除非男方能证明女方有家暴或吸毒史,否则很难获得抚养权。如果女方坚持,他们甚至连探视权都不具备)某种程度上,他们的需求和女权一样——都是追求公平公正,尤其是在司法上的平等。若是按照男权主义者自己的定位,他们显然不能成为女权之敌。一些开明的女权人士,选择认同他们的部分条款,毕竟从本质来说他们都属于“平权主义”。

不过,有一个主义,无论是他人的定义,还是自己的定义,都完全符合“女权之敌”这个标签——那就是集体主义。

女人所属集体越是大,受到的压迫便越强

今天,中国的大部分女权主义者都绕不开两个话题——生育和养育。无论反对者如何嘲讽,女人负责生育、养育的功劳都不容抹杀。笔者也赞同女性有拒绝生育的权利,生育一个婴儿可能会对女人的事业和身心都产生不可逆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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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者的第一要素:争取女性独立。工作是独立的基础,事业受挫的女人很可能会沦为男人的附庸

许多女权博主倡导女孩们晚婚晚育,乃至不婚不育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她们或许不知道集体主义的具体概念,对个人/集体的了解也远不如专门的社科学者,可是不婚不育还是抓住了集体主义的基本要素——共同体的组建。当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走到一起时,便算建立起名为“家庭”的共同体。从此以后,无论生产、工作、养育都要共同面对(渣男渣女除外),婚后的财产也需要一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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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女最怕丈夫变成安嘉和;已婚男人最怕妻子成为钱夫人】

扣除少部分情况,已婚妇女说服丈夫一个人晚育并非难以做到,尤其是西化严重的大都会。若是真的说服不了丈夫,也可以选择和平分手,实在不行诉诸法律离婚。家庭作为社会最基层的单位,很容易组建或解散。

但是,当单位从夫妻二人的“家庭”升级到双方的“宗族”时,难度指数就会成倍增长。如果你年过三十,一定会被某个长辈催婚,尤其是女性长辈,恨不得挑中个人就给你相亲。

如果女孩真如他们所愿,与“他们觉得好”的人步入婚姻,那等待她的将是饭局上无休止的“催生”。各种“直男癌”言论也纷沓而至:“女孩就该好好在家”,“女孩那么要强干什么”,“女孩还是要以家庭为重”等等。偏偏她们都是长辈,不太好直接反驳,只能用敷衍的办法对付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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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长辈“直男”是受男权的影响,他们忽略了女性也有繁衍的冲动】

但是,长辈也不是省油的灯,丰富的人生经验让他们轻易地判断出你是否在敷衍他们。他们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催促你快点生子,哪怕你们平时几乎不联系。许多离异妇女事后回忆,若不是长辈这么催促,不断地灌输她们“一定要有个男人”的思想,她们也不至于沦落至此。

现代家族只不过是过去宗族社会的残影,已经让女孩们如此难以应付,那真正的大家族社会又是如何呢?

今天的闽南、潮灿地区依旧有着浓郁的宗族传统。许多来自宗族社区的女孩依旧把“给丈夫生男孩”作为人生的不二信条。虽然溺毙女婴的现象已经十分罕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传宗接代”的思维已经灭绝。这点从闽南女孩高频的“招娣”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很多保守地区,还维持着男人打牌打老婆,女人开店带小孩的传统。他们用现实把恩格斯“劳动决定地位”的理论给破解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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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耳熟能详的女权理论,都是来源自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族群、国家、民族

不过,以上几种“集体”还是有办法搞定的。如果丈夫强迫妻子生育,妻子可以选择离婚;如果父母亲戚强迫女儿结婚生子,女儿可以选择不理或者冷战直到前者屈服;如果不幸生在保守的宗族地区,女孩也可以选择打工或者外出就学来逃离原生共同体。女孩们真正难以挣脱的是名为“官府”的庞大机器。

历史上,全世界都在为人口过少而发愁,也颁布过许多刺激生育的政策。在周朝,朝廷就颁发过政令,赐予生育超过两个孩子的母亲牲畜,超过三个孩子则给予免费奶妈。春秋时期,这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发展。不但原本的优惠全部保留,还免费提供产婆。越王还赐予生男孩的家庭两壶酒,一只狗,生女孩的家庭则有两壶酒,一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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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一直很看重生育之事】

不过,当一个女孩死活不愿意生育,那么物质的奖励就形同虚设。毕竟,古代女子生育等同于过鬼门关,钱财这种身外物又怎能和性命相比?

