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九大镇国之宝,利簋最有价值的,是那4行33字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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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九大镇国之宝,利簋最有价值的,是那4行33字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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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簋(guǐ),是西周初年盛装食物的的一种祭器,亦称“武王征商簋”、“檀公簋”、“周代天灭簋”。

上世纪七十年代出土于陕西临潼县零口镇,现珍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禁止出国(境)展出,被誉为九大镇国之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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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簋是目前已知西周最早的青铜器,通高28厘米,重约八公斤,两侧有兽首双耳,器身装饰有饕餮纹、蝉纹。

铸造于西周初年,铸造者是一位叫“利”的官员,底部有铭文,记载了周武王姬发在某一天清晨时刻,彻底打败商纣王的重大历史事件。

是已知有关武王伐纣史实的唯一遗存文物。

“利”追随周武王伐纣,战争胜利之后,他得到了天子的嘉奖赏赐,特作此器物纪念灭商之事,并用以祭祀自己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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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文分作三行,三十三个字:

“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阑师,赐有事利金,用作檀公宝尊彝。”

周武王姬发在位第四年的春天,周朝军队在一夜之间打败了商朝的军队,凌晨时分,商纣王子受辛在绝望中于摘星楼引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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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象征性砍下纣王头颅,举行隆重的仪式庆祝胜利,同时命史官记录这一辉煌的历史时刻,将灭掉商朝所得的青铜器融化,铸造了新王朝公室的祭祀礼器,史官同时还记录了当时的星月之相。

利簋铭文和《尚书》、《淮南子》、《逸周书》等古籍“并逢岁星(木星)当空”、“战一日而破纣之国”、“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等记载完全吻合,是商周断代的重要实物证据。

由于利簋年代久远,关于其铸造的时间一直争议不断,后来专家通过碳14测定,此器物大约在公元前1050年至公元前1020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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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语》记载:“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

并根据“甲子日昧爽”、“岁星”等记录,天文学家计算出武王灭商的准确时间为——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即周武王在位第四年的正月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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