每当女孩有此类“原始女权”的想法时,朝廷就会开展铁拳行动。周朝就规定了“男三十而婚,女二十而嫁”,很多人以为这是当时的普遍婚龄。可是,稍微想一下便知,那是不可能的。周朝人均寿命不过20岁,如此“晚婚”恐怕早已绝种。唯一的解释是,上述年龄是朝廷给予的最后期限,如果超过规定年龄还不婚配,就会遭受国家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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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自古以来就是朝廷的重点管控对象】

春秋时期,为了筹备足够的兵源和赋税,诸侯们对人口的管控更为严厉。赫赫有名的管仲就曾下令,齐国的女孩超过17岁便一定要嫁入,婚后必须尽快生育。如果女孩敢于违抗他的命令,就会惩罚她的父母。在以刑法严苛闻名的春秋时期,只要被判定有罪,最轻也会被罚到倾家荡产。如果女孩的家庭贫困,那么其父亲很可能就得被判罚劳役。若是运气不好,去的是矿场或者长城之类环境恶劣的地区,那么他大概率活不过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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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便在修筑长城,秦始皇只不过将其连接起来而已】

无独有偶,欧洲古代也很强调奖励生育,并喜欢惩罚热爱单身生活的人。

古希腊的城邦以男权(注:这里为女权者口中的男权)闻名于世,丈夫有权将自己的妻子“赠送”给他人享用。许多富人在娶到漂亮妻子后,会邀请客人来到家中欣赏妻子的裸体,以证明自己的能力。(无论什么时期,能娶到漂亮女孩的男人都被视为“有本事”)整个过程不需要经过女方的同意,丈夫也不会在意妻子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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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曾将自己的妻子“赠送”给另一个男人】

斯巴达被认为是所有希腊城邦中最女权的一个。在斯巴达,已婚妇女无需被禁锢在丈夫的家中,甚至还有与另一个男子结合的权利。(注:不能离婚,但可以与其他男子结合)

但是,如此“女权”的城邦也特别钟爱惩罚单身者。超过一定年龄的男子若没有成婚,城邦就会处罚他游街。被处罚的男子在游街的过程中,还需要高声吟唱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斯巴达人从小练武,男子们都住在一个兵营里,充满着军人的荣誉感。所以,绝大部分斯巴达人都无法忍受这种羞辱。若是某个斯巴达男人等到一定年岁,还没有女孩看上他,其就会采取最直接的办法——抢亲。从这方面说,斯巴达人的“爱情”都是从强奸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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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达人被公认为希腊最棒的战士团体,却也是糟糕至极的“直男癌”】

斯巴达人的婚姻方式在西方历史上并非孤例。被评为“伟大”的罗马也建立在强奸之上。第一代国王罗慕路斯执政时期,罗马还不是后来那个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只是一座“七丘之城”。无论发展生产还是对外扩张都缺乏足够的人口,偏偏罗马人多为一群单身小伙,严重缺乏女性人口。

于是,罗慕路斯举办了一场宴会,邀请周边城邦的人加入。周边城邦接到邀请,纷纷携带妻女前来,其中以萨宾人来的最多。宾客们受到了罗马人的热情招待,慢慢地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正当他们放松警惕时,罗马人冲出去抢夺他们身边的妻女。许多萨宾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搞蒙了,等他们反应过来时,老婆和女儿都被人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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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时的著名雕塑“掠夺萨宾妇女”就是描述这一历史事件】

虽然,事后罗马人通过谈判的方式和萨宾人达成和解,并补偿了他们的损失。但毋庸置疑,罗马的行为一点都不女权,过程也充斥着原始的暴力。

集体主义的动机

归根结底,无论是中国人的“不结婚就惩罚你父母”,还是西方人的抢亲模式,都是为了增加人口,尤其是增加男丁。因为,一个政权最底层的“代码”是生存下去,不惜一切代价地存在尽可能久的时间。战乱频繁的古代,没有足够青壮保卫的国度很难在强敌环伺的环境下生存。不管执政者是男是女,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地增加人口,以确保“多数国民”可以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生存下去。至于女孩们的幸福,以及她们的未来,在集体利益面前不值一提。这类牺牲少数保存大部的思维,直到今天依旧被集体主义者们吹捧,所以他们注定是女权主义者永恒之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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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画——掠夺萨宾妇女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雅尔塔体系的建立,战争的频率和烈度都直线下降。许多国家在集体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也开始放松对优质士兵的追求,并鼓励性解放。可正如集体主义者所抨击的那样,凡事这么做的国度,无一例外都遭到了“生育滑铁卢”。为了治疗老龄化问题,这些国家不得不放开移民门槛,让大批本达不到标准的移民大量涌入。这些移民自身又来自知名的低女权国度。当他们成为公民后,不可避免地导致所在国度的女权下降。同时,他们带来的治安问题又给予了集体主义者抨击女权的口实。可以预见,在未来这场“战争”将会旷日持久,甚至可能无限制地“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